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強否認強姦女大學生並提供細節 兒失蹤 組圖
當地群眾趁文強案二審被各大媒體關注的時機,跪在法院門外為自己的事情喊冤。CFP供圖
昨日中午12時40分,歷時兩天半的文強案二審庭審在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結束。在昨天上午的庭審中,法庭不公開開庭審理一審判決中關於文強犯強姦罪部分。在上訴人文強最後陳述後,法庭宣布,該案將擇期宣判。
文強昨日在庭審中說,一審公訴機關指控的強姦都不是事實。庭上,他表示,一審材料中顯示,他與該女大學生巫某某第一次發生關係時遭到對方拒絕,事實上,「我們進房間後,我提出上床休息,她說明天要上課,但是沒有離開的意思,於是我們又繼續聊天,我又提出上床休息,她還是說明天要上課,離學校太遠,明天上課搞不贏,我意識到巫某某是不想在這裡過夜,我說那我們休息一下再走,她同意了,我先洗澡後在床上躺下,她去洗澡。」「事後,是我先走的,給了她大約六七千塊錢。而且之前我和巫某某就認識。但是具體怎麼認識的我不記得了。」
文強的律師宣東為他做了無罪的辯護。律師說,從以下幾方面分析兩人發生關係前後的心理狀態和客觀狀態:
從文強與巫某某兩人的交往關係看:文強在和巫某某發生關係之前就認識;文強給巫某某打電話,約吃飯,並讓王佩去接她,巫某某也來吃飯。飯後,幾個人又去唱歌。從上述事實可以看出,巫某某與文強有比較親近的交往關係。
從發生性關係的環境看:唱完歌後,巫某某先去賓館房間;如果巫某某不願意,完全可以不去房間。另外,文強洗澡時,巫某某既沒有打電話叫服務員上來,也沒有離開賓館房間;如果不願意,她完全可以趁機離開房間。
從雙方的交談態度看:文強提出上床休息,巫某某只是說「要早點回去,明天要上課,怕趕不到」,並沒有明確拒絕發生關係。
從發生關係後的情況來看:沒有證據證明巫某某哭過;反而文強給了她幾千塊錢,也沒發生拒絕的情況;後來,兩人又長期保持聯繫,並多次發生性關係;而且有幾次是巫某某主動開的房間,並沒有躲著不見,拒絕發生關係的情況。
從舉報告發的情況看:巫某某的舉報是在2009年7月12日,離第一次發生關係長達兩年後,這種情況,違背強姦案被害人舉報的規律和常理。
綜上所述,文強的辯護律師認為:兩人第一次發生關係時,至多是半推半就,後來兩人又多次發生關係,完全是兩廂情願。因此,文強的行為不屬於強姦。
最後陳述:
自己現在十分可憐
昨日,文強最後一次在法庭上作最後陳述。文強對法院充分保障了他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也對法院公正司法的精神表示感謝,希望法庭能夠高度重視證據材料的客觀真實性。他認為,一審的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認定犯罪證據材料不客觀真實。
首先他言辭懇切地請求法庭能考慮他曾經為重慶做出的成績。同時,他表示,自己確實收受過下屬的錢財,但是同這些人職務提拔之間不存在直接關係。他強調,所有的人員提拔都是通過政治部挑選審核,並通過領導批准,最後通過黨委會表決。文強解釋自己第一個舉手同意的原因,是因為他是公安局常務副局長,局長一般都是主持人,所以他總是第一個發言。
他承認收受過岳寧、王小軍、馬當等人的錢財,但不知這些人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事實。他既不是重慶早期「打黑領導小組」的成員,也不是重慶市公安局後設的「打黑辦」成員,他並沒有和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有過密切接觸,希望法院能查清他與這些黑社會性質組織之間的關係。
文強說,現在自己十分可憐,辜負了黨對自己的培養。最後,他表示感謝黨這麼多年的教育和培養,也誠心認罪伏法,希望法院能夠依法公正判決。
親屬會見文強哭了
昨日,文強的律師向審判長提出能否讓其家屬和文強見一面。法院方面經過商量,予以准許。見面就在重慶高院的臨時羈押室。記者看到,文強的大姐、大姐夫、大嫂和妹妹一起進去,剛一進去就聽到裡面傳來陣陣哭聲。親人長時間沒有見面,除了痛哭,就是互相詢問最近身體情況。
文強自去年8月6日被執行「雙規」以後,這些親屬就一直沒有近距離和文強接觸過。只是在一審、二審時,獲得少許的旁聽名額,進去旁聽時,也只能遠遠地看上文強一眼。
文強對親屬表示,他最擔心的是自己的兒子,自文強被雙規之後,兒子就失蹤了,到現在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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