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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官獄中著書熱:誰在幫他們出書?

 2009-12-04 23:4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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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包香菸能引發一起污案,一起污案又能引發什麼?

一本小說。

最近,"天價香菸"局長周久耕因貪污受賄,被判入獄11年後,宣布將在獄中出書。其辯護律師金輝對南方週末記者介紹,周久耕自2009年初開始,便在看守所著手寫一部關於官場浮沉的小說,至9月已完成30萬字,以"打發時間,抒發人生感悟"。

小說尚未付梓,已招群眾圍觀獻策擬定書名,諸如《京華煙雲》《往事並不如煙》《一包香菸引發的慘案》等等。

事實上,獄中出書,絕非周久耕首開先河;只是如此高調獄中出書,實屬周為首例。

因為周久耕之前的"先行者"們的出書過程,都是因在獄中獲重大立功或評為標兵,作為先進典型接受採訪時,方才"為天下知"。

那麼,這些落馬官員們在獄中都寫了什麼書?為什麼他們可以寫書?誰幫他們出的書?著書立說給他們帶來了什麼?背後有什麼樣的利益訴求?

"五毒書記"的隱秘出書史

在一個偶然機會看到一篇報導後,湖南人民出版社責任編輯曹有鵬立馬上網搜索照片,然後當場震驚。"找我的‘元江'又高又瘦,像個學者;牢裡的‘元江'頭髮後梳,戴副眼鏡......他怎麼從監獄裡出來出書,還變了副模樣?"

曹有鵬所說的"元江"是此前著名的"五毒書記"張二江。

曹所看到的報導中說,湖北省原天門市委書記張二江,因巨額貪污受賄,還曾與 107名女子發生不正當關係,於2002年被判入獄十五年,其間出版著作四部,《<風>類詩新解》》《<雅頌>類詩新解》《白話兵經--孫子兵法譯注》與《白話兵經--尚書譯注》。

上述書中有兩本書是經曹有鵬之手出版的,作者化名"元江"。據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的曹有鵬回憶,"元江"是2006年由湖南省某政府部門領導以親戚的名義介紹過來的。這位自稱是武漢某高校老師的中年男子帶來一部書稿《< 風>類詩新解》》,希望能在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曹有鵬看後,認為學術價值與專業水平均不錯,唯恐市場太小,不好銷售,便決定以合作出版形式付梓,即出版社與作者各負擔2.5萬元,發行兩千冊。

次年,"元江"又找到曹有鵬,帶來另一部新書稿《<雅頌>類詩新解》,曹認為出齊"風雅頌"也好,決定再次合作出版。

幾乎就在曹和"元江"接觸的同時,陝西人民出版社責任編輯關寧,也從合作客戶"西安影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處收到兩部書稿《白話兵經--孫子兵法譯注》《白話兵經--尚書譯注》,作者也是"元江"。

南方週末記者曾以出書者的身份和影子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聯繫,該公司人員說,他們相當於出版中介,客戶只需提供書稿、身份證複印件或者作者授權書,他們負責從聯繫出版社、申請書號,到拓展發行渠道一條龍服務。只要內容不違禁,所有書都可以出版。不過,僅一個書號就需要兩萬元左右費用。

關寧始終沒見過元江,書中也未附作者簡歷與關於個人信息的隻言片語,僅在序中落款,"元江寫於米糧山"。她曾好奇地猜測這位深居一座無名之山,低調異常的作者是位"內斂的中文系教授,至少是資深古典愛好者"。而據本報記者查證,"米糧山"位於武漢市漢陽區,其並非文人把玩古風的仙山名勝,而是張二江關押處,琴斷口監獄所在地。

而曹有鵬事後回翻幾年前簽署的合同與附錄的身份證複印件時,才注意到"張四江"此人。據查,張家四兄弟分別以"大、二、三、四"江命名,彼"元江"乃張二江四弟。

此時才明白實情的曹有鵬頓感後怕,他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不會再版"元江"的書--銷量本就不多,更要緊的是,"擔心惹麻煩"。

那些"落馬官員"們寫的書

落馬官員以筆名出書,迄今僅張二江一人。而落馬官員獄中著書立說,則已然有些氣候。

除了最負盛名的張二江與高調宣布出書的周久耕外,已出書的落馬官員還包括河南省原確山縣縣長李劍華,而原廣州市宣傳部部長黎元江近期也打算出書,續寫《社會主義四百年》。另有原河南省財經學院黨委書記徐興恩和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海南有限公司總經理曲德臣,雖然不是"官員",但屬於體制內,有行政級別,亦是"幹部",而徐興恩更是高至廳局級。

這些官員,原本頗富才華,如原廣州市宣傳部部長黎元江,2003年因受賄罪被判入獄12年,此前曾任廣州日報報業集團董事長;原河南省確山縣縣長李劍華,2001年以受賄罪被判入獄12年,學歷為中文系碩士研究生。張二江則是武漢大學歷史系78級本科生。在武大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張星久記憶中,這個當時在班上年齡偏大的老同學思想活躍,喜歡搞"校園政治",在校期間,還與人合著過一本軍事辭典。

他們著書立說的題材,大多來源於原有教育背景與知識積累。如黎元江續寫《社會主義四百年》,緣於1985~1986年間他曾與時任廣州市宣傳部副部長的於幼軍合著過此書;張二江白話"風雅頌",在其師兄、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教授趙林看來,也一點也不奇怪,"他偶爾回武大同學聚會,席間總喜歡談論這些東西"。而原河南省財經學院黨委書記徐興恩,2007年因受賄罪被判入獄6年後,以其專業所長在獄中出版了《理財十六講》《新增值稅實用手冊》(合著)等經濟類書籍四本。

也有的憑藉自身的生活閱歷與從政經驗。原河南省確山縣縣長李劍華在獄中完成了三部長篇小說,其中一本《溫馨家園》是講一個河南愛滋病村的故事。出版方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社長黎波曾與李劍華通過幾次電話,李告訴他,他曾在一個愛滋病村主持過工作,這些經歷為上述小說提供了大量一手素材。

極少有人寫懺悔錄,上述出書的人中,只有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海南有限公司總經理曲德臣,2004年因職務侵佔罪被判入獄13年後,在獄中寫就一本《人生核算》,書中詳細計算了貪污腐敗付出的成本與代價。

著作中,這些落馬官員雖使用真名,但都極力淡化個人簡介,如李劍華只簡單註明自己"長期在黨政機關工作,業餘時間堅持寫作"。序或自己寫,或乾脆沒有。

迄今無人寫過回憶錄,曲德臣的《人生核算》儘管字裡行間充滿悔意,卻無自身落馬前後之蹤跡,至於坊間讀者期待中的"周久耕:一包香菸引發的慘案"等則更不可能。

一名深諳官場之道的人士認為,落馬官員的作品,更多是為了在另一領域證明自己,在外重塑形象,在內尋找內心平衡與昔日的優越感。"如張二江,他肯定希望大家淡忘他身上的‘五毒',記住他書裡的‘四書五經'"。所以張出版的四部書籍只關乎古人與風雅,絕口不提金錢與風塵。

為什麼是落馬官員出書?

上述落馬者的著作,大都是"大部頭",李劍華的處女作《解放者》逾八十萬字,張二江的白話"風雅頌",逾百萬字。最彪悍的是徐興恩,他的四部著作與一篇論文,均是在剛入獄一年半內完成的。

他們的著書權利自然有法可依。本報記者採訪的北京監獄管理局一位官員稱,2002年,司法部發文明確規定,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犯人均有發表作品、出版著作的權利。

而公眾疑問,為什麼這些落馬官員會有時間和條件可以寫書?

徐興恩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曾自介,每天早上六點,所有服刑人員都必須起床,飯畢,其他服刑人員在獄警的帶隊下趕往各生產監區,每週一至六工作,週日休息一天。而徐興恩則被帶到教育監區--獄報編輯室,八點準時開始"上班",徐興恩負責編輯、修改服刑人員的投稿。監獄裡,所有服刑人員都習慣稱他為"徐老師"。

北京、河南、湖南、江蘇、廣東等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監獄管理人員均坦陳,職務犯罪者--大多是官員--服刑人員的勞動環境與加分標準與一般服刑人員不同。為了"充分利用個人才能",職務犯罪人員的勞動崗位通常是獄報編輯部。張二江、黎元江、李劍華、曲德臣均為獄報責任編輯。

顯然,編輯工作留給他們大量空閑,他們便用來著書立說。本報記者採訪的一位監管某落馬官員的獄警說,監獄生活單調,寫作已成其唯一樂趣,有次讓他寫個幾千字的報告,一個下午就完成了。

據受訪監獄系統人士透露,監獄編輯部均配備電腦,這也是編輯日常工作的重要工具,只要他們想寫書,都會得到監獄的支持,有的官員甚至可以使用托家人帶進來的筆記本電腦,只是不能上網。

而寫書用的參考書籍及資料經監獄審查後,可帶進來。張二江每本書中引用的參考書目皆近200本,甚至還包括《聖經》。按照這個資料引用法,合理的解釋只能是,張二江在獄中幾乎是自建了一個小型圖書館。在白話"風雅頌"裡,張除了頻頻引經據典外,還在文中不時指出"這段典故在余另一部拙作中亦有闡釋"。

誰在幫他們出書?

落馬官員們出書,雖不如張二江般隱秘與傳奇,但均無一例外地避開當地出版社,運用自己之前的人脈,聯繫外地出版社交付出版,且基本上均為自費出版。

如徐興恩寫了一本《人生寶典》,告誡世人"學會珍惜,學會愛",就是托臺灣一名友人找到臺灣白象文化書鋪出版的。白象文化主編楊小姐告訴本報記者,任何內容的書籍都能在白象自費出版,而徐是他們合作過的不多的大陸作者之一,他花費了 4.5萬新台幣(折合人民幣9542元),印製300本,全部委託寄回了大陸。

李劍華的首部小說《解放者》是唯一一本由出版社出資的作品。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社長黎波介紹,李在河南當地政府任職的親戚先是聯繫到某軍方出版社,未果,再通過朋友的關係轉到他這。與李本人溝通修改了六道之後,黎波認為市場前景不錯,決定出版,發行近萬冊。

但接下來的兩本《中國特色》與《溫馨家園》,黎波認為明顯弱於首部,經溝通,李同意自費出版,每本兩千冊。

中國化工進出口總公司海南有限公司總經理曲德臣的著作《人生核算》的出版經歷最為特殊。2007年10月,海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在海口監獄掛牌,曲德臣的書被選做警示教育讀本最佳素材,先由海口監獄編印,後推薦至中紀委直屬的方正出版社公開出版發行。

此外,落馬官員著書立說,除了金錢的投入,在包裝上亦頗下工夫。張二江的四本著作中,作者本人雖沒有亮明身份,但封底的評語人則都是圈內的名人,如武漢大學知名教授趙林、李工真。

在《<風>類詩新解》封底,趙林教授評價此書"具有開拓視野、啟迪睿智的重要意義"。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趙林則坦言,自己並非做國學,對這方面只能從"一個讀者的角度來看",更多的是礙於人情。其時,張二江委託另一同門師兄帶電子書稿找到趙林,看完後,趙給這位"印象中還算學者型官員"的師弟寫了上述評語。張隨後又出版著作時,又託人找到趙林,趙均婉拒了,"我已經評價過一本了,不再適合寫了,這些都是國學方面的"。

整體而言,這些落馬官員的著作幾無一本成為暢銷書,在廣州最大的天河購書中心,僅能找到張二江的《<風>類詩新解》《<雅頌>類詩新解》。陝西人民出版社編輯關寧說,出版期逾兩年的書籍都不再壓庫,會以極低的折扣清倉。

若有若無的減刑,出書鋪就的後路

長江文藝出版社副社長黎波坦陳,為李劍華自費出版後兩本書,實有惻隱之心,"他的親友說這對他是一種鼓勵,也能幫助他獲得減刑"。

不過,受訪的北京、河南、湖南、廣東、江蘇監獄管理局官員及監獄工作人員均強調,服刑人員在獄中著書立說與減刑並無掛鉤,可獲重大立功與直接減刑的情況只有獲得技術專利與重大檢舉等。

河南省三監獄一名管理人員告訴本報記者,徐興恩在獄中獨立或合寫書籍共五本,但從來沒有主動申請申報立功。據他介紹,三監獄內目前關押廳級官員7名,處級官員30多名,科級官員上百名,寫書的只有徐興恩一人。"如果著書立說可直接減刑,那寫書的比例會比現在大得多。"他說。

江蘇某監獄管理人員則明確表示,周久耕今後出了書,不會直接獲得減刑,最多作為一項表現綜合考量加分。目前,江蘇省職務犯罪服刑人員尚未有出書先例。而就本報記者調查範圍內,至今無哪個省的監獄管理局對著書立說附註加分的標準與說明。

綜合數位監獄系統人員說法,職務犯罪人員獲得加分減刑的機會最普遍的情況是通過在他們負責編輯的獄報或監獄外報刊,發表文章或詩歌,內容以改造心得與歌頌黨和國家為主,每篇根據報刊等級加0.5~1分,每月積分上限為5~10分,積累到一定分值可申請減刑。各地積分標準不盡相同,如湖南監獄是60分,河南監獄為120分。

但寫書對減刑是否有間接幫助則難以估算。張二江2005年與2007年分別被減刑一年及一年六個月,並被評為改造標兵,成為琴斷口監獄史上一次減刑時間最長的犯人。張的第二次減刑因重大立功而獲得,在此之間,他的兩部著作《白話兵經 -孫子兵法譯注》、《白話兵經-尚書譯注》正好出版。因湖北省監獄管理局拒絕了本報記者的採訪申請,所以無法確知張二江獲得減刑的具體原因。

而2009年初,徐興恩與李劍華作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樣本,以他們自身的教訓與獄中表現,給河南省官員做警示報告,接受媒體採訪自我剖析,從而各自獲得重大立功機會,得以減刑。

雖然減刑並非主因,但寫作者不無有通過出書為自己鋪就出獄後人生新路的打算。

李劍華在出版第一本著作《解放者》後,便托在河南當地政府工作的親戚代他到河南省作家協會申請加入作協,2009年3月,《解放者》獲得三年一屆的河南省第三屆文學獎特別獎。據瞭解,前兩屆省文學獎均無設置特別獎,此外,據刊載於《河南作家通訊》上的"第三屆河南省文學獎評獎通知"規定,入選評獎作品須於2004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公開發表、出版(以版權頁日期為準),不過《解放者》版權頁上顯示的日期為2007年8月。本報記者另外獲知,李還想申請加入中國作協,但因服刑身份遭拒。

河南省作協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加入作協並不會為會員帶來寫作上的便利或優勢,主要是在心理上進入了體制內的圈子。

徐興恩再三拒絕了本報記者的採訪要求,明年年底他將刑滿出獄,據悉,數家金融界公司已向他發出邀請,他想低調開啟全新生活。而李劍華在做完全省領導幹部警示報告後,明確表示,出獄後轉行做名專業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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