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方媒體報導說,中國一半以上的省和直轄市的公安局長,將不再由省市委的政法委書記兼任。北京法律專家說, 這是中國向司法改革前進了一步。但是,在黨領導一切的政治制度下,中國離開司法獨立和司法公正的目標,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黨政不分*
中國有一半以上的省和自治區的公安廳長,由中共的政法委書記兼任。在最近剛剛閉幕的人大上,有人大代表對這種黨政不分的現象,提出責問和批評。
在今年兩會期間,人大代表吳曉靈指出,政法委書記往往身兼公安局長, 這種扭曲的關係影響司法公正。
北京法律專家李和平說:「政法委本身,按照中國的黨領導司法,黨管幹部這個原則來講,政法委控制著,並且在公檢法三個機關之中起協調作用。目前政法委在案件的辦理上,有很大的發言權。現在公安廳長兼政法委書記,無形中使得公安人員的權力凌駕在法院之上。」
*公安一家獨大*
在中國公檢法三大體系中,公安一家獨大。國務院屬下28個部委辦中,只有公安部長和國防部長由國務委員兼任,而省級公安廳長,由該省委的政法委書記兼任,說明瞭中央政府對「穩定壓倒一切」的重視。
*威脅穩定*
然而,近年來,中國社會矛盾日益尖銳,群體性事件越來越多。司法不公導致民眾走投無路,他們或加入上訪大軍,或走向暴力維權的極端。有學者認為,中國缺乏司法公正導致民眾喪失了維權的最後底線。中國社會各界要求中國政府進行司法改革的呼聲越來越高。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中國政府決定,中國大陸31個省區市中,北京上海等四個直轄市的公安局長,不再由政法委書記兼任,在其他27個省區中,已經有13個省區政法委不再兼任公安廳長。這一決定被解讀為是對人大代表的反應。不過,中國法律專家李和平認為,這離司法公正和司法獨立的路還有很遠。
* 學者:黨不應介入司法*
李和平說:「按照國際關於政黨的慣例,實際上政黨是不應該介入司法的。法官不應該隸屬於任何一個政黨,應該是非黨化的。這樣才能有司法公正。但是在中國,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員,大多數都是黨員。再加上政法委直接干預案件的審判,這使得中國的司法尤其缺少獨立,公正性也大打折扣,導致很多冤假錯案,這也是中國司法體系的一個弊端。"
*現階段難獨立*
很多中國法律專家認為,中國的司法能否真正獨立,取決於是否實行政治體制的改革。不實行三權分立的民主制度,司法獨立就是一個遙遙無期的夢想。 人民日報發表的一篇文章也承認,在現行的中國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受干擾的因素相當多,「由於在人、財、物等方面受制於地方的黨政機關,真正意義上的司法機關獨立在現階段還難以實現。」
原題目:中國司法改革:政法委書記不兼公安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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