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四位新移民與人合夥種蘑菇:錢打水漂
有人在報紙做廣告,尋找有少量資金的人一起在加拿大種蘑菇發財,於是先後有四位大陸移民加入,大家一起合夥成立A蘑菇公司。不幸的是公司成立半年後,資金投入20餘萬,一片蘑菇也沒種出來,當初做廣告召集大家種蘑菇發財的人宣布破產,四位大陸移民此時才發現上當,於是雙方對簿公堂。
這個做廣告召集大家種蘑菇發財的人是個臺灣移民,人稱老楊。老楊50多歲,口才很好,老楊對每個看了廣告的人說,來加拿大找到老楊就算找對人了,跟著老楊干沒有不發財的。
老楊在漢密爾頓有一個佔地近百英畝的農場,上面有很大的廠房。但老楊從沒對別人講過這個農場是他自己的,因為農場的戶主是一家名為W的公司,而W公司的老闆正是老楊的老婆。於是老楊和他的准合夥人說,我們大家一起出錢租下這個農場種蘑菇,種蘑菇在加拿大很賺錢,超市裡面很普通的蘑菇也要3塊多一磅。而且蘑菇種一次一年可以收割 8-9次,是一本萬利的買賣。一塊錢的成本有20塊的收益,怎能不發財?
就這樣,大家被老楊說服了,於2009年2月成立了A蘑菇公司,然後由A蘑菇公司出面租下W公司的廠房和土地,約定每月租金5880元。
據A蘑菇公司董事長周女士介紹,因為她出的錢多,老楊就封了她一個董事長。周女士辦理的是企業家移民,政府規定移民後必須開辦生意,還要僱用一個當地人,這樣才能完成移民。就在周女士尋找生意機會的時候碰到老楊,於是從沒接觸過農業的周女士便成了A蘑菇公司的董事長。周女士回憶說,2009年3月初的一天,老楊拿著一份租賃合同來到她家樓下,要她簽字,周女士英文有限,但還是看懂了每月租金5880元這幾個字,便問老楊是不是太貴了?老楊說,我們是一個公司的合夥人,我也是租客,難道我還會騙你?而且老楊強調合同是找律師寫的,沒有問題的。就這樣,周女士在樓下就簽了字。李先生和周女士情況類似,辦理的也是企業家移民,於是也掏錢入夥A蘑菇公司。
周女士給記者看她隨老楊中國考查的資料
周女士說,A蘑菇公司租下W公司的廠房和土地,錢付了,到辦理交接手續的時候,W公司沒有如何人出現,只是老楊一個人就全代理了。大家覺得其怪就問老楊,為什麼W公司不來人和我們見面呢?老楊說,這是加拿大的規矩,雙方不用見面。再說W公司老闆是個愛爾蘭老頭兒,人在愛爾蘭,他老伴不願意見咱們,他們也不懂中文,即使見面了也無法溝通,相信我就行了。周女士說我們做生意當然願意相信人,那時缺少戒備心,糊里糊塗就過去了,沒有深究此事。
此後A蘑菇公司按月付租金5880元給W公司,支票是由周女士和另一位合夥人簽字,然後由老楊交給W公司。到了2009年5月,老楊又重新拿來一份合同,出租方由W公司換成了S公司。大家問為什麼,老楊解釋說這是地主之間的事,反正我們的租金不變,管他是W公司還是S公司,都一樣。周女士說,事後經律師調查得知,S公司的老闆正是老楊的兒子,而且這個公司就是在2009年5月1日成立的。
A 蘑菇公司成立後,老楊帶著周女士和另一位合夥人一起到中國考查,定了8.5萬加元的設備。同時組織人力,花錢接通了水、電、氣,還花錢進行了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水泥地就鋪10厘米厚。大家問老楊,我們只租6年,用得著花這麼大力氣做基礎設施建設嗎?老楊說,這些不搞,蘑菇就種不好,我們怎麼發財?實際上,老楊只注重搞建設,卻很少花心思在種蘑菇上,大家建議老楊,先種起來,老楊一直說不急,發財不能著急。可是看著每個月大把的錢花出去卻沒有任何進項,大家怎麼能不著急呢?
就這樣半年過去,設備運到了,基礎設施建設完成了,老楊的真面目也就露出來了。此時A蘑菇公司已經支付9個月租金 5萬餘元,加上設備、基礎設施建設、人工合計投入超過20萬元。大家不願意再付租金,要老楊給個解釋。結果S公司的律師函到了,不付租金就滾蛋。
至此A蘑菇公司的生意失敗了,大家找老楊要說法,老楊攤攤手,我已經宣布破產了,有事找法院吧。
周女士說,大家知道上當了,於是合夥請律師討說法。經律師調查,老楊不但欠他們的錢,而且還欠多家銀行的錢,看來老楊是早就準備好了。老楊在漢密爾頓佔地近百英畝的農場連房產是在A蘑菇公司成立後才以老婆名義買的,總價為43萬,在A蘑菇公司租用後,該農場曾開價120萬出售,然後一路降價至今仍在以64萬價格出售,周女士算算賬,老楊就是把A 蘑菇公司投入的20萬加上了,等於A蘑菇公司成立後為老楊的農場增值21萬。現在老楊宣布破產了,受益人是W公司和S公司,也就是老楊的老婆和兒子。
周女士說,官司目前已經開始,結果還不知道。但這個教訓是深刻的,她希望移民朋友們從中得到啟發,切勿輕易相信別人,投資要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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