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集人群就是用這塊暖氣片撞開陳國君藏身的房間大門並歐其致死,顯然人力眾多,並非紀宜剛一人所能。
原通化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陳國君被歐致死近九個月後,吉林省通化市中級法院於2010年4月15日做出判決,工人紀宜剛故意傷害罪成立,一審被處無期徒刑。紀宜剛當庭表示不服。
4月15日早上8時半,51歲的紀宜剛獨自走上法院的被告席,被控為2009年7月24日通鋼事件毆死陳國君負主要刑事責任。紀宜剛是通鋼第二煉鋼廠動力車間工人,在去年10月被抓捕時便被報導此人有前科,曾在改革開放後兩次犯罪,即1978年19歲因盜竊被勞教三年,1982年因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刑滿後一直在通鋼當工人至今。
據媒體報導,一審庭審僅持續兩個多小時,在中午11點左右休庭。據陳國君家屬介紹,他們只有三個旁聽的名額,其他家屬懷抱陳國君遺像要求旁聽,但是被警察帶離法院,代理律師也被拒絕參加庭審。通鋼職工代表要求參加旁聽同樣被拒絕。當日下午3時左右,法庭即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紀宜剛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決無期徒刑。
判決後,通鋼職工代表向工人網表示,紀宜剛是為了保衛國有資產,是正義的行為,不該獲罪。況且判決過重,了不起判個三五年作個交代。他們表示將提出抗議,爭取無罪釋放。
通鋼事件後,據「7·24」聯合專案組發布的消息稱,已鎖定的疑犯超過50名。2009年10月18日上午,當地官方網站「中國吉林網」發布消息稱,犯罪嫌疑人紀宜剛被刑拘,另有五名涉案嫌疑人向通化市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當時便有職工評論說,紀宜剛是個普通的工人,就是脾氣不好,做人的口碑還不錯。翻出他的老賬暗示他是慣犯,就是要給社會一個印象,是壞職工打死了一個好經理。所謂一些人「畏罪自首」,完全是為了表明反對私有化改制是錯誤的。今天追究刑事責任的只有紀宜剛一人,是要做到殺雞儆猴。
檢方指控,紀宜剛於7月24日18時30分許,來到出事現場,撿起水泥磚塊,對倒在地上的陳國君的頭部擊打數下,導致陳顱腦損傷,形成腦疝死亡。其犯罪動機是,其弟工傷死亡後,通鋼給付的賠償數額讓其不滿。在聽到建龍控股通鋼會讓部分職工下崗的傳言後,產生泄憤之念。
據4月15日參加旁聽的人士告知,紀宜剛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在法庭上,紀宜剛承認自己參與打人,但是並不知道當時倒在地上的陳國君是否已經死亡。另外,很多其他人也參與毆打,要負責任也不能僅由他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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