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臺29條房產新政被指高價托市
2009年賣地收入高達1200億的杭州在1月10日推出29條房產新政,規定不論是否杭州戶籍,手中無房者在杭州市區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就可獲得房款總額1.3%的財政補貼。此舉被民間人士直指為高價托市。
"普惠"新政:首次購140平以下住宅補貼1.3%
10日,杭州市政府出臺《關於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促進房地產健康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在購房入戶、財政補貼、購房住房公積金及交易稅費等方面制定優惠政策。
其中,最受關注的是關於購房補貼的條款。據規定,在杭州市區首次購買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給予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在市區僅有一套住房,在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出售住房,並重新購買普通住房,給予房款總額1.3%的購房補貼;因房屋拆遷(含危舊房改造)選擇貨幣安置的,在市區購買普通住房給予超過貨幣補償款部分1.3%的購房補貼......
上述住房消費享受購房補貼的時限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補貼政策以家庭為單位認定,一戶家庭只能享受一次。
"簡單的說,只要你沒房子,你就可以享受財政補貼。"杭州拱墅區天龍房產中介李磊認為,國務院明確抑制投資性購房、炒房和購買非普通住宅,在營業稅 "2改5"中對炒房、對購買非普通住宅抑製作用最為明顯。但上述新政變相補貼因營業稅受影響的客戶,從而消解了宏觀政策的執行力。
以一套建築面積大於90平方米不到140平方米、總價為200萬元商品房為例,在2009年的"24條"政策優惠下,購房者可獲得契稅補貼為200 萬元×1.5%×80%=24000元,印花稅補貼為:200萬元×0.3%×80%=4800元,合計補貼28800元;而據新政規定,這樣一套房源可獲補貼200萬元×1.3%=26000元,基本上達到了以前的優惠幅度。
29條新政提出,有條件減免個人售房所得稅;繼續暫停徵收房地產登記等相關收費;延續並放寬2008年"24條"有關購房落戶的政策;住房公積金貸款單筆最高額度放寬為80萬元;等等。
該新政還規定,一戶家庭中年滿18週歲子女購買第二套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貸款的相關優惠政策。資深地產觀察者王澤金錶示,這無疑也會對某些改善型或者炒房家庭,繼續起著"鼓動"作用。
29條新政對開發商的優惠政策同樣誘人:除了刪掉"土地款首付比例10%"的條款外,包括企業徵稅、抵押登記、銀行貸款、房屋物業維修基金、兼併重組、發展使用新材料等扶持政策一如既往。
值得關注的是,杭州29條並非首創。
2009年12月25日,南京市出臺的"寧20條"樓市新政規定,在該市首次購房者,以及夫妻雙方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購房者,都可以享受房款總額0.5%的購房補貼。
1月6日,舟山市也宣布,對首次購房者給予所徵收契稅全額的財政補貼;對以家庭為單位在該市僅有一套住房的改善型購房者,個人所得稅全額或差額退還。
市場質疑:合法性與合理性
對於杭州29條,各方人士觀點不一。
"新政的出臺在預料當中。"東潤房產營銷總監魏軼青說,僅2010年第一週,因為2008年杭州在全國率先推出的24條"救市政策"取消,一手樓市成交量進入冰凍狀態,日成交量由年前的日均200套瞬間下跌到50套以下。而隨著29條出臺,成交量急劇下跌態勢將緩和。
浙江社科院研究員谷迎春認為,"杭29條"與"杭24條"最顯著的變化就是文件名稱增加了19個字:"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費",但其本質都是高價托市。
2009年,杭州主城區房產成交115577套(不含蕭山和餘杭),月均成交近1萬套。新房均價從10780元/平方米升到19560元/平方米,二手房均價從11512元/平方米升至17800元/平方米,平均上漲幅度都穩穩進入了全國前五名。
"杭州樓市確實存在漲幅過快的問題",杭州市委書記王國平在近日召開的杭州市城鄉住房工作會議上表態,杭州月均住宅存量不足1萬套,供不應求導致房價猛漲。由於加快了推地速度,2010年杭州住宅的新增供應量約613萬平方米,而年需求量在350-400萬平方米之間。
2009年,土地出讓金收入已經成為杭州市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據中國指數研究院公開數據,去年杭州賣地收入達1200億元,而杭州市2009年 1-11月地方財政收入489.39億元。即便今年全年杭州地方財政收入最終能夠達到700億,杭州2009年全年的賣地收入也將超過地方財政收入的 1.7倍。
時事評論員舒聖祥表示,在類似杭州房產新政這樣的地方政策保護下,再大力度的中央調控也會被化為無形。要想真正實現樓市健康發展,第一記重拳就應該是強化地方政府問責制度。樓市捆綁著龐大無比的地方土地財政,巨大的現實利益讓地方往往失去了應有的公正立場和處事理性。倘若不能首先遏制住 "地方政府希望樓市快速上漲"的意圖,"遏制房價過快上漲"就是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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