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江 西班牙國家法院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圖)
十一月二十四日,本臺記者就近日西班牙國家法庭做出一項歷史性的裁定:以群體滅絕罪及酷刑罪起訴包括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在內的五名前任及現任高官一事採訪了加拿大著名的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麥塔斯認為,西班牙國家法院對這五個人犯下的種族滅絕罪掌握了足夠的證據, 要麼這一起訴不會發生的。
此案是針對由江澤民一手挑起的對法輪功學員全國範圍的迫害而進行的起訴。法院通知書內容表示,若被告的罪名成立,將面臨至少20年的徒刑。被告有四至六週的抗辯期,若無異議,法庭將對其發出國際逮捕令。
麥塔斯認為,(錄音)西班牙國家法院對這主要五個人犯下的種族滅絕罪掌握了足夠的證據, 要麼這一起訴不會發生的。它也側面說明瞭正義理念在國際社會的承諾。在理想的情況下,這類案件應拿到中國司法機關起訴,不用在西班牙法院起訴,但中國司法系統根本不具備此程序也無法處理此案。 第二,此案應交由國際刑事法院。中國還尚未簽署該法庭的條約。也只好留給西班牙國家法院來處理。
麥塔斯對西班牙國家法院的裁決表示,(錄音)首先可以將這些被起訴者拒之門外,阻擋在西班牙國境之外, 或阻擋在任何與西班牙籤署過條約的國家之外,被起訴者來訪時會被逮捕或被驅逐出境。我認為起訴肯定會產生正面影響。它發出了一個正義的呼聲,你不能以為有豁免權就可以任意犯罪, 為所欲為。如果你犯了罪,你將面對現實及承擔後果。
麥塔斯繼續說道,(錄音)這只是個開端。讓我們來關注下一步。影響力取決於訴訟的結果。如果成功,必將在國際社會產生巨大的影響。此案受理期間,會使人們引起對此案的關注。他們不能對自己的民眾犯罪,而逍遙法外。
麥塔斯指出,這案件與智利總統皮諾切特(Pinochet)的案例相同。(錄音)當他在英國時,英國實行了逮捕令。我的意思是當皮諾切特在英國時,他曾經一度很有勢力, 逮捕令一發,他就被逮扑。
麥塔斯最後說道,大部分西方國家與西班牙籤署過條約,江澤民這些人基本上是司法的逃犯,只能躲在自己的國家,或躲在與西班牙未簽署條約的國家。
大衛-麥塔斯在人權、移民和難民法律事務方面有突出貢獻,曾獲得加拿大總督頒發的平民最高榮譽--"加拿大勛章"(Order of Canada);他與國際著名的加拿大政治家大衛.喬高經過嚴格調查、取證,進行嚴謹的論證與反證後,聯合公布震驚國際社會的調查報告,《血淋淋的器官摘取--關於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調查報告》,報告指證在中國"大規模的、違背意願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器官掠取一直存在,而且目前仍然在繼續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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