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務院人權報告揭露北韓人權慘狀
美國國務院在11日發表的《2009年人權報告》中就北韓的人權狀況表示:「仍然讓人感到憤慨。」該報告指出,北韓政權仍肆意妄為地擅自處決、嚴刑拷打、強制墮胎、殺害嬰兒等。
報告指出:「北韓仍然存在不經過司法程序的處決、失蹤、肆意囚禁、逮捕政治犯、嚴刑拷問等現象。聽說,被收押的女性會被強行墮胎,如果在收容所生下了孩子,孩子會立刻被殺害。」美國去年曾在人權報告中形容北韓的整體人權狀況為「惡劣」。
該報告援引非政府組織(NGO)的報告內容,就北韓官僚社會的腐敗現實指出:「北韓政府各個部門都頻繁發生受賄行為。甚至連離婚也需要行賄,只要拿出20 萬朝元給官員,就可以在兩個月內被判離婚,如果給的少,就需要6個月到一年時間。」報告還指出,為防止居民逃離北韓,上級甚至對邊境警備隊成員下令可以擊斃試圖逃離北韓的北韓居民。
美國國務院主管民主、人權和勞工事務的助理國務卿邁克爾-波斯納在有關記者會上針對北韓表示:「讓人無法相信的是,這個封閉社會不允許有一點反對的聲音。眾多居民處於極其惡劣的環境之中。」
另外,《2009年人權報告》將韓國評為全面尊重人權的國家,但同時也指出,性暴力、家庭暴力和虐待兒童是韓國存在的嚴重問題。該報告還指出,女性、殘疾人、少數群體等部分領域仍存在社會歧視現象,而且,賣淫屬於非法行為,但卻廣泛存在。
該報告在分析韓國國內的社會歧視現象時指出:「韓國在法律上禁止因性別、宗教、殘疾、社會地位、種族不同而歧視他人,政府也遵守這一規定,但由於傳統習慣,女性、殘疾人和少數民族在獲得機會方面還受限制。」
報告還就女性暴力問題指出,家庭暴力是很重要的問題,雖然正在討論預防職場性騷擾的措施,但仍然存在問題。另外,報告就勞動環境的狀況指出,1997年修改法律時通過了成立多數工會的方案,但至今仍未實施,這侵害了工會結成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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