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部領班員監督衛兵查驗子彈
【看中國訊】近日出臺的新《內務條令》規定:「擔負哨所、營門、車(炮、機械)場、陣地、發射場、機場(庫)、碼頭等場所和武器、軍械、油料、毒劑等重要倉庫警衛任務的衛兵,必須配帶槍支、彈藥。」
據悉,過去營門衛兵配帶槍支、彈藥視為安全隱患,要求衛兵彈匣裡一般不裝實彈,帶班佩帶的手槍套往往也是空的。
北京軍區某部領導表示:「衛兵槍彈結合後,機關和營、連幹部每天不定期檢查哨位,槍、彈是必查項目。」
該部還在營門、彈藥庫、兵器室都安裝了「電子眼」,由作戰值班員24小時實施視頻監控。
此外,該部還專門就哨兵防襲擊進行深入研究,擬制了詳細的應對方案。
中國人民解放軍內務條令發布 6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百三十五條 軍人應當自覺抵制有害信息的侵蝕,不得收聽、收看國(境)外有政治性問題的廣播、電視節目,不得在大眾媒體上徵婚、求職和交友,不得擅自到地方網吧上網,不得登錄非法網站和瀏覽暴力、色情、迷信等有害信息,不得在國際網際網路上開設網站、網頁、博客、論壇,不得散佈政治謠言和其他有政治性問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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