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5時04分報導,今日上午10時15分,南京原塑料四廠可燃氣體管道發生泄漏爆炸。據瞭解通過廠區的管道有兩條,一條是丙烯管道,一條是燃氣管道,具體是那一條爆炸還不確定,火勢得到基本控制,目前傷者在醫院正在緊急治療中,據初步統計,現場有5人死亡,傷者中28人傷勢較重,社會層面的損失正在統計中。(7月28日中國廣播網)
南京!南京!7.28南京爆炸案突襲而至,挾帶著血腥與驚險,整個南京城頓時陷入了巨大的震動和恐慌之中,此次爆炸案造成多少人員傷亡,尚不得而知,將造成多麼沈重的損失,也不可知。但是,將目光拉到現場,那些渾身是血的傷者,那些不治而亡的死難者,那些被震成碎片的玻璃,那些洶洶燃燒的火焰,那些驚慌失措的眼神,那些慘不忍睹的畫面都在告訴世人,這是一起可怕的災難性的爆炸,後果又多嚴重也許出乎一般人意料。
弔詭的是,當新聞媒體趕至現場時,卻出現了這樣令人髮指的一幕,當時江蘇電視臺城市頻道正在直播這起爆炸案的現場情景,現場記者正在和主持人連線,這時一名官員模樣的人衝了過來,一直傲慢地用手指著記者,且看接下來出乎人們意料的對話——該官員一嘴官腔地問:「你是哪裡的?」記者答:「我是江蘇衛視的,正在直播,不好意思。官員逼問:「哪個讓你直播的?誰讓你來的?」並追問「你叫什麼名字,把電話給我。哪個讓你們做直播的啊?」後一再追問「哪個讓你直播的」,是得電視臺的現場連線不得不中斷。
這段對話一出,有網友冠以最牛對話,其實牛的只是這名官員模樣的人,記者出語小心、匆忙應對,一點都不牛。而不少網友口耳相傳,一時間「哪個讓你直播的」成為網路流行語!打量「哪個讓你直播的」這句話,讓人頓生悲憤而蒼涼之感。
沒有官員同意,媒體就不得直播,抑或不得報導!南京此次爆炸案,驚天動地,不只是南京當天的最大新聞,也是中國當天最大的新聞,南京本地媒體第一時間感到現場,進行現場直播,保障公眾的知情權,這是新聞媒體的職責所在,也體現了媒體的職業道德,憑什麼不讓其直播?新聞出版總署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新聞採訪活動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新聞機構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事件依法享有知情權、採訪權、發表權、批評權、監督權,顯然南京爆炸案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公眾享有知情的權利,媒體也有知情、採訪、發表、批評和監督等權利,此時,記者只不過現場連線,尚不算批評和監督,就遭受如此不公平對待,真是豈可怪也歟?
「哪個讓你直播的」的言外之意就是拒絕媒體的知情權、採訪權和發表權,就是打算卡死公眾知情的渠道。我們知道,憲法賦予了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權、知情權和批評建議權這三項基本權利,要這些知情權和批評建議權,離不了媒體這一渠道。正如有學者稱,輿論監督的本質就是公民通過媒體對公共事務進行監督,媒體的新聞採訪權、報導權和輿論監督權,就是社會公眾知情權、表達權、批評建議權、監督權的延伸。如今,江蘇衛視只是單純現場直播、記者連線,這名官員模樣的人就橫加阻攔,老羞成怒,甚至追問記者領導的電話相威脅,究竟怕什麼?難道此次爆炸案隱匿著不為人知的黑幕?
其實,媒體有報導權,公眾有知情權,這些常識不需要普及,這些法理該官員模樣的人不會不知道,但是正因為他們知道,所以他們才汲汲於橫加阻撓,每每有重大事件發生,這些人的第一想法不是救人,而是「滅火」,不是開誠佈公,而是拚命捂蓋子,不是歡迎媒介監督,而是或直接或間接地下禁令。這是一個自媒體時代,網際網路的高度發達使得每個人都成為記者,再用陳舊老套的辦法封鎖消息,其實再愚蠢不過,而且即便沒有媒體的報導,從當地網友發布的消息我們也同樣知道或者逼近真相。而耀武揚威、張牙舞爪地訓斥乃至威脅媒體人,除了注定被人唾棄之外,只會給政府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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