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寫道,重慶打黑,最開始我沒有予以過多的關注,我只是認為這是某人為了上位最後一博而已,認為涉及面不會太廣,甚至只可能限於利益層的內鬥。只是在和遠在美國的石扉客在 msn上交流時說:若幾年後渝督不能順利上位,掌廷尉大權,那麼為其鞍前馬後效勞的蒙古巴特爾會很慘。君不見古之張湯、來俊臣的下場麼?為官者不怕得罪老百姓──老百姓就是用來折騰的,就怕得罪同道中人,今日剃人頭,明日被人剃,是常見的事。
等到黎強案開庭後,我覺得打黑變味了,一個律師、老法學家在庭上為嫌疑人辯護,這在非洲海盜出沒的索馬里,恐怕都會被公眾理解為常態。趙長青先生竟然受到那麼多攻擊,有些辱罵明顯是有組織的職務行為,這就有點下作了。──打黑,不是這麼個打法呀!我相信袍哥文化很發達的重慶,一定有貨真價實的黑社會,把證據搞紮實一點,歡迎律師為這些嫌疑人辯護──哪怕是俗稱的"撈人",只要在法律範圍內也沒什麼關係。公檢法紮緊籬笆,杜絕那些違法的"撈人"完全可以做到──我相信有文強前車之鑒,現在的重慶公檢法在打黑面前,還敢和律師結成一夥,枉法偏袒嫌疑人?為什麼顯得那樣急躁呢?只有一種解釋,真正進入法律程序,恐怕就是曠日持久了,這有悖於主事者追求暴風驟雨、速戰速決的效果。畢竟,離新一輪忠義堂排座次沒幾年了。一萬年太久,只爭朝夕。這句"寶詩",想必主事者當年背得滾瓜爛熟。
後來的李莊案,那就更荒謬了。不管重慶主事者發動多少輿論攻勢,或者找來西政高、潘這樣的專家為其背書,庭審這幕鬧劇公眾看得清清楚楚,心中自有評價。這些天,許多人有理有據地對此案進行了分析,本人不想就此案發表更多的看法。至為傷心的是,我一直比較敬重的一報一刊因此事蒙羞:即中國青年報和西南政法大學,一報一刊中某些新聞人和法律人喪失了起碼的職業倫理。就算從利益考量,也不值得。人家所爭者高位也,為高位奇招怪招損招迭出本不稀奇,因為所圖者大。而媒體人和學者,還是靠聲望立世,人家成功了,你能分到何種殘羹還是未定之數。鄭、高、潘,你們真能高攀麼?幾年前我說過一句話:中國沒有司法獨立,只有司法割據。山城一幕,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當年中青報"冰點"事件發生後,我撰文聲援大同先生,我說我在乎中國青年報遠勝自己當時棲身的法制日報,因為我認為中青報為所謂體制內的官方媒體保留了最後的尊嚴。不知道李莊案後,最後的尊嚴還存在否?以前中青報有好友常當面譏笑法制日報的報格、報品欠佳,我無言以對,現在我想中青報人再在法制日報人面前恐怕沒什麼道義上的優勢了。──原來大家差不多。即使讓法制日報的編輯奉命發重慶公安局有關李莊案的通稿,我想在行文的技術層面上恐怕會處理得高明一些,不會那樣赤裸裸攻擊一個還未判罪的人以及一個職業團體。
我尊重的一些師友、同事和領導畢業於西南政法,對這所當年號稱"政法黃埔"的學校高山仰止。第一次出差去重慶是1999年10月,就是到西政採訪,老實說我的心非常激動。住在烈士墓校區"情人島"對面的外賓樓。我清早起來,披著晨霧走遍了校園每一個角落,包括鐵西那邊。
現在看來,山城真的成了個山寨。山寨裡面,可以用家法,如何開香堂處理寨中成員,大扛耙子說了算,外人不能多嘴。可就是個山寨也罷了,漢代的夜郎國國王不曉得長安有多遠,也就不稀罕去長安。明清兩代的土司,只要政府不強行改土歸流,在一畝三分地自己說了算,也不會想折騰出太大的動靜。可現在的巴山山寨之主,志在長安宮闕。──可算是升級版山寨夢想吧。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薄熙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