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記者路揚帆綜合報導】4月16日上午8點30分,馬尾區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福建網民範燕瓊、吳華英、游精佑誣告陷害案。該三名網民因替死者家屬林秀英網上發帖控訴當地警方,被警方認為虛構事實、誣告陷害,並被控以涉嫌「誣告陷害罪」。
福建三網友誣告案庭審 千名網友現場聲援
這是一起備受關注和爭議的案件。福州警方早早拉起了三道警戒線,近千名網友及當地百姓到現場聲援,在現場呼喊「三網友無罪」的口號。國內外多家媒體也到福 州採訪。
網民透漏,福建警方自15日起即對馬尾法院附近的所有賓館進行檢查,重點是檢查外地來的關注團網友,更有賓館以客滿為由拒絕網友入住。
4月16日中午12時,馬尾區法院做出判決,範燕瓊、游精佑、吳華英構成誹謗罪,判決範燕瓊有期徒刑二年,游精佑、吳華英有期徒刑各一年。聽到這一結果, 網民們一片嘩然。三位被告也表示將提出上訴。
「嚴曉玲死亡事件」之原委
「嚴曉玲死亡事件」當事人,林秀英,是福建閩清縣梅城鎮人,開食雜店為生,今年50歲。女兒嚴曉玲生前與聶志雄同居,聶曾因吸毒多次被勞教。死者在聶的引薦下到設在當地文化館旁邊的麗歌KTV做領班。
林秀英敘述事件的經過:2008年10日晚上10時,女兒應聶志雄的要求,背著她出門赴約。第二天晚上10點,傳來女兒的死訊。她趕到醫院發現女兒赤身裸體,頭髮散亂,兩手腕有黑五指手印。她因悲痛而暈厥,在她甦醒後,她聽到醫護人員議論說,「陰道內有精液,陰道口無法收縮,估計遭人輪姦。」
2008年2月25日,距離嚴曉玲死亡後14天,福建省公安廳物證鑑定中心出具了一份法醫病理學檢驗報告書病理診斷稱,死者嚴曉玲輸卵管妊娠破裂。閩清縣 公安局同年3月3日出具的法醫鑑定書也稱,死者系輸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剋死亡。不過,這一結論遭到了林秀英的質疑與反對。隨後,林秀英多次到縣、市、省甚至北京,要求嚴懲凶手。
三網友出於正義代為網路申冤 引來牢獄之災
林秀英說,由於她的不斷上訪,引起了人稱「公民代理」、「赤腳律師」範燕瓊的關注,樂於助人的游精佑和為弟弟吳昌龍「福清紀委爆炸案」鳴冤的吳華英也加入了這一行動。
2009年6月,範燕瓊將林秀英提供的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閩清警匪輪姦26歲女青年致死後還繼續姦屍,慘絕人寰、訴告無門》一文,發到一些網站。
2009年6月24日,游精佑為林秀英拍了一段口述案件的視頻。由當時也在場的吳華英將該視頻放到了其它網站。
令範燕瓊、吳華英、游精佑意想不到的是,他們替人上網發帖喊冤竟然會被訴之以「誣告陷害罪」。2009年6月26日起,範、吳、游等三人先後被行政傳喚, 接著被定性為「誣告陷害罪」。在第一次開庭後,閩清縣公安局出具了一份「‘嚴曉玲死亡事件’網文捏造事實,嚴重損害我局執法公信力」的書面報告,作為補充證據送到馬尾區法院。
第二次開庭是在今年3月19日,法庭在開庭一分鐘後即宣布閉庭。該一分鐘完成開庭閉庭的審理事件,在當時引起各媒體的廣大報導。
三網友只想引起政府重視 無誣陷他人之意
辯方律師劉曉原認為,範燕瓊3人的行為並不構成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之罪。範燕瓊只是為林秀英的上訪代書。代書者沒有能力去核實事實真相,「如果要代書人核實,那麼寫上訪控告材料內容不實的,是不是都應該追究法律責任?」
劉曉原律師還認為,範燕瓊等3人為林秀英寫材料、拍視頻,並通過網際網路傳播,只不過是想引起政府的重視,並沒有誣陷他人的主觀故意。
關不住的封鎖 網民網際網路上訴冤屈
BBC對此事件報導說:這是中國網民在草根階層進行遊說被當局處罰的最近一例。中國各地許多普通民眾通過網際網路在推特、微博和其他網址上散佈不滿和冤屈。在中國將近4億網民中,有小部分受過良好教育的、有獨立看法、思想自由的年輕人,他們敢於對當局發出質疑。
第一批達到現場的網友
網友們自己拉起防搗亂線
對面馬路的保安隊伍
網友們被請到警戒線外
第一排是保安,第二層是警察
協警撕掉網友佈置的防搗亂線,代以警戒線.網友們拍手歡迎
家屬已經到達門口
範燕瓊家屬
家屬與聲援網友們席地而坐
網友們喊「三網友無罪」的口號
網友們聚集現場
網友們聚集現場
當地勇敢的網友
李方平,林洪楠,劉曉原三位律師到達法院門口
網友們在法院前拉開「公平正義比太陽更光輝」
林秀英在控訴
西南交大聲援驕傲學子游精佑
雲南邊民也來現場
福建各地被司法迫害的冤民
被司法迫害的冤民下跪申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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