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解放與言論自由--讀郭羅基先生新著《新啟蒙----歷史的見證與省思》
郭羅基先生新著《新啟蒙--歷史的見證與省思》(香港晨鐘書局,2009年),考察了二十世紀中國的兩次思想解放運動的歷史,尤其是第二次思想解放運動的歷史。郭羅基本人正是這次思想解放運動的積極參與者,堪稱代表性人物之一,對這場運動的前因後果、來龍去脈都瞭若指掌,如數家珍;再經過30年的沉澱和身處海外的距離。既入乎其內,又出乎其外。這就構成了本書的特殊意義。
本書涉及內容很多,這裡我只談幾點。
一、郭羅基說:"新啟蒙的主要任務是推翻'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將命題轉換為'反對自由資產階級化'。"這話說得很機智,也很俏皮。不過有些讀者可能讀不懂,我這裡不妨略加解釋。
我們知道,當年鄧小平壓制言論自由,擺出的理由就是"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因此,要反對鄧小平們對言論自由的壓制,就需要推翻"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這條罪名。為了反駁"資產階級自由化"這條罪名,有人說:我們不是要搞資產階級自由化,我們是要搞無產階級自由化;資產階級自由化不好,無產階級自由化總是好的吧?對於這種反駁,鄧小平們無言以對,只好強詞奪理地說:自由化就是資產階級自由化,沒有什麼無產階級自由化。可是按照這種說法,自由化豈不成了資產階級所獨有、無產階級沒份的東西了嗎?所以,郭羅基提出"反對自由資產階級化",也就是反對把自由化說成是唯獨資產階級才有的東西。
二、毫無疑問,從1978年開始的那場關於"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的大討論,在當代中國史上產生過重大的積極作用。然而,這場討論的不足之處也是明顯的,不容忽視的。
把實踐標準應用於政治觀點或政治主張實在是大錯特錯。譬如說,你如何去反駁"殺二十萬人換二十年穩定"這種主張呢?既然這個殺人的政權果然又坐穩了二十年江山,難道就證明了殺人的主張是正確的,反對殺人的主張倒是錯誤的嗎?
實踐標準理論否認事實與價值的區分。實踐標準充其量可以證明手段或工具的有效性,但是不能證明手段或工具的正當性,也不能證明目標或目的的正當性。我們反對"殺二十萬人換二十年穩定"這句話,不是說殺二十萬人不可能換二十年穩定(也許可能,也許不可能),而是說不應該用殺人的手段去換取穩定,是說用殺人換取的穩定不是我們所需要的穩定。我們承認,有時候,殘暴的手段可以相當有效地維護一種邪惡的秩序,但我們要反對的恰恰就是殘暴的手段本身和邪惡的秩序本身。這不是"是不是"的問題,而是"該不該"的問題。大多數參加實踐標準討論的人沒有注意到這一區別,這是那場討論的最大缺陷。三十年後仍然有不少人未能意識到這一區別,這是令人遺憾的。
三、為什麼在中國,有了五四時期的啟蒙,還會有1978年的啟蒙?有了第一次思想解放運動,還有第二次思想解放運動?那麼,未來是不是還會有新新啟蒙,還會有第N次思想解放運動?
如果把啟蒙、把思想解放,理解成否定一種錯誤的思想,確立一種正確的思想,那麼,上面提到的事情就會發生。未來,我們還會有一次又一次的啟蒙、一次又一次的思想解放。
但正如郭羅基先生指出的那樣:"思想解放運動的進程是不斷地從思想不自由到思想自由,衝決一切思想禁錮,不是打破一個思想禁錮再套上另一個新的思想禁錮。最終,造就一個思想自由的社會,不是為後人準備一個'不斷解放思想'、'繼續解放思想'的思想不自由的社會。歸根到底,思想解放運動就是自由化運動,未來一切的美好事物將在思想自由中生長出來。"
因此,歸根到底,這其實就是爭取言論自由的問題。
在1979年,郭羅基先生先後發表了《誰之罪?》和《政治問題是可以討論的》兩篇文章,都是在講言論自由問題。我認為它們的意義遠在實踐標準那一系列文章之上。
(文章只代表評論員個人的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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