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異議人士謝長發獄中近況

湖南省異議人士謝長發去年9月被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3年重刑,目前他已經被轉到湖南益陽的南咀監獄,每天要做11到12小時苦工。

湖南省異議人士謝長發在2008年四川大地震後發表文章批評校舍豆腐渣工程,並於當年6月被逮捕。2009年9月,謝長發被長沙中級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 今年3月3號,謝長發在獄中見到了前來探望他的弟弟謝長禎。記者接通了謝長禎的電話,

「我昨天去了,昨天去得很早,現在有一年多才見到我哥的。 身體還是沒有問題,但是生活不是太好。 我聽我哥說,好像要工作十一到十二個小時。」

記者:「每天工作十一到十二個小時啊?主要做些什麼工作呢?」

謝長禎:「他好像是做服裝鞋子之類的吧。他說灰塵很濃厚的。」

記者:「灰塵很多?」

謝長禎: 「對, 就是布料灰塵。」

謝長禎說,他哥哥謝長發從湖南省收押中心轉到湖南益陽南咀監獄的時間是2010年2月2號,謝長發現在分在了七監區1分監區7組。他和謝長發見面時,謝長發說,他們每天必須要在早上6點起床,7:30就要到車間,寢室距車間只有300-400米遠,做工要到晚上7點甚至8點,謝長發所做的工作是做鞋幫,因為與布料有關,灰塵特多,

謝長禎:「我們見面的時間不是很多,可能半個小時都沒有。」

記者:「每天工作十一到十二個小時, 這是不是時間太長了? 是不是應該有規定吧?你每天正常的工作不也是八個小時嗎?」

謝長楨:「是啊,我當時後來跟我哥講了一個事情, 我說你有不配合的權利, 你可以不工作,這是你唯一的武器。」

記者:「他還是可以看書啊?」

謝長楨:「我估計是沒有時間看書了。他讓我拿書給他, 但是他們那裡不收書的, 要我從郵局裡面發去。後來我問了那個收物品的警員, 他說你寄過來也不一定他會能拿到。」

謝長楨說,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處他哥哥有期徒刑13年,完全沒有根據,他哥哥是行使公民結社、集會的自由權力,不構成犯罪,長沙法院的判決是違法行為,

謝長楨:「我跟他講了你有看報紙的權利,他說你要自己出錢訂報的。」

記者:「他現在有報看嗎?」
謝長楨:「沒有, 他們說要自己訂嘛。因為我見面的時間也不是很太長,不像他們……可能其他人還是比較長的,可能沒有給我們那個足夠的見面時間。

湖北隨州的民生觀察負責人劉飛躍說,今年59歲的謝長發89年天安門六四時曾參與工自聯的工作,曾被判勞教三年,後來他參與了中國民主黨的籌建活動,

「謝長發是湖南長沙老資格的異議人士,他這次2009年被抓、背叛,主要是因為當局認為他從事了一些民主黨的活動。寫了一些倫理有關的文章。另外指控他組織了一些……特別是試圖召開所謂中國民運上的一大。」

接受採訪的兩位人士都呼籲國際社會關注謝長發案件,敦促中國政府早日釋放謝長發和其他被監禁的異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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