呼籲最高法院院長辭職 被省司法廳警告(圖)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

湖南省律師楊金柱昨日(9月29日)在博客上發出文章,對重慶打黑案的嫌疑人樊奇杭死刑覆核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的程序與裁定不滿,指最高法院不走法律程序,「草菅人命,製造冤案」,他「敦請」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辭職。

在最高法院的公開信中,楊金柱律師歷數樊奇杭死刑覆核案中,最高法院的不合程序,逾越法律的作為。

朱明勇律師於2010年7月16日用特快專遞將樊奇杭死刑覆核辯護詞和樊奇杭在重慶鐵山坪看守所受到嚴重刑訊逼供的證據視頻資料,郵寄給了王勝俊和最高院刑四庭庭長,最高院簽收了該兩封特快專遞。

根據《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最高院刑四庭樊奇杭案死刑覆核合議庭是必須要「召見」朱明勇律師的,並製作朱明勇律師談話筆錄並且附卷的。

9月26日上午,楊金柱仍在重慶華龍網上看到文章知道樊奇杭被處決的消息。楊金柱當即轉告朱明勇律師。他轉述說,朱明勇律師聽到後連問我三聲:「是真的嗎?」,又說,「這怎麼可能?我還沒有去談話啊!」

楊金柱律師質問,執掌最高法院的王勝俊,「儘管你是政治家而不是法學家」,但「怎麼毫無半點對法律的敬畏之心」,「怎麼敢不走程序、不走過場」。

楊金柱稱,將在10月8日起啟動非暴力抗爭活動,敦請王勝俊辭職。

直至王勝俊主動辭職、全國人大撤銷其職務或者王勝俊先生任職屆滿;或者中央成立專門調查委員會對樊奇杭死刑覆核案進行調查之日;或楊金柱律師被關押、被失蹤、被自殺等情形。

公開信在網際網路上發布後,楊金柱律師受到了湖南省司法廳的巨大壓力。他表示,湖南省司法廳領導今天(9月30日)上午緊急召見通程律師所領導。

省司法廳要求,如果楊金柱從網上把公開信撤下,並且承諾10月8日不啟動「非暴力抗爭」,「尚可爭取楊金柱、事務所、司法廳三方三贏之局面」。如果楊金柱「不撤文章、不作承諾」,司法廳下午四點後召開會議決定對楊金柱的處置辦法。

在今天下午發布的回應文章中,楊金柱稱,首先,寫博客文章純繫個人行為,與通程所無關。在網上發表文章受憲法保護,他不同意從網上撤下文章。其次,為避免連累他所在的通程律師所近百名執業律師被連累,楊金柱決定退出通程所,將於2010年10月8日向省司法廳申請註冊個人律師事務所,待批准之後再辦理最終離所手續。

楊金柱表示,湖南省司法廳如果認為楊金柱違反了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可以對楊金柱處以吊銷律師執照的行政處罰,但楊金柱將依法維權。而司法機關如果認為楊金柱觸犯刑律,隨時可以抓捕楊金柱,但他將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楊金柱又說,「如果楊金柱失蹤或意外死亡,都是被失蹤、被自殺。」如果楊金柱一旦「被關押、被失蹤、被自殺」,他的遺書夫人或弟子在網際網路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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