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螞蟻復仇者」以言治罪

南京大學的講師郭泉因宣布組建中國新民黨被判了重刑,這是以言治罪的例子,而現在又發生了更為典型的事例。

26歲的河南籍網民嚴某,2008年11月旅居上海市,撰寫了兩篇文章,並將宣讀文章的視頻上傳至美國某網站上,然後又將該視頻的地址和兩篇文章粘貼到國內《天涯論壇》上。

稍後,嚴某來到武漢,在網上開通了"蟻復仇者"廣州、上海、武漢、全國群等四個QQ群。通過這些群,成立了中國人民黨,並自封黨主席。

今年四月,武漢警方在某網吧內將嚴某抓獲。檢察機關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對嚴某提起公訴。罪狀是嚴某書寫了"顛覆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反動文章"。我們可以來看一段網上"螞蟻復仇者"QQ群建群宣言的所謂反動文章:

"一隻螞蟻目睹大象踩殘廢了26萬多隻小螞蟻,可是大象卻還趾高氣揚地開心地生活著。成群結隊的大螞蟻在地上大喊: ‘打死大象,為小螞蟻報仇! '這隻螞蟻站在樹上冷冷的看著這一切,冷笑了一聲...... 他心裏有自己的想法:他要召集食人蟻,咬穿大象的心臟,替小螞蟻們報仇!"

網路的QQ群本來就是一個民間交流的群絡,而嚴某只是在這些虛擬空間發表個人觀點,純屬言論範圍。而且嚴某也沒有明確表示要顛覆現政權,只是藝術的表現。但當局卻將此看作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實在荒謬可笑。

在新聞沒有自由的中國,有多家媒體報導了這一案例。其意思很明顯,就是要警告民眾,在網上的虛擬空間裡發表言論,只要當局認定是反動的,就可以判罪。

所謂反動,純粹是政治上的概念。因為沒有任何法律條文能鑑定什麼是反動,什麼是不反動。從1949年以來的革命遊戲來看,這是以最高統治者集團或個人的意志來判定的,不是法律約束,和法律沒有任何關係。

劉少奇曾經是革命的領袖,後來成了反動的頭子;江青曾經是最革命的,後來又成了最反動的。當局繼續玩弄這種低級的遊戲,用"反動"這樣的概念塞進起訴狀來懲罰網民,再次證明在中國法律純粹是一黨專政的工具,沒有獨立性和權威性。

當局繼續以言治罪、並藉助法律的手段,企圖以此堵住民眾的口、也證明自己的正當性,但這最終是無效的。中國有句古話說:"防民之口,勝於防川。"停止以言治罪、開放言論、還政於民,才是正道。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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