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局長遭調查 驚慌的收6萬退9萬

 
受賄的林業幹部在法庭上受審
 
長壽林業系統7名幹部落馬,包括在任局長、副局長

原本受賄6萬,在當地檢察院審查經濟問題時,受賄局長企圖退贓脫罪,卻糊塗得忘了當初受賄金額,退還給了行賄者9萬,這種稀奇事最近發生在長壽。長壽區檢察院昨日透露,日前,長壽區林業局7名幹部因貪污受賄落網,包括在任局長、副局長,以及一名原副局長。在一次飯局上,這三人曾一起參與受賄。

七個蛀蟲靠苗木發財

據悉,此次落網的7名森林蛀蟲,包括局長余某某、副局長鄭某某、原任副局長時任調研員向某某、造林科科長陳某某、資源科科長黃某某、規劃設計隊隊長晏某某以及石堰鎮林業站站長胡某某。其中,局長余某某收受賄賂50萬餘元,其中有28萬元都是造林科科長陳某某送的。

長壽區檢察院介紹,這7人的斂財方式五花八門,既開公司合夥育苗,再把苗木轉賣給林業局,還收受園林公司和苗圃的好處費,貪污國家退耕還林款項,甚至在辦公室裝修上,都成了這幫人的發財之道。

據介紹,余某某原本是長壽林業局局長,今年才46歲,仕途一帆風順。自2002年以來,他利用職務便利,收受多人賄賂。其中,林業局造林科科長陳某某是個關鍵人物,他不僅積極給上司進貢,還與局長余某某合夥做苗木生意,把培育好的苗木賣給林業局。事後,陳某某以分育苗利潤的名義共送給余某某28萬元。

此外,余某某還與陳某某共同挪用公款15萬餘元用於合夥育苗。余某某還多次收受園林公司、苗圃公司、供苗商送出的賄賂,在招投標、工程驗收、決算等方面就一一給予照顧。

一個飯局三官員下水

2004 年,某公司在退耕還林項目中所栽的花椒苗已死亡幾百畝,害怕在檢查驗收中不合格,得不到國家退耕還林款。該公司老總便邀請局長余某某、副局長鄭某某、原任副局長時任調研員向某某等人吃飯,其間,送給余某某5000元、鄭某某4000元和向某某3000元,將三人全部拖下水。

檢察院偵查發現,現年42歲的副局長鄭某某在林業局實施森林工程、退耕還林工程以及人事調動等過程中,收受賄賂近3萬元。向某某2003年至2009年,在擔任長壽區林業局副局長、調研員期間,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3萬餘元。

四人合謀騙國家補償

2006年,長壽區林業局造林科科長陳某某、規劃設計隊隊長晏某某、資源科科長黃某某和石堰鎮林業站站長胡某某,四人合夥租地實施退耕還林。但是,310餘畝退耕還林地,他們只栽種了100畝,而且不到一年就全部死亡。

2007年4月,長壽區林業局派人檢查,310餘畝退耕還林卻神奇的合格上報了林業局。就這樣,四人將不符合退耕還林直補標準的300餘畝土地報到了林業局並獲得兌現,從而貪污了國家退耕還林款7萬餘元。

受賄六萬卻退還九萬

2009年5月,長壽區檢察院在調查區林業局有關經濟問題時,余某某為掩蓋犯罪事實,主動找到行賄人退款。可笑的是,余某某忘記了受賄金額,原本收受一人6萬元的賄賂,事後卻退還了9萬元。

與此同時,長壽區檢察院早已對長壽林業局進行了細緻調查,在不到一月時間裏,長壽區林業系統7人全部落網繳械。

2009年11月,長壽區法院對這7人進行了開庭審理。近日,法院做出了一審判決: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判處余某某有期徒刑13年;以受賄罪分別判處向某某、鄭某某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以貪污罪分別判處晏某某、黃某某、胡某某5年;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判處陳某某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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