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Apple Inc.)一名員工上週五因被控涉嫌從六家亞洲供應商收受至少100萬美元回扣而被捕。
蘋果全球供應經理保羅•辛•迪瓦恩(Paul Shin Devine)在美國聯邦大陪審團起訴書中的被控罪名包括網路欺詐、洗錢和非法現金交易。起訴書中還指認了蘋果一家供應商的員工Andrew Ang,他被控網路欺詐及同謀。
蘋果上週五在向美國加州聖荷西地區法院遞交的一份民事訴訟中提到了迪瓦恩,起訴罪名包括欺詐和違反反欺詐法。他定於週一在聖荷西出庭。
蘋果發言人說,蘋果在開展業務中恪守最高職業操守標準。他還說,蘋果對公司內部及外部的不誠實行為持「零容忍度」立場。
記者暫時無法聯繫到住在加州桑尼維爾(Sunnyvale)的迪瓦恩進行置評。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工作人員阿萊特•李(Arlette Lee)說,國稅局與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聯手進行了調查。她還說,迪瓦恩被美國法警局(U.S. Marshals Service)關押在一個未被透露的地點。
李說,迪瓦恩還沒有律師。她拒絕透露Ang的下落。記者暫時無法聯繫到住在新加坡的Ang進行置評。美國聯邦調查局和美國法警局沒有回覆記者請求置評的電話。
《聖荷西信使報》(San Jose Mercury News)早些時候曾對此案進行過報導。
據起訴書和民事訴訟稱,迪瓦恩制定了一項秘密計畫,根據計畫,他向韓國的可立新公司(Cresyn Co.)、中國的凱達電子有限公司(Kaedar Electronics Co.)和新加坡的精利制模私人有限公司 (Jin Li Mould Manufacturing Pte. Ltd.)等公司提供機密信息,使這些公司能與蘋果談下有利的合同。
起訴書和民事訴訟稱,作為回報,迪瓦恩要求這些公司付錢,這些錢以不足以引起注意的小額匯款方式匯進他妻子名下的銀行帳戶。據起訴書和民事訴訟說,他與精利的員工Ang分了其中一部分錢,並幫助撮合與精利等公司的交易。
蘋果的起訴書中說,2005年7月迪瓦恩開始為蘋果工作,擔任經理職務,負責挑選蘋果iPod部件材料以及iPod配件的供應商,並管理與供應商的關係。
記者暫時無法聯繫到精利和可立新進行置評。記者週日打給凱達中國辦事處的電話無人接聽。臺灣華碩電腦有限公司(Asustek Computer Inc.)旗下的製造子公司和碩聯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egatron Corp.)發言人說,2008年底、2009年初,和碩聯合科技收購了凱達。和碩聯合科技發言人林秋炭(Charles Lin)說,他不知道針對迪瓦恩的起訴書或訴訟案。《華爾街日報》此前曾報導,和碩聯合科技目前正在為蘋果生產一款應用第二代移動標準CDMA的 iPhone手機。
蘋果的起訴書中說,公司今年4月開始就迪瓦恩可能違反公司政策進行調查,在他的公司筆記本電腦的個人郵箱中發現了可疑電子郵件。蘋果說,電子郵件包括與供應商的討論,其中包括公司機密信息以及收款確認信。
蘋果說,這些活動看起來從2006年10月一直持續到現在。聯邦起訴書中則說,迪瓦恩的圖謀開始的時間不遲於2007年2月。
與此同時,韓國電信公司KT Corp.週日說,將於下個月開始在韓國銷售蘋果威廉亚洲官网 款智能手機iPhone 4。該公司是iPhone在韓國的獨家運營商,將於週三開始接受訂單。本月早些時候,韓國電信監管機構批准蘋果開始在韓國銷售iPhon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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