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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獄九載 「廣西趙作海」被悄悄釋放 (圖)

 2010-08-22 21:5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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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蒙冤入獄九年,一審被判死刑,終審又改判死緩之後,被稱為「廣西趙作海」 的王子發,曾經設想過很多遍的一個場景就是:有一天,站在莊嚴的法庭上,由審判長當庭宣告他被無罪釋放,終於洗刷自己長達9年的不白之冤。8月20日,當這個日子真的來臨時,卻一切都變得靜悄悄的:在取保候審十餘天後,他被解除了強制措施,當地檢察院宣布撤回起訴,公安機關也撤銷了案件。他實際上已被默默地「無罪釋放」。


王子發的老母親和年幼兒子向外界出示鳴冤書 DR

據《南方都市報》今天(8月22日)的報導,8月6日,己被囚禁九年的王子發被宣布取保候審回到家中。從2001年他因涉嫌搶劫及故意殺人罪被捕,到2002年河池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搶劫罪一審判處王子發死刑,2005年廣西區高級人民法院又改判其死緩。儘管2007年真凶已經自首,但在此後長達3年的時間裏,王子發仍然被繼續囚禁。

昨天,王子發及其家屬均向南都記者證實,前天晚上,廣西河池市東蘭縣法院和公安局先後派人來到王子發家中,向其送達了三份法律文書;次日,又有政府人員送來5000元慰問金。其中,由東蘭縣公安局送達的撤銷案件決定書稱,因王子發搶劫案的犯罪事實和證據均不存在,決定撤銷此案,簽署日期為「2010 年8月20日」。

報導又說,王子發的代理律師黃國生昨天對這三個法律文書作出解讀說,因為檢察院撤訴,公安機關銷案,那麼實際上,王子發案現在已經不存在了,這意味著他事實上已經被「無罪釋放」。

但這種結案方式還是有些出乎人們的意料。按照一般的法律程序,王子發應該是在法庭上被當庭宣告無罪的,並拿到正式的法律判決文書,以此洗脫罪名。但從目前情勢看,案子既已撤訴、銷案,就意味著不會再審理了,王子發被正式宣告無罪的一天,也就不會再有了。

黃律師認為,有關部門對本案的低調處理,顯然是為了顧及自己的顏面,避免出現那種「自己搧自己耳光」的結果,同時也是為了規避責任。如果最終判決無罪的話,相關責任人可能會受到追究,而撤訴銷案後情況就不好說了。不過,黃堅持認為,一個無辜的人,蒙冤入獄長達9年,身心受到極大傷害,無論如何,都應該有一個正式的法律程序,宣告其無罪,以還當事人清白。

與此同時,王子發昨日在電話中告訴南都記者,回到家後,他和家人一直都在等待法院的最終一紙判決,「我希望在法庭上,由法官正式宣告我無罪,是受冤枉的,我和家人都需要一個說法」。

此外,家屬關心的另一件事,就是對王子發的國家賠償。據瞭解,目前還沒有任何人來和他們談國家賠償的事,家屬問過村鎮裡的官員,對方讓他們不要著急,「上面的人自然會來找你們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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