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昌林已復職 稱唐福珍自焚是法盲(圖)
唐福珍在自家房頂自焚 (南方週末資料圖/圖)
■我覺得唐福珍自焚是一個法盲的悲劇。唐福珍對我們工作的不瞭解,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而我們既然是執法,肯定有強制性
■拆除違法建築只是城管工作的一部分……我們城管面對的是不遵守城市規則的人,沒有城管的城市是一個沒法生活的城市
■我對唐福珍不存在歉意。我是執法者,應嚴格執法,在法律面前不應該有歉意
在去年年底的唐福珍自焚事件中,成都市金牛區的區長、區委書記並未受到任何責任追究。唯一受到停職調查的,只有當時的現場主要指揮者之一、金牛區城管執法局局長鐘昌林,其被查理由是「判斷不當,處理不力」。
去年12月5日,鐘昌林曾接受南方週末記者專訪。現在,唐福珍事件早已被當地政府翻過一頁,鐘昌林亦官復原職。
「唐福珍法律意識淡薄,學習不多,才釀成慘劇」
背景旁白:2009年11月13日上午8時許,在與強拆者的對峙中,唐福珍開始情緒失控,在衝突中兩次往身上澆汽油,後發生自焚慘劇。
南方週末:唐福珍開始往身上澆汽油時,你們是怎麼想的?為什麼不及時採取防範措施?
鐘昌林:當時我們兩組人在繼續喊話,叫她不要做出過激行為。我當時覺得她不應該這樣做。這樣做對自己不負責,對社會不負責,給本人和社會帶來了危險。
當時背泡沫滅火筒的隊員離唐福珍還有相當距離,無法預先把泡沫噴在她身上防止燃燒。但如果用水槍的話又怕壓力太大,把她衝下去,為了保護她,我們只好不用。
南方週末:當火焰在唐福珍身上冒起時,你心裏是什麼感覺?
鐘昌林:我當時非常吃驚,非常惋惜和心痛。因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卻與生命與法律作對。
她是初中畢業,平時學習不多,法律意識薄弱,對國家法律法規不瞭解,做出極端行為,讓我不可思議。
南方週末:通報上說你「判斷不當,處理不力」,你怎麼評價自己當時的表現?
鐘昌林:從執法的完美標準和具體細節來講,會覺得不當,但這是從高要求、嚴要求來講的。當時我們已經在不斷地喊話,做工作讓她下來。執法人員上去也並沒有實施任何拆除行為,只是保護性勸導。
至於處理不力,不是指整個過程的不力,是細節上不力。就是說沒想到消防人員滅火過程中,所有通道上都灑滿汽油,阻撓和延誤了消防人員的營救。更不可思議的是,她的兒子和姐夫就在旁邊,不阻止她倒汽油,連一點親情都沒有(唐的親屬不認同這一說法,本報記者注。)
南方週末:你當時想過會出人命嗎?為什麼你還繼續指揮推倒唐的房子?
鐘昌林:我當時沒想到她會死。我不是學醫的,什麼情況死什麼情況不死我沒這方面的知識。她被送到醫院之後,區上要求用最好的專家、設備、藥品給她治療,還成立了專家組。先後兩次植皮。我當時憑直覺覺得她應該沒有生命危險。
我們後來是按照正常程序來進行拆除的。在法律面前,法大,還是權大,還是情大,我肯定要維護法律法規的尊嚴。
「沒有城管的城市,是一個沒法生活的城市」
背景旁白:2009年12月3日晚,成都市金牛區就唐福珍自焚事件召開新聞發布會,將事件定性為「暴力阻撓依法拆違事件」,對當事人的死亡表示「深感惋惜」,隨後鐘昌林也被停職接受調查,但現場沒有道歉。
南方週末:你得知唐福珍的死訊時心情是怎樣的?如果你是唐福珍,你會怎麼做?如果要被執法的是你的家人,你又會怎麼做?
鐘昌林:我對唐福珍的死去感到惋惜和痛惜。我和她沒有可比性,我是國家公務員,我的法律意識是很強的。
首先,如果我的親屬有違法建設行為,我就不能當這個執法局局長;再次,如果真的要對我的親屬執法,在程序上我必須迴避,但肯定要將其拆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誰,即使是我的家人、親屬,在公共利益與個人衝突時,應該以法律和公共利益為主。這是我工作這麼多年堅持的原則。
南方週末:因為唐福珍的死,現在你丟掉了烏紗,你覺得事情的癥結在哪裡?
鐘昌林:我現在的壓力是巨大的、前所未有的,我感到委屈。我依法辦事,做了這麼多宣傳和思想政策工作,還多次跟你(指唐福珍)談,拆遷決定書也早就給你了……我做了這麼多工作都不被理解,很委屈。
唐福珍錯在不懂法。我也堅信我自己沒有錯,我對違法建設的認定沒有錯,我對法律程序和法律依據的使用沒有錯。
停職是這麼多年我沒有遇到的,接下來我將認真梳理、回憶、總結這個事情。對相關拆遷的法律法規再學習,再認識。
南方週末:你和你領導的城管執法局的職責是什麼?如何看待目前城管執法在老百姓心目中日漸「妖魔化」的形象?你又是如何看待被拆遷者的權利的?
鐘昌林:拆除違法建築只是我們工作的一部分。我們的主要工作是城市的管理,秩序的維護和對園林綠化的維護。應該說城管局長是最累的,最苦的。我們每天早上3點半就要起床通知清掃街道,目的是為了老百姓能舒舒服服、干乾淨淨地生活在這個城市裡,但有些人卻不支持我們的工作。
我不同意「妖魔化」的說法。我可以實事求是地告訴你,我當城管局長兩年來,我所有的隊員一般沒有一個有違法違紀的行為,沒有一次出現暴力執法的行為。
我們城管面對的是不遵守城市規則的人,沒有城管的城市是一個沒法生活的城市,我們不能讓少數人的利益損害了大家的公共利益。
任何人的基本權利,包括被拆遷者的權利都必須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如果拋棄法律法規來談個人利益,這個社會就亂套了。
南方週末:作為城管局長,面對被拆群眾的呼號,你內心是怎樣想的?是否有過職責和良心間的衝突?
鐘昌林:任何人都有良心,我的內心也時常非常糾結。對於他們,有同情的一面,也有依法執行的一面。情和法交織在一起,肯定要按照法律和公共利益去辦。
我參加工作32年,當城管局長這兩年最苦最累,有時候還很痛苦。我們做了這麼多,部分人對我們還是不理解。人民城市人民建,不是我們城管一家的事,是大家的事。
「我不存在歉意」
背景旁白:唐福珍自焚致死後,在網路社會引起軒然大波。部分憤怒的網友要求鐘昌林向死者謝罪,更對其進行「人肉搜索」。但鐘昌林強調,如果網民非法攻擊他的聲譽,他不惜和其打官司。
南方週末:畢竟一個生命走了,你如何看待這個事件的教訓和對你的影響?
鐘昌林:我覺得這件事情是一個法盲的悲劇。
唐福珍對我們工作的不瞭解,把個人利益凌駕於公共利益之上。而我們既然是執法,肯定有強制性。好比一個殺人犯採取某種極端行為,難道我們就不追捕他了嗎?
事情的發生將啟發我如何在標準和細節上進一步完美我們的城管執法。人的思維和能力畢竟是有限的,如果我們在判斷問題的能力上更豐富一點,更完美一點,更準確一點就好了,但是我相信人無完人。
我目前還不同意事件對我來說就是經驗教訓。但是總結是可以的。現在我暫時不擔當主要工作,有更多的時間來學習和反思。這段時間我收到的簡訊數量不亞於春節除夕收到的,同事和朋友從身體上關心我,鼓勵我去面對。
南方週末:你知道現在網上正人肉搜索你嗎?
鐘昌林:我不知道。但這是不正當的行為,誰要是採取非法手段對我進行攻擊,一經查實了我要聘請律師告他。
我相信輿論是公正的,因為我們的輿論是黨的喉舌,是法治社會的喉舌,我們的輿論應該為黨的聲音,為整個社會的進步去服務,不應該為少數人和有其它意圖的人去服務。
南方週末:對唐福珍存在歉意嗎?
鐘昌林:不存在歉意。我是執法者,應嚴格執法,在法律面前不應該有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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