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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族新聞人士被判刑-中國知識界發出呼籲(圖)

 2010-07-31 21:2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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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12日的烏魯木齊街頭

上週五,烏魯木齊法院判處新疆維吾爾族記者、作家海萊提15年徒刑。中國知識界王力雄等數十人日前聯名發表公開信要求釋放他。據法新社等來源消息,上週還有3名維吾爾語網站站長分別被判處3至10年徒刑。

中國知識界發出呼籲

最近,51歲的維吾爾族記者、作家海萊提·尼亞孜(GehyretNiyaz)被烏魯木齊中級法院以「泄露國家秘密」罪被判刑15年。就此,王力雄、茅於軾、崔衛平、伊力哈木、唯色、徐友漁等數十名中國知識份子聯名發表公開信,標題是「釋放新疆記者尊重言論自由」。

這封公開信裡說:「海萊特(即海萊提)是一個保持獨立精神、長期關注國家和民族命運,關注民生問題的維族知識份子。他主張維漢民族應該加強理解,其政治文化觀點一直溫和理髮,甚至被認為明顯具有新體制的傾向。這樣的知識份子對民族溝通和民族和解都是非常重要的。對海萊特以莫須有的罪名判以重刑,勢必會助長極端化情緒和行為,把更的人推向對立面,極大地傷害包括維族、漢族在內的各族人民感情。」

公開信最後說:「我們認為,海萊特等新聞工作者因言獲罪,與‘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的憲法承諾相違背,與我國憲法明文保障的公民言論自由的精神相衝突,與和國已經加入並且生效的《世界人權宣言》等國際人權條約背道而馳。我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尊重法治,有魄力、有智慧地創造保障公民自由和尊嚴的基本條件,這也將是化解民族矛盾、維護社會和平與國家統一的堅實基礎。」

因接受海外媒體採訪被判刑

新加坡《聯合早報》文章認為,海萊提"是因為接受香港《亞洲週刊》採訪、談論去年‘7.5騷亂’事件而獲罪。"

海萊提在接受香港《亞洲週刊》採訪時說,2009年廣東韶關事件發生後,他關注網上的維族人反應,認為7月5日要出大事,於7月4日晚上8點向有關部門預警,並於7月5日上午10點面見新疆自治區主要領導,提出3項建議。但沒有被採納。他撰寫文章,指出近20年來維吾爾民族在經濟上被邊緣化,貧窮化,而新疆當地政府將反恐政策擴大化,使維吾爾人處於高度緊張的心理狀態,加劇了民族矛盾。

《維吾爾在線》的社長、中央民族大學學者伊力哈木·海赫提7月30日對澳洲廣播電臺中文網說,海萊提其實"是保持跟政府一樣觀點的人。他自己把自己認作是中國共產黨培養的一個幹部。我從來都沒有想過當局會對他採取像現在這樣的措施。"

伊力哈木說,海萊提受的是中文教育,維語很差,不能用維語來書寫。他2006年到《維吾爾在線》來工作,在線人員的感覺甚至是「他是政府派來監督我們的」。他說,海萊提是個「兩面不討好」的人,「在維吾爾族裡很多人不喜歡他,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我為他呼籲。這幾天我們發出呼籲之後我也注意到海外的一些維吾爾人寫文章,對他極不讚同,說他忠誠於黨和漢人。然後得到了15年的‘獎賞’,把判刑說成是獎賞。」

還有三名維族新聞人被判刑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引述法新社報導,上週,除海萊提外,還有3名去年7月新疆騷亂後被逮捕的維吾爾族人被中國法院判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判刑。這3人分別是迪夏特(DilshatPerhat),被判3年,努雷力(Nureli)被判3年,尼傑特(NijatAzat)被判10年。

他們3人分別是維吾爾語網站Diyarim、Salkin和Shabnam的站長。這3個網站很受維吾爾人歡迎,在去年「7.5騷亂」後都被封。

法新社說,這3人是上週在烏魯木齊經過法庭的不公開審判後被判刑的。法新社在發表報導前曾試圖向烏魯木齊法庭求證,但是沒有能夠取得聯繫。

来源:德國之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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