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敢於天下先的溫州,貪官們又曝出一個不同於別的地方的新聞:
溫州市甌海區委書記謝再興,因涉嫌殺情婦而被免去市人大代表的資格,並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
據媒體稱,謝再興犯下重大命案之後,依然談笑風生、鎮定自若,絲毫看不出犯過驚天命案後的慌亂。這也難怪,這樣的官員的確有很高的心理素質,要不然,咋能經得起組織的長期考驗?據說,謝再興「作為執掌一方大權的區委書記,剛剛過完48歲生日,一直是組織部門重點培養對象,本來前程似錦」,但卻被一個情婦斷送了政治生命甚至可能會為此斷送生命。
謝再興「與情婦相好已有七、八年,這在當地已不是什麼秘密了」。大概相關組織上一直不知情,或者認為這是生活小事,沒有影響到他的仕途,但遺憾的是,貪官與情婦卻永遠是相生相剋的,甚至,情婦總會加入反腐大軍中,將貪官掀下馬。這一次,貪官與情婦的矛盾,又導演了一出新的貪官殺情婦的鬧劇。
謝再興為何要殺情婦呢?從表面上看,是謝再興喜新厭舊,這個喜新厭舊不是說謝喜歡上情婦而討厭自己的妻子,而是說,謝再興一到新的地方,就喜歡新的情婦而不喜歡原來的情婦了。他在情婦問題上也要當「秦世美」,原來的情婦當然不答應了。過去都說「共青團是黨的助手和後備軍」,一個團委書記,你黨的副書記一調走,怎麼就能不讓她當這「助手與後備軍」了呢?
貪官們和謝再興一樣,都喜新厭舊,因此,都有這頻繁換情婦的嗜好,民謠稱這些無恥貪官是「處處皆有丈母娘」。而貪官既喜新厭舊,對自己的坐騎也自然會如此:
一位與謝再興同事多年的人對記者說,2006年7月,謝再興從三門縣調到甌海區工作才一個來月,就提出要給他買輛新車。考慮到謝再興的坐騎才購置兩年,配置都挺先進的,再加上甌海區系半級財政,購買新車,得省市兩級控辦審批,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沒有立即照辦謝的指示。一個月後,在區委常委會上,謝再興突然大發雷霆,說自己離開三門前給新任縣長買好了新車,怎麼到了甌海區辦這麼一件小事都這麼難呢?不換車子,他的安全怎麼保障?出了事故誰負責?
一個月後,謝再興如願以償坐上了高檔新轎車。但他又嫌棄原來的車號浙C00062顯示不出他的老大氣派,硬逼著手下到市車管所換得了浙CA0001新牌照。富有戲劇性的是,謝再興坐原來的車子安然無恙,換了新車以後,經常撇開司機自己駕車外出應酬,不久就把車撞壞了,花了4萬多元維修費。
都說車子是男人的「第二個情人」,對於和謝再興一樣的貪官來說,喜歡換車自然和喜歡換情婦一樣。而且,貪官又有權有錢,或者說,權力得不到有效的監督,他要換車就換車,他要換情婦就換情婦,這樣,自然會將貪官送上一條不歸路,讓他「多行不義必自斃」了。
「謝再興獨斷專行、膽大妄為,我早就預料到他會出事,只是想不到他會涉嫌殺人。」 「如果去年查處了謝再興,或許他今年就出不了事。」甌海區一位官員說。是呀如果說,一些地方的相關組織和部門對誰是貪官考察不出來,查處不出來的話,那麼,你不可能連一個官員喜歡換車,喜歡換情婦也不知情吧?若某個官員總是喜歡換車,實在應該予以注意了,此君一定是喜新厭舊的主,若還有常換情婦的記錄,即使你組織上不想為民除害,清除貪官,你也應該及時查一查,不要讓貪官們走上絕路或者說非得等他們自行暴露,走進監獄才去免他的職吧?
貪官們都喜歡換新車與喜歡換新情婦,這大概給我們反腐敗提供了一條新的思路:一是要注意查處那些喜歡換車子,喜歡換新娘子的的官員,也就是說,要注意那些時常坐新車,時常做新郎的物慾亢奮的官員;二是讓眾多官員們不能隨心所欲地,想換新車就換得成新車,想換新人就換得成新人---組織上不是常有句話,叫不換思想就換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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