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要從精神上,更要從肉體上消滅右派。"
"把右派拖死了事"的精神嘛!
最近幾年,全國各地殘存於世的右派老人紛紛向中共中央、全國人大上書,要求發還"錯劃"期間被扣發20多年的血汗工資,並賠償損失。此類討債信件多如牛毛,數不勝數。這些受害的老人滿懷希望,盼著執政黨作出善意的回覆。可是,你們至今仍不理不採,不予答覆。既不說這筆拖欠幾十年的勞動工資應該補,又不說不應該補。2007年3月,中央辦公廳又極不負責任地把"皮球"踢給了地方政府。我們去找地方政府提出自己正當的訴求,反而招來警察、公安上門"勸阻"。他們既不准許我們討要血汗工資,又禁止我們上訪申訴。特別令人氣憤的是2009年11月,有個叫李毅的無恥之徒,公然針對右派老人的正當索賠狂妄叫囂:"不但要從精神上,更要從肉體上消滅右派。"我想,這該不是中央的授意吧!但至少符合中央"把右派拖死了事"的精神嘛!為此,我敦請中共中央作答覆:我們勞動的工資錢該不該補?
"侵犯公民權利"
一、右派是否屬於冤假錯案?如果你們認為是,就應該依照憲法規定痛痛快快地補。1979年"改正"時,每個人的"改正通知書"上都明白無誤地寫著"屬於錯劃,應予改正"。上面還蓋有中共黨組織的鐮刀斧頭圓戳戳。既然劃錯了,錯劃期間被扣發的工資就應該補。我國憲法41條明確規定:"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力。"我國民法也規定:"負債人有償還負債的義務。"把無辜公民劃成右派、判勞教、勞改、實行專政,當然是"侵犯公民權利"。扣發工資,當然是"受到損失"。
受害人理所應當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力。""侵犯公民權利的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就應當承擔賠償的義務。拖欠右派工資,國家已構成"負債",依照法律規定,就有"償還負債的義務"。欠債不還即是違法,要依法治國,就應追究中共五部委聯合發出的"55"號檔"工資不予補發"的錯誤決定。這叫違法必究。
二、請問中共黨組織是否有權直接給公民定罪?
如果無權,就是越權違法。我國憲法從未規定執政黨可以直接給公民定罪、判刑。我國任何一部法律條款都未寫上共產黨請來幫助黨提意見的改進工作的人就是犯罪"。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也從未授權中共可以直接給公民定罪。但是,1957年的"反右運動"卻由中共"反右領導小組"(又叫五人小組)一手操辦。中共各級黨組織拋開人大、政府,未經任何司法程序就直接把幾十萬無辜公民劃為"階級敵人",直接關進農場和監獄,傷的傷、殘的殘、死的死、亡的亡而且一關就是20多年,這明明是執政黨違法。如今,執政當局若是真的想"執政為民",至少也應向受害者說聲"對不起",可是你們至今不肯這樣做,仍傲慢無禮,拒絕公開賠禮道歉。"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這是起碼的法律常識。如果執政黨連這點法律常識都不懂,還能"依法治國"嗎?
三、中共中央"關於右派問題"的三個文件,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第一個檔是1978年9月23日由中央五部委聯合發出的"55"號文。該文件仍是極左路線的產物,它以偷換概念的手法掩蓋"反右運動"的罪錯,用"改正"一詞代替"平反",企圖逃避罪責,掩人耳目。既然99.99%的右派都劃錯了,如今又"改正"了,為什麼現在還要抬出鄧小平的"反右是正確的,必要的"謬論作擋箭牌,拒絕為右派徹底平反呢?"55"號檔留下"工資不予補發"這麼一個"緊箍咒",令膽小怕事的權力繼承者噤若寒蟬,不敢跨越雷池一步。這個"55"號檔,漏洞百出,自相矛盾,只能留下笑柄,讓執政黨長期蒙羞。
第二個檔是1980年10月8日國務院制定的"68號檔"《關於錯劃右派補發工資的通知》。
該檔是在以胡耀邦為首的中共正義力量主持下制定的,它否定了"55號檔""工資不予補發"的混賬做法。詳細規定了給右派補發工資的具體辦法。遺憾的是,這麼一個好檔、好政策,在極"左"勢力的阻撓下,始終無法貫徹落實。當時,國家經濟困難,一時拿不出這麼多錢為右派補工資,我們毫無怨言,而是努力工作、體諒政府,願為政府分憂、耐心等待。
現在,改革開放已30年,國家財政收入大幅度增長。僅2007年國家財政就超收7000億元。2008年,已有能力購買5500億--13000億美元的美國國債。前兩年,我國還慷慨地免去了非洲國家上百億美元的債務,至今,我國每年公款吃喝都在3000億以上。國家所欠右派的血汗工資,粗略計算也不過1200多億人民幣,只要國家從受害人的利益著想,把貪官牙縫裡的民脂民膏稍微擠出一點點,就能償還欠下右派的債務。這種好事你們為何不去做?反而繼續採取迴避、搪塞、拖延的態度,這樣只會讓人們鄙視你們的執政能力、政策水平和殘缺不全的人格。
第三個檔是2007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下發的《關於一九五七年反右問題的若干意見》。
這個檔,對補發工資和賠償避而不談,只有模棱兩可、空洞無物、態度曖昧的語言,其中沒有一項可以具體操作的條款。隨意性之大,令任何地方政府都難以掌握它的尺度。最令人不解的是,"中辦"這個所謂智囊班子盡出些餿主意,極不負責任地提出"不要把問題上交",將"皮球"一腳踢給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拿著這個"燙手山芋"左右為難,誰也不敢擅自作主。人所共知,中國是一個高度集權的國家,中央不開口,即使地方政府有錢想給右派補,也愛莫能助。"中辦"這個不倫不類的東西出臺後,全國各地在執行中寬嚴不一,花樣百出。據我所知,"有關部門"只給少數人送去一些"封口費",條件是叫他們從此閉嘴,不再上告申訴。
其實,這幾個老右都是上訪多年,帶頭申訴的"告狀專業戶。"而全國幾十萬右派受害者,絕大多數都是不上訪、不申訴。即使生病住院抵押房屋,傾家蕩產,當地政府也不給"補助"。請問,由"中辦"發出這麼一個製造新矛盾的"腦殘"檔,你們打算叫地方政府如何操作?
"沒有中央的檔和指示,誰也不敢補。"
1957年反右派開始,從定罪,送勞教,判刑勞改,扣工資,直到"改正",整個過程都是由中共中央在決策和操作。如今你們把賠償的"責任"和得罪人的"權力"下放給地方政府,讓他們用軟硬兼施的手段去對付右派們申訴。我們曾多次去找重慶市政府和市委統戰部,他們的答覆都是:"沒有中央的檔和指示,誰也不敢補。"原來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在把這些可憐的右派老人與人鬥其樂無窮、當皮球踢,誰也不願給予人道的幫助。這種傷天害理,不負責任的執政方法,我看只有那些良心泯滅,昏庸腦殘的執政者才想得出。
四、當今中共中央對右派索賠持什麼態度?
一是新官不理舊事。認為這是前任的責任,不關我的事,對歷史遺留問題採取明哲保身的態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是典型的工作不負責任的"懶政思維",屬於行政不作為。這些人既想當官,又害怕做事。他們只想繼承權力,不想繼承責任和義務,對前任留下的問題,上推下卸,置之不理、裝聾作啞,只會把"皮球"往外踢。既然你是領導,就應對群眾的訴求負責,就應對政府的公信力負責。對群眾的訴求久拖不辦不是良策。敷衍搪塞,束之高閣更非善舉。"新官"豈能不理"舊事"?新官不理"舊事",就是佔著茅坑不拉屎。
二是根本不把右派當人看。"右派"和"走資派"同樣都是極左路線和冤假錯案的受害者。可是落實政策時,卻內外有別分別對待。撥亂反正之初,儘管國家那麼窮,仍給"文革"中的"走資派"全額補發了工資,而受害更深的"右派"卻分文不給。執政黨採用雙重標準,不一視同仁地對待無辜受害者,這不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何況給右派落實政策只叫"改正",不叫"平反",也反映出了決策者企圖掩蓋歷史罪責的陰暗心理。1978年右派落實政策之初,除胡耀邦等老一輩屬誠心誠意為右派平反外。有些當權者並不願徹底為右派糾錯。"文革"後,重新掌權的"走資派",出於權力鬥爭需要為了鬥垮"凡是派"安置自己人,才讓右派受害者搭了個順風車,撿了個便宜。這些當權者及其追隨者,從來就沒有把右派當作自己人看待。要不然,2009年5月11日西雙版納州"掃黃打非"辦公室發出的文件為什麼稱右派受害者為"原右派人員黃澤榮"?而不敢稱"文革"受害者為"原走資派人員劉少奇、鄧小平"?如果沒有上面的精神和指示,我看一個地市級的小頭目決無膽量如此放肆。右派問題已經"改正"了三十年,有的右派還當了國務總理,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共中央宣傳部長,文化部長等等......可是執政當局有些人至今還和毛澤東時代一樣,仍不把右派當人看,擺出一副專橫跋扈的面孔,繼續欺侮,打壓這些當年受害的右派老人。我們要求賠償,是合情合理的正當訴求,也是對執政黨滿懷希望的表現,如果沒有這種訴求,表明我們對這個執政黨已不抱希望了,已經絕望了。難道你們要我們把希望寄託在否定你們的"未來領導人"身上嗎?難道你們也希望中國出現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式的人物嗎?可是,我們這樣的訴求,換來的仍是不理不睬。如果上訪申訴,就派警察,公安上門軟硬兼施,制止和"勸阻"。如果要寫點回憶錄,訴說一下自己的苦難史,印幾本與朋友進行"友誼交流,免費贈閱"的小冊子,(往事微痕),也被指責為 "非法出版物"。這種欺人太甚的咄咄怪事在古今中外都未發生過,可偏偏出現在自稱"執政為民"的要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的泱泱大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一個政權面對七老八十的老人向自己提出合理的訴術,竟不自信到這種程度,居然和"威脅國家安全"聯繫起來,實在是不可思議。國家寧肯花費納稅人的錢,動用警力來對付風燭殘年的老人,也不肯聽取他們的訴求和解決他們的困難,這樣的政權真荒唐到了極點。我國的公檢法部門,這些年來一直把維權的右派老人視為"假想敵",嚴密監控他們的言論和行動,封殺他們的文章,沒收他們的書藉、刊物、計算機軟體,限制人身自由,監控手機,電話等等。
把對待"敵對勢力"的手法統統用上了。
我們的最高"決策者"把公安、國保折騰得好似塞萬提斯筆下的唐•吉訶德,瘋狂地向"風車"決鬥,向羊群進攻。其愚蠢之舉、驚恐之狀,庸人自擾之態令人哭笑不得。試想,如果全國殘存的幾個手無寸鐵,步履蹣跚的耄耋老者,給中共中央寫幾封信,反映一下自己的意見和要求,再寫點回憶錄贈送朋友......就能"破壞社會穩定","威脅國家安全",甚至"顛覆國家政權"嗎?果真如此,這個政權也實在是腐朽得不堪一擊,早該垮臺了。我看只有干了缺德和見不得人的事,才會心虛到這種程度。
我們再來看看薄熙來書記在重慶打黑除惡的結果:真正危害社會,欺壓人民,動搖共產黨執政基礎的壞人,如文強,烏小青之流,恰恰都出在對人民實行專政的公檢法部門。你們把善惡是非顛倒到如此程度,怎能構建"和諧社會""執政為民"?
中共諸君口口聲聲倡導"以人為本",要構建"和諧社會"。而實際行動卻反其道而行之,原來你們這是"葉公好龍。"當今執掌公檢法大權的政法委,在貫徹落實憲法,執政為民方面,處處顯得思維遲頓,腦袋缺氧;可是在打壓右派老人方面卻心狠手毒,智慧超群。要是你們把心思用在"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方面,何愁社會不穩定?如此費盡心打壓待維權的右派老人,顯然是把心思動歪了。
希望執政當局,不要再空話治國了。也不要靠耍點小聰明,搞點小動作來執政了。這樣搞下去,只會適得其反,越搞越亂。既然提倡"科學發展觀",就要有科學的歷史觀,要敢於正視歷史,總結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丟掉歷史包袱,輕裝前進。如果繼續粗暴打壓討債申訴維權的右派老人,賴賬不還,仍然擺出吃屎的把拉屎的"估到"架勢,這比毛澤東時期還要蠻橫。上個世紀60年代初,面對"蘇修"逼債,右派同全國人民一樣勒緊褲帶,餓死3700多萬同胞,都要履行還債的義務。如今,國家已經有了錢,欠本國受難同胞這點區區小數,還在摳鼻子屎吃,小肚雞腸的不肯償還。你們拿政府的公信力開玩笑,搞賭博,實在是沒出息、丟人現眼。這樣下去,輸掉的可能是你的最害怕失去的"政權"。
最後,還是請中共中央回答:欠右派的錢到底還給不給?要給就痛快的給。不給也要表個態,說明為什麼不給。只要你們言之有理、說之有道、據之有證、法之所在、我就放棄索賠。如果不理不睬,我們就公開討論,讓全世界的人民都來看,評下理,看看究竟是誰害怕真相和真理?如果你們不講理,又動用警力打壓也無所謂,充其量又給我戴上你們需要的罪名,唯害國家安全罪,投入監獄。即使我死在監獄,我們的子孫後代也會以"愚公移山"的精神繼續申訴,要求索賠。不把這筆錢要到手,決不罷休。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 關鍵字搜索:
- 我這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