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1董事長斂財人民幣2200萬購房產10多處,他的「貪內助」在法庭上語出驚人說:「他當那麼大的官,別人送也很正常。」
據報導,「我收錢的時候心態很複雜。其實他們不送錢,也能得到提拔。實事求是地講,這些人也有問題,他們首先在政治素質和修養方面就很不到位……」。此話一出,隨即引來旁聽席上一陣竊竊私語。
說話者是站在被告人席上的甘肅省窯街煤電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李人志。
據報導,甘肅省武威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連續3天公開審理備受社會關注的李人志、解亞玲夫婦涉嫌巨額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於案情複雜,一審結束時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03年至2009年,李人志、解亞玲夫婦共計收受賄賂及來源不明巨額財產達2200多萬元。庭審中,李人志當庭表示全部認罪。
53歲的李人志具有良好的家庭經濟條件,曾任政協甘肅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解亞玲是甘肅一大型煤業集團的職工。
經調查,李人志在蘭州、平涼、寶雞、青島、蓬萊、海口等地投資1200多萬元購買房產10多處,其中在山東老家購買房產6處,實際付款1000多萬元,僅購買青島市鳳凰城一個面積為300多平方公尺的店舖,就支付370 萬元。
法庭上,公訴人對李人志收受的包括金磚 (條)、名表等在內的各項賄賂做出一一陳述時,旁聽席上出現喧嘩之聲。
李人志當庭供述,那些給他送錢的人,除了希望在日常工作當中能夠得到提拔和重用外,還希望得到當時「位高權重」的他「支持和關照」。
他打比方說:「例如,開會時,這些送錢的人就希望能夠得到表揚,而當他們出現困難時,則希望領導能夠『過問』一下。」他收這些人的錢,其實也是有點「兩難」,因為很多時候,其他的一些熟人提前打了招呼,不好推托。
在庭審當中,一再申明自己記憶力不好、看上去寡言少語的解亞玲,在自辯時哭訴說,後悔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忽略一些犯法的事。之後,解亞玲突然冒出一句:「他當那麼大的官,別人送也很正常。」
李人志並表示,自己之所以走到這一步,是受社會環境的影響,但最重要的還是自身原因。他對不起妻子,對不起同事和職工,希望法庭能夠考慮到自己的坦白交代,從輕判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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