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貪官的腐敗方式近年來出現「隱性化」新動向,從赤裸裸的權錢交易,逐漸轉向隱蔽性較強的信息賄賂、期權賄賂等腐敗行為。有專家認為,中國的權力過分集中是腐敗滋生的土壤。
官方新華網星期三的報到指出,如今,腐敗方式已經不再限於赤裸裸的權錢交易,腐敗官員不再垂青真金白銀,當今,名人字畫,古董古玩,也包括奇石美 玉,甚至某些化石,恐龍蛋等都成為看好的禮品。腐敗形式還包括:性賄賂、信息賄賂、股票期權賄賂等行為,例如將證券交易信息透露給親朋好友,由此曲線牟 利。報導說,為此,今年1月18號,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在禁止「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等8個 方面對黨員領導幹部提出了52個「不准」,試圖以此規範黨員領導幹部的從政行為。此外,最高人民檢察院還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大查辦嚴重行賄犯罪力度的通 知》提出向黨政官員行賄、官員為跑官買官行賄、危害民生行賄等八類行賄犯罪,被列為嚴肅查辦的重點。中國證監會針對日益增多的內幕交易案件正在會同有關方 面繼續細化、完善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違法行為的認定,同時加快推進「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責任認定」和「會計機構人員證券違法認定」等指引性規則的 出臺。
總部在德國的國際反腐組織「透明國際」亞太事務負責人廖然先生指出,中國目前的法律制度需要健全,才能更有效地防止和消除腐敗:
「中國的制度不健全,它的公檢法都非常的薄弱,一個是人員的素質也參差不齊,還有一個是法院、檢察院它們都聽命於黨,它們沒有自己的獨立性,所以很多案該不該辦?能不能辦?它們自己都沒有主意。嚴打是沒有用的。」
中共黨報《人民日報》日前也撰文指出,中國的腐敗和反腐呈現出「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拉鋸式對抗過程。中國已經加入《國際反腐敗公約》,對賄賂的界定是‘不正當好處’,其中不僅包括財物,還包括非物質利益。
美國民間「中國信息中心」的楊莉藜先生認為,僅靠出臺各種規定來反對腐敗是難以有成效的,要有對權力的監督和制衡機制才能遏制腐敗蔓延:
「中共也提出了各種各樣的方法使出來遏制腐敗。但現在看來都起不到根本的作用。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它沒有痛下決心,進行刮骨療毒這樣的方法,比如說對於制度的監 督、對於權力的制衡、新聞自由、言論自由這些。真正防止腐敗發生的擴散的方法它沒有採用,而是用了一些小打小鬧的方法。」
《人民日報》的文章說,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廉政與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任建明教授指出,解決‘權力過分集中’的‘總病根’是鏟除腐敗滋生土壤的根本之策。解決權力過分集 中,任何類型的賄賂就都沒有了土壤,隱性腐敗也一樣會銷聲匿跡。但是,這位教授並沒有說明,在中國這樣的由共產黨領導一切的國家,究竟怎樣解決黨政領導機 關的權力過分集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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