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豐城市衛生局官員在抗洪關鍵時刻集體公款旅遊,引起民眾強烈不滿。豐城市當局不得不對相關官員作出「處理」,但可笑的是,市衛生局長被免職,三天後就出任衛生局黨委書記,原局黨委書記則調任市黨校常務副校長。局長、局黨委書記和市黨校常務副校長屬平級,如此安排,與其說是處分,倒不如說是「轉崗」。民眾直斥處理太兒戲,可是市紀委堅稱,「局長轉任書記已是處分」。
當前江西進入洪汛期,衛生局官員擔負防疫救災重責,卻傾巢外出,置全市民眾的生命安全於不顧,明顯玩忽職守,實屬罪加一等,理應嚴懲,但豐城當局僅轉換其職務,如此問責,實在滑稽可笑。更荒唐的是,這些在抗洪關鍵時刻臨陣脫逃的官員,竟被評為「抗洪先進份子」。
近年內地官場公款旅遊之風日盛,面對沸騰的民怨,當局制訂了種種法規法令阻遏,惟收效甚微,究其原因,在於各級政府有法不依,陽奉陰違。中紀委明文規定,對於公款旅遊組織者,予以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者開除中共黨籍,懲罰不可謂不重。但有內地媒體調查發現,近年各地帶頭組織公款旅遊的官員,鮮有被開除黨籍或罷官的,可見所謂法規法令,不過是用來糊弄百姓。
政策法令 淪為空文
其實,即使被罷官的官員,也很快官復原職,易地做官,原廣州海事法院公款出國豪華游事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該法院原院長羅某去年帶領副院長、局長等高官以考察為名出國豪華旅遊,開支超出預算數倍。事件曝光後,當局煞有介事地免去羅某的海事法院院長職務,但兩個月後,他又被任命為廣東省政協副秘書長。
古人說,「國皆有法,而無使法必行之法」,這正是當今官場公款旅遊屢禁不止的癥結所在。雖然當局陸續推出各種阻遏公款旅遊的政策法規,但卻無法促使各級政府執行這些政策法規,以致禁令淪為一紙空文,非但無法產生威懾作用,反而助長官員公款旅遊的慾望。
由於當局姑息養姦假問責,現在連基層官員也上行下效,大搞公款旅遊。江西某貧困縣某鎮一直債臺高筑,連幹部工資都發不出,卻組織全體村鎮幹部公款赴港游,用掉十多萬公帑,羊毛出在羊身上,有關費用最終竟全部由村民負擔。
事實證明,公款旅遊固然令人無法容忍,惺惺作態的問責同樣令人反感。這種假問責不但是對失職官員的包庇和縱容,更是對群眾智慧的公然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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