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版"許霆案"改判 無期減為8年半
一旦最高院核准,案發時為大學生的何鵬將於下月獲釋
2008年,廣州"許霆案"鬧得全國上下沸沸揚揚,而何鵬,一個在監獄裡服刑7年有餘的雲南小夥,也在這個風口浪尖上浮出水面。2001年,在雲南省公安專科學校讀大一的學生何鵬,發現借記卡上多出百萬元,遂從ATM機上取走了40多萬元。之後,何鵬被以盜竊罪判處無期徒刑。2009年11月底,雲南省高院將刑期驟改為8年零6個月,目前,已上報到最高院覆核。一旦經最高院批准,何鵬將於2010年1月獲釋。
故障ATM機改變何鵬人生
何鵬是雲南省陸良縣人。2001年,他成為公安專科大一學生,他的一生因一臺出了故障的ATM機而改變。
2001年3月2日晚,何鵬持在某銀行辦理的儲蓄卡到校外ATM機上查詢餘額時,奇怪地發現,原本只有10多元餘額的銀行卡,卡面餘額竟有百萬元之多。於是,他在當晚和第二天,在昆明市多家銀行的多臺ATM機上,共取款429700元。他隨後拿著錢回了家,讓母親幫他挂失了銀行卡。
3月5日,警察找到了何鵬,何鵬的父母遂將全部現金悉數上繳,公安機關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將何鵬拘留。
2002年4月9日,曲靖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未當庭宣判。2002年7月12日,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其行為具有秘密竊取的性質,已構成盜竊罪,且數額特別巨大,遂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後,何鵬不服,提出上訴。2002年10月17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作為家裡唯一的兒子,何鵬入獄後,整個家庭瀕臨絕望。他的父親何見貴變賣了所有家產,和老伴一起,走上了一條漫長的申訴路。
2007年底,何鵬已在監獄中度過了6年。這一年,廣東許霆案出現,讓何見貴看到了一點希望。
監獄裡的何鵬從收音機裡聽到許霆案的消息後,隨即給播報這條消息的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主持人寫了一封信。何鵬的案件為此一度成為全國媒體關注的焦點。
8年申訴
從無期到8年零6個月
2008年4月,許霆案重審,何見貴夫婦趕到廣州旁聽。宣判當天,很多媒體同時報導了何鵬案件,何鵬被媒體稱為"雲南許霆"。
2009年4月10日,何鵬的父母趕到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提出申訴。法院當天接收了何鵬父親遞交的申訴材料。很多律師紛紛為何鵬案伸出援手。昆明律師陳唯鏢、陝西律師姚永安為何見貴的申訴提供法律援助。
2009年11月18日,何鵬家人終於收到了盼望已久的再審決定書。短短一週之後,獄中的何鵬收到了省高院的再審判決書。判決書認定的事實和罪名與之前的判決並無二致,但刑期由無期驟減為8年零6個月。由於該案判決在法定量刑幅度以下,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要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後生效。何見貴從律師處得知何鵬被改判的消息時說:"當時內心很複雜,不知道該怎麼形容。"他說,沒有見到最終的結果,心裏總還是不踏實。"兒子還沒讀完書就進了監獄,明年他30多歲了,但沒有任何社會經驗,我很擔心他的生存能力,擔心他一直只是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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