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楊逸凡採訪報導】一名江西省新余市張姓男子於25日摩托車失竊,事後他報案,過程讓他充滿失望,因此向督察組投訴公安機關不作為。
他說:「我要投訴公安機關110太不作為了,不管老百姓的死活,現在我沒有摩托車對我的傷害很大,推銷業務推銷不了,沒有交通工具很不好辦,現在手上也沒錢,又不敢告訴哥哥他們,因為告訴他們,可能會讓這個家吵起來,當時借這個車子給我騎,我嫂子就有意見,現在沒有了,更是……」語氣充滿無奈與無力。
據他描述:25日晚上8點半到9點之間,因工作關係他至洪客隆百貨商場,將摩托車停在該商場後門,並上了龍頭鎖與大鎖,就在他進入商場出來前後約半個小時的光景,他的摩托車不見了,他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整個過程,警方給他的感受就是「不作為」。
攝像頭無用
在他打110報案時,他被告知到新余市城南抱石派出所去報案,去備案。他請求110接電話的人員調閱商場的監控攝像頭,以利關鍵的時間內緝捕犯人,110 接電話女子告知:「我們這個攝像頭晚上是看不清楚的,只有白天才能用,晚上是不能用的。」
派出所沒人值班
張先生於11點多到抱石派出所去報案,警方告知:我們這裡只受理治安案件,你這個金額比較大,價值2千以上的東西,就要到刑警大隊去報案,於是他轉往新余市渝水區城南刑警支隊,該處離報時派出所有一段距離。到該處後,刑警隊位於小巷,外面沒有明顯標示是刑警隊,找到後已經是晚上12點多。
張先生在刑警隊門口敲了約半個小時的門,沒有人回應,他打110,110告知裡面肯定有人,肯定在裡面睡覺,於是要他打值班室電話號碼。他打了該號碼,卻是無法接通的。他再次打110電話,告知該號碼無法接通,接電話的人回應:你打不通,我也打不通。
張先生不禁質疑:公安根本就不是為老百姓著想的,也沒有為老百姓服務。針對110說的那句話,張先生投訴公安機關的熊性督察,該督察表示:除了這個方式,110還有其他方式可以聯繫得到。不應該用「你打不通,我也打不通」這句話來推托。
無奈的張先生只有回家,騎著自行車到處去找,邊找的同時邊打電話號碼,刑警支隊的電話號碼,打到手機沒有電,走了蠻遠的一段路找到一個電話亭,撥通電話後,一個睡得迷迷糊糊的人接電話,張先生表明:「我來報案,之前我敲了半小時的門沒人在。」對方告知:「因為有事出去了。」張先生質疑:公安機關不可能有事出去了,沒有值班人員啊!後來我告知我的車子被偷了,要去備案。
對方說:你現在過來的話,我們晚上也不能做什麼,26日早上才來備案。張先生於是等到26日早上8點半才能備案。
監視錄像沒記錄
備案時,警方登記車牌號碼、車價、發動機號碼,就叫張先生走,他要求看監控錄像,對方說:要看監控錄像要有領導的簽字,才能看。領導週六、週日休息,你下週一才來看。張先生回答:你們立案偵查應該採取行動,現在等於什麼都不做,那請問一下,我星期五晚上被偷的車,經過2天,小偷可以把車子騎到很遠的地方。不是無疑增加了找到車子的難度。
張先生表示:很多朋友、同事有摩托車失竊的經歷,幾乎沒有找回來的。有位朋友告訴他:新余這地方偷摩托車要追回來的機率只有百分之幾。
週一早上張先生到新余市城南刑警支隊,告知整個車子被竊及報案過程,說電話沒人接聽、敲門沒有人回應等事,刑警支隊的警察告知:不可能的,我們24小時都有人在,電話不可能無法接通。
張先生要求看監控錄像,領導簽字後,他到抱石派出所去看,調出來看的監控錄像竟然是空白的。張先生被告知:我們的監控錄像剛升級,26日才用,25日之前的都沒有了,26日之後的才有。對此說法,張先生表示:「做為公安機關,這麼重要的東西不可能之前的記錄全部沒有了,公安機關不是個人家裡,是公共場所的,公安機關這個監控錄像屬於老百姓納稅人的錢所安裝的,有一套程序來的,不能說你說沒有了就沒有了。」
他說:「另一位和我同行的朋友也是摩托車被盜,他是18日被盜,他的監控錄像也沒有,這不很奇怪嗎!」
警察與小偷同夥?
對於整個報案過程警察消極面對,與監控錄像空白一事,張先生不禁懷疑公安跟小偷是一夥的。他說:「為什麼這麼說,因為有當民警的朋友表示:他們每個月收入 2千多一點,但是卻能買小車、買房,還有打牌這些,都是比較大方。還說:我們不弄點外快怎麼生活?」
還有人告訴他:警方與小偷都是一夥的,人家都是收錢的,偷了摩托車,一個月偷多少部,多少錢給公安,都打通了關係,不然一個公安2千多一點的薪資,買得起房,買得起車嗎?車是要錢去開支,損耗的,那一點薪資養得起車嗎?一個月沒有4、5千塊是養不起車的。
張先生表示:他自己以前在國企上班,一個月1千多塊錢的薪資,根本養不起自己,養不起家人,因此才跑業務。
後來他去向新余市督察隊投訴,綜合上述的情況跟他們報告,投訴公安機關不作為,助長小偷來偷老百姓的財產。
張姓男子強烈質疑:新余市還是全國十大最安全的城市之一。看來這都是虛假的、騙人的。
投訴無用 被踢皮球
星期一張先生向熊性督察反應公安機關不作為,該督察表示:你去找渝水區刑警分局的某某人,你去找他,他給你解決。張先生表示:從車子失竊至今,警方沒有承擔起該有的責任,而是讓他到處去跑,這裡找人,那裡找人。他說:「我要工作,我要吃飯,老婆、小孩要吃飯啊,不可能天天為了這個事自己到處找人,那警察到底起什麼作用?推來推去,誰解決問題?推卸責任,沒有解決問題。」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全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