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財產來源不明 廣州一「小官」如何變「大貪」
7日,廣州市江高鎮原黨委書記劉煉華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公訴機關指控劉煉華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和隱瞞境外存款罪。
作為基層黨委的"一把手",劉煉華手中的權力究竟有多大?權錢交易背後潛藏著怎樣的監管漏洞?記者通過調查走訪,一個"小官"變成"大貪"的貪腐之路昭然若揭。
鎮黨委班子三分之一成員涉案
檢察機關查明,2001年至2008年,劉煉華擔任廣州市白雲區神山鎮黨委書記、江高鎮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負責鎮全面工作的職務之便涉嫌受賄人民幣140多萬元、港幣20多萬元,並有1200多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明顯超過合法收入。
記者調查發現,除劉煉華外,江高鎮原鎮長唐智、原副鎮長鐘鐵軍、原副鎮長馬加、私企區管委會原辦公室主任譚漢理、私企區管委會原辦公室副主任張漢明也因涉 嫌貪腐,被白雲區紀委先後查辦。其中,劉煉華、唐智、鐘鐵軍、馬加均為江高鎮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劉煉華在接受白雲區紀委調查時已調至廣州市白雲區農業局任局長一職。
白雲區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江高鎮黨政領導班子共有12名成員,此次涉案的比例高達三分之一,這說明在當地基層,民主氛圍遭到了嚴重破壞。就在這起窩案浮出水面之前,社會上一度傳言,劉煉華和唐智工作不和。但耐人尋味的是,二人在以權謀私上都會給足對方"面子",保持默契的"合作關係"。
經白雲區紀委調查,劉煉華等6名鎮領導幹部的大部分違紀違法行為,都與江高鎮私企區的土地出讓、工程項目承包有密切關係。其中,唐智涉嫌受賄287萬元,已於2009年底在廣州中院受審。其他涉案人員也移交檢察機關,等候法院開庭審理。
受賄手法隱蔽、善鑽法律空子
據白雲區紀委介紹,劉煉華受賄多年卻沒有敗露行跡,主要是因為其手法隱蔽多樣,善鑽法律的空子,這種狡猾的方式也體現出基層黨政領導貪腐的新特點。白雲區紀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在紀委調查階段,自認為受賄手法"天衣無縫"的劉煉華,長時間不肯交代犯罪事實。但辦案人員卻在他家裡的鞋櫃、天花板、床底下發現了大量來源不明的現金。
手法一:以租代售,變相賣地,收受承包商賄賂。江高鎮政府有關負責人介紹,在江高鎮,曾是廣州市個體私營經濟試驗區的"私企區"變成了劉煉華等人中飽私囊 的"籌碼"。由於體制改革,"私企區"的管理由市裡移交到江高鎮政府,並成立私企區管理委員會,企業想在"私企區"有償使用土地,必須經過江高鎮政府和私企區管委會的同意。
據白雲區紀委調查,2006年,廣州市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想在私企區內買一塊面積約50畝的土地,該公司法人代表事先找到劉煉華,商量土地轉讓價格,在劉煉華的授意下,鎮政府與該公司順利簽訂了租售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劉煉華因此兩次收受公司法人代表共50萬元。白雲區紀委有關負責人說,這種做法實際上 就是變相地賣掉政府的土地,但由於做得"巧妙"使劉煉華暫時逃過了法律的制裁。
手法二:化整為零,拆分工程,收受承建商賄賂。白雲區紀委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於工程項目標的超過50萬元以上就必須經過招投標,劉煉華便想出了"化整 為零"的"生財之道",把一單大工程分割成土建、裝修等若干小工程,再轉包給各承建商,如此幾經易手又撈取了更多好處。
有關部門還查明,2003年,劉煉華購買了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一名姓彭的老闆慷慨解囊,送給劉30萬元。一個月後,這位老闆又拿出20萬讓劉煉華裝 修用。彭老闆的慷慨並非沒有原因,早在2001年,劉煉華就曾將一項造價1000萬元的工程發包給彭老闆。用劉煉華的話來說,這是"一單大工程"。
手法三:暗箱操控黨委會議,用"合法程序"謀一己私利。據白雲區紀委有關負責人介紹,劉煉華經常不忘為自己的不法行為披上"合法"的"外衣"。他召開黨委 會議研究土地租售、工程承包,然後以"拍板"或"暗示"的方式讓領導班子通過他的個人決議,把項目安排給事先找好的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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