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上班就得到消息,我們單位一位患重感冒的女孩子昨天去世了,剛剛23歲。這個消息讓人心情沉痛。這位女孩子也是高燒幾天不退,到醫院要求做甲流檢測,醫院還是同樣不給做;這位女孩子當時也是燒得兩眼通紅,和我孩子症狀一樣,可是她回家後就死了。
發這個貼子不是造謠,就是為了讓幾天前在我貼子裡攻擊我的人再次睜大眼看看,是你們愚昧,還是我無知!也是為了大家提高防甲流的意識!
如果有哪位朋友不明白這個貼子是什麼意思,我再把前幾天在天涯發的貼子粘在下面,請大家再仔細看看:
儘管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天,但我心中的憤怒始終不能平息下來。我不知道,悲憤的情緒和拙劣的文筆是否可以讓自己把這件事情的經過說清楚,讓大家看明白。
下面,我就把經過照實寫下來。
我13歲的孩子11月15日開始發燒38度多,而且伴有頭疼、咽疼、咳嗽等症狀。16日早上我帶孩子去濟南最大的醫院看病,在發熱門診,大夫首先讓孩子查血,得出結論說不是甲流,建議"居家休息"。
孩子以前經常感冒,而且每次感冒一吃三九感冒靈沖劑就管用,這次也是讓她吃的這種藥,外加VC、清開靈滴丸和阿奇黴素輸液。可是,在以後的三天,孩子的病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燒得更加厲害,已經超過39度。
在這幾天中,我詳細地查閱了有關甲流的資料,發現孩子的症狀與甲流極為符合。我打電話問這家醫院的發熱門診,那次查血能不能百分之百確定孩子得的不是甲流,他們說不能,只有疾控中心才能通過咽試因子確定。我再打電話到疾控中心,他們的答覆是,一般患者不予進行檢測。
18日下午,孩子高燒39度2,兩眼發紅,精神極度萎靡,心跳加快,並有心慌、胸悶的症狀。晚上6點,我再次帶孩子去這家醫院就診,大夫讓孩子又查了一次血,結論是病毒性感冒。我要求進行甲流檢測(其實這時大家都明白孩子確實得了甲流),要求給孩子用達菲,下面,我與大夫的"戰鬥"就開始了--
大夫說:孩子沒有嚴重的併發症,不能進行檢測,而且達菲有非常大的副作用,嚴格控制,不能給。
我說:孩子已經持續高燒4天,症狀已經非常明顯,難道非得等孩子病情加重了才採取措施嗎?難道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孩子病情惡化嗎?我可以不要達菲,但你們大夫能給我一個正確的、有效的治療方案嗎?
我費盡口舌,但大夫不為所動,於是我打電話給市疾控中心。問:患者有沒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權利?對方說有,並讓我強烈要求做檢測。
我再次要求,一位始終面帶微笑的女大夫這樣對我說:就是檢查出來得的是甲流又能怎麼樣呢?目前還沒有特效藥,而且達菲只有在發病6小時內才有效,現在已經是第四天,效果不大了。
我說:不對,按照你們這種診斷流程,任何人都不可能在6小時內確診為甲流,那就是說任何人都不可能在6小時內用上達菲,那達菲不就沒用嗎?打個比方,如果人讓狗咬了,在24小時內注射狂犬役苗最有效,但超過24小時也有效果,只是差些,這和達菲的道理是一樣的。她一愣,無語。
大夫設置的第一道障礙被我擊破。
我繼續堅持要求做檢測,要求用達菲。他們又開始設置第二道障礙,說:檢測費需要1600元,如果結果是甲流,國家出錢,如果不是,自己掏錢。我說:人命面前,錢不是問題,做!
第二道障礙又被我擊破。
他們商量後,開始給他們的"磚家"(今天我真想用板磚拍這些狗屁什麼家!)打電話請示,讓我等。
大約半小時後,"磚家"們的意見出來了,這也是他們給我設置的又一道障礙:先讓孩子做胸透,如果肺部嚴重感染就做檢測,如果沒有就按普通流感治療。此時,我真的憤怒了,剛才就診時,他們大夫已經用聽診器聽了孩子的肺部,說沒問題,既然他們知道沒問題,還讓做胸透,這是什麼目的連傻瓜都知道!更何況,有沒有嚴重的肺部感染也不是確診甲流的標準!我說:你們這不是在給孩子看病,你們這是在人為製造障礙,折騰人,我不做,不花那冤枉錢!我也不在你這看病了,我去別的醫院。
我再一次給市疾控中心打電話。真想在這裡對市疾控中心值班的王姓老師表示由衷感謝,他不但態度隨和,而且也從中進行大量的協調努力,幫我聯繫他們中心傳染病研究所的徐所長,徐所長最後幫我聯繫了市傳染病醫院,讓我帶孩子去那就診。因為他們是市單位,對這家省級醫院沒辦法。
我在醫院走廊打電話時所說的話估計他們也聽到了,看到我要帶孩子去別家醫院,他們的態度突然一個180度大轉彎,說"磚家"經過再次商量後同意給孩子用達菲,而且竟然不用做檢測!
我最終拿到了救命的達菲,而此時距我來醫院已經過去了3個多小時!我的孩子就坐在走廊裡,忍受著病疼的折磨,看著她的媽媽為爭取一盒藥而使盡全力!我不知道孩子當時的心裏是個什麼滋味,心中做何感想!但我知道,這段時間對她來說非常難熬!
回到家,孩子服藥之後睡下,看著她熟睡的樣子,我的眼淚一下子湧了出來,心中五味雜陳,悲憤交加!
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都會全力去保護自己的孩子,但是,對別人的孩子就可以漠視嗎?當看到別人的孩子飽受病痛折磨,甚至死亡的威脅時,有良知的人,特別是有良知的醫生能這樣無動於衷嗎?他們也是孩子的父母,如果他們的孩子也高燒四天,面臨危險,他們還會這麼說、這麼做嗎?醫生本來是治病救人的,可這次他們不但不給孩子治療,反而還設置重重障礙,他們的良心何在?!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放著治病的特效藥不用而給病人用一些沒用的藥,放任病人病情發展?為什麼非得等到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後才下診斷、才採取早就應該採取的治療措施?這和殺人有什麼區別?
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國家不加大達菲這種藥品的生產?那麼多藥廠,在這個特殊的時期,為什麼不組織它們加大生產?在這個特別的時候,是開源?還是節流?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不敢對孩子的病情進行實事求是的診斷?到底是人命重要?還是別的什麼重要?我不明白,事實求是怎麼就這麼難!!!!!
萬幸的是,我的孩子沒有出現太嚴重的併發症,我用我的抗爭拿到了達菲。那看似普通的小藥丸確實有著特殊的療效,今天一天,孩子都沒有出現高燒,體溫在37度,精神也好多了。再過幾天,她就會康復,但這件事在我及她的心中卻會留下永久的疤痕,會讓我和孩子對一些人、一些事的看法有很大改變!
最後,我還想說一點,這就是在整個過程中,我沒有哀求他們,沒有低三下四地讓他們可憐,因為,我是在用正當的途徑爭取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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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這個貼子不是造謠,就是為了讓幾天前在我貼子裡攻擊我的人再次睜大眼看看,是你們愚昧,還是我無知!也是為了大家提高防甲流的意識!
如果有哪位朋友不明白這個貼子是什麼意思,我再把前幾天在天涯發的貼子粘在下面,請大家再仔細看看:
儘管這件事情已經過去了一天,但我心中的憤怒始終不能平息下來。我不知道,悲憤的情緒和拙劣的文筆是否可以讓自己把這件事情的經過說清楚,讓大家看明白。
下面,我就把經過照實寫下來。
我13歲的孩子11月15日開始發燒38度多,而且伴有頭疼、咽疼、咳嗽等症狀。16日早上我帶孩子去濟南最大的醫院看病,在發熱門診,大夫首先讓孩子查血,得出結論說不是甲流,建議"居家休息"。
孩子以前經常感冒,而且每次感冒一吃三九感冒靈沖劑就管用,這次也是讓她吃的這種藥,外加VC、清開靈滴丸和阿奇黴素輸液。可是,在以後的三天,孩子的病情不但沒有減輕,反而燒得更加厲害,已經超過39度。
在這幾天中,我詳細地查閱了有關甲流的資料,發現孩子的症狀與甲流極為符合。我打電話問這家醫院的發熱門診,那次查血能不能百分之百確定孩子得的不是甲流,他們說不能,只有疾控中心才能通過咽試因子確定。我再打電話到疾控中心,他們的答覆是,一般患者不予進行檢測。
18日下午,孩子高燒39度2,兩眼發紅,精神極度萎靡,心跳加快,並有心慌、胸悶的症狀。晚上6點,我再次帶孩子去這家醫院就診,大夫讓孩子又查了一次血,結論是病毒性感冒。我要求進行甲流檢測(其實這時大家都明白孩子確實得了甲流),要求給孩子用達菲,下面,我與大夫的"戰鬥"就開始了--
大夫說:孩子沒有嚴重的併發症,不能進行檢測,而且達菲有非常大的副作用,嚴格控制,不能給。
我說:孩子已經持續高燒4天,症狀已經非常明顯,難道非得等孩子病情加重了才採取措施嗎?難道就這樣眼睜睜地看著孩子病情惡化嗎?我可以不要達菲,但你們大夫能給我一個正確的、有效的治療方案嗎?
我費盡口舌,但大夫不為所動,於是我打電話給市疾控中心。問:患者有沒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權利?對方說有,並讓我強烈要求做檢測。
我再次要求,一位始終面帶微笑的女大夫這樣對我說:就是檢查出來得的是甲流又能怎麼樣呢?目前還沒有特效藥,而且達菲只有在發病6小時內才有效,現在已經是第四天,效果不大了。
我說:不對,按照你們這種診斷流程,任何人都不可能在6小時內確診為甲流,那就是說任何人都不可能在6小時內用上達菲,那達菲不就沒用嗎?打個比方,如果人讓狗咬了,在24小時內注射狂犬役苗最有效,但超過24小時也有效果,只是差些,這和達菲的道理是一樣的。她一愣,無語。
大夫設置的第一道障礙被我擊破。
我繼續堅持要求做檢測,要求用達菲。他們又開始設置第二道障礙,說:檢測費需要1600元,如果結果是甲流,國家出錢,如果不是,自己掏錢。我說:人命面前,錢不是問題,做!
第二道障礙又被我擊破。
他們商量後,開始給他們的"磚家"(今天我真想用板磚拍這些狗屁什麼家!)打電話請示,讓我等。
大約半小時後,"磚家"們的意見出來了,這也是他們給我設置的又一道障礙:先讓孩子做胸透,如果肺部嚴重感染就做檢測,如果沒有就按普通流感治療。此時,我真的憤怒了,剛才就診時,他們大夫已經用聽診器聽了孩子的肺部,說沒問題,既然他們知道沒問題,還讓做胸透,這是什麼目的連傻瓜都知道!更何況,有沒有嚴重的肺部感染也不是確診甲流的標準!我說:你們這不是在給孩子看病,你們這是在人為製造障礙,折騰人,我不做,不花那冤枉錢!我也不在你這看病了,我去別的醫院。
我再一次給市疾控中心打電話。真想在這裡對市疾控中心值班的王姓老師表示由衷感謝,他不但態度隨和,而且也從中進行大量的協調努力,幫我聯繫他們中心傳染病研究所的徐所長,徐所長最後幫我聯繫了市傳染病醫院,讓我帶孩子去那就診。因為他們是市單位,對這家省級醫院沒辦法。
我在醫院走廊打電話時所說的話估計他們也聽到了,看到我要帶孩子去別家醫院,他們的態度突然一個180度大轉彎,說"磚家"經過再次商量後同意給孩子用達菲,而且竟然不用做檢測!
我最終拿到了救命的達菲,而此時距我來醫院已經過去了3個多小時!我的孩子就坐在走廊裡,忍受著病疼的折磨,看著她的媽媽為爭取一盒藥而使盡全力!我不知道孩子當時的心裏是個什麼滋味,心中做何感想!但我知道,這段時間對她來說非常難熬!
回到家,孩子服藥之後睡下,看著她熟睡的樣子,我的眼淚一下子湧了出來,心中五味雜陳,悲憤交加!
父母都愛自己的孩子,都會全力去保護自己的孩子,但是,對別人的孩子就可以漠視嗎?當看到別人的孩子飽受病痛折磨,甚至死亡的威脅時,有良知的人,特別是有良知的醫生能這樣無動於衷嗎?他們也是孩子的父母,如果他們的孩子也高燒四天,面臨危險,他們還會這麼說、這麼做嗎?醫生本來是治病救人的,可這次他們不但不給孩子治療,反而還設置重重障礙,他們的良心何在?!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放著治病的特效藥不用而給病人用一些沒用的藥,放任病人病情發展?為什麼非得等到出現嚴重的併發症後才下診斷、才採取早就應該採取的治療措施?這和殺人有什麼區別?
我不明白,為什麼我們國家不加大達菲這種藥品的生產?那麼多藥廠,在這個特殊的時期,為什麼不組織它們加大生產?在這個特別的時候,是開源?還是節流?
我不明白,為什麼他們不敢對孩子的病情進行實事求是的診斷?到底是人命重要?還是別的什麼重要?我不明白,事實求是怎麼就這麼難!!!!!
萬幸的是,我的孩子沒有出現太嚴重的併發症,我用我的抗爭拿到了達菲。那看似普通的小藥丸確實有著特殊的療效,今天一天,孩子都沒有出現高燒,體溫在37度,精神也好多了。再過幾天,她就會康復,但這件事在我及她的心中卻會留下永久的疤痕,會讓我和孩子對一些人、一些事的看法有很大改變!
最後,我還想說一點,這就是在整個過程中,我沒有哀求他們,沒有低三下四地讓他們可憐,因為,我是在用正當的途徑爭取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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