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記者不斷接到一些市民反映,存在銀行活期賬戶上的小額資金莫名其妙地縮水。仔細一查,原來銀行每個季度都要扣除「小額賬戶管理費」。
現象:小額存款被強制收費
在道裡區政府工作的張女士近日發現,自己2006年7月在銀行開戶的一個活期存摺,當時存有現款197元,結果到銀行查詢後得知,賬戶被按季度扣款15次小額賬戶管理費,每次3元,共計45元。存摺上的錢現在已經縮水約1/4。張女士找到銀行的工作人員,對方回答得很理直氣壯:「低於300元的小額資金賬戶,按照銀行的有關規定,每季度收取小額資金賬戶管理費3元。」
市民王女士的遭遇更加令人費解。王女士在工商銀行經緯所開戶了一個繳納社保費用的個人結算戶。2009年9月21日該戶被劃走3658.74元的保險費後,賬戶內剩下120.93元,隨後在該折上顯示2009年12月21日被收費3元,2010年3月21日又被收費3元,2010年6月21日第三次被收費3元。王女士介紹,她在今年4月得知自己的工行存摺已經連續兩次被扣掉3元錢的管理費後,立刻來到工行經緯儲蓄所查詢。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工商銀行的規定,少於300元的活期存款每季度會被收取3元錢的管理費。當王女士說明自己的這個賬戶是社保資金劃款的個人結算專用賬戶時,工作人員表示,該賬戶是屬於不收取管理費的範疇,並表示可以將此前多收的6元錢退還給王女士。但是前不久王女士再次來到工行經緯儲蓄所查詢退款是否到賬時,王女士發現,不但該退的6元錢沒有收到,反而顯示該存摺於2010年6月21日第三次被收費3元。
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目前哈爾濱市各家銀行對於小額資金賬戶收費標準一致,即每季度收取管理費3元,但是對於小額資金額度的確定標準卻各不相同。工商銀行將收費的小額賬戶標準確定在300元,即居民的活期賬戶如果日均存款少於300元,就將在每季度的結算日收取管理費3元。建設銀行規定收費的小額資金賬戶為400元,而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和交通銀行則為500元。
市民:儲戶知情權面臨挑戰
市民張先生說,儲戶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銀行扣除小額賬戶管理費,銀行應屬於涉嫌侵犯公民的知情權。現實生活中遇到這類情況時,因為錢數目比較小,多數儲戶選擇了默默清戶,而放棄了與銀行據理力爭。
採訪中,一位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數量眾多的小額資金賬戶佔用了銀行相當大一部分營業空間和相關資料庫,銀行不得不為此付出許多運營成本,採取收取小額賬戶管理費也是迫不得已。當談及百姓知情權問題時,他說,銀行之所以沒有及時告知儲戶有小額賬戶管理費這樣的收費項目,是因為小額賬戶的數量太多,告知難度很大。
採訪中一些市民表示,銀行內部的「小額賬戶管理費」的規定更是典型的「霸王條款」,是銀行單方面制定的「格式合同」,顯失公正,嚴重侵犯了廣大儲戶的合法利益。針對各家銀行對小額存款數額界定標準有所不同的問題,一些市民也提出了自己的觀點。退休教師潘女士認為,銀行單方制定的小額存款標準是銀行內部制訂的,沒有徵得儲戶同意、甚至在儲戶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強加於儲戶身上,明顯不合理。
業內人士認為,需要提醒廣大市民注意的是,由於各家銀行對於小額存款數額規定的標準不同,市民應該及時調整自己的活期儲蓄存摺和銀行卡,該銷戶的一定要盡快銷戶,有效規避這類不必要的收費。
專家:質疑「小額賬戶管理費」合法性
黑龍江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院長焦方義教授指出,作為國有的商業銀行,應該遵守《商業銀行法》的規定,在法律允許的範疇內來經營運作。《商業銀行法》沒有規定對居民小額資金存款的賬戶收取管理費。所以嚴格來說,各家銀行目前收取的小額資金賬戶管理費均屬於非法。
焦方義說,中國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這四大國有銀行,目前在運作中多少還帶有計畫經濟時期的一些痕跡,運營方式也相對落伍。導致小額資金賬戶收費規定的出爐是緣於幾家國有大銀行認為,存款少的市民對銀行來說屬於「零售」,佔用了銀行的交易平臺,銀行付出了管理成本,應該收取管理費。而貴賓客戶雖然少,但是動輒就是幾十萬、上百萬、甚至上千萬的資金流量,屬於「批發」,銀行應該給予更多優質的服務。但是從法律層面和客觀公正的角度出發,大客戶和小客戶都是銀行的客戶,銀行的服務不應該有所差異,而是應該一視同仁。
焦方義說,目前各家銀行對小額資金存款賬戶收費的規定,都應該視為違反《商業銀行法》的行為,對廣大儲戶而言是明顯的「霸王條款」。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相關規則的逐步完善細化,相信國家銀監局等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會逐漸加強對銀行的監督和管理,取消部分銀行的這一不合理的收費項目是遲早的事。
另悉,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的一位負責人日前也曾公開表示,廣大客戶在銀行開戶的時候,沒有被銀行告知小額賬戶要收取管理費,銀行單方收費涉嫌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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