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文類有其基本面貌,中文小說從章回小說跳接西方文本與理論,發展至今約百年,尤其臺灣文學發展在六○年代與西方作品的譯介閱讀密集連接後,小說書寫的形式內容早與西方合流,在各種潮流派別中,深入與淺嘗者皆有,一個類別或某種形式嘗久了,難免煩膩,而思變化。在基本面貌上求新求變,是創作者不安分於固有模式的合理態度,但基本面貌是什麼?小說何異於詩、散文?除了形式上的差異外,小說更講究人物與故事、情節的必要性,即使現在有不少創作者故意打破小說的故事性,遊走於散文的界限,但一篇具有小說形貌的文學作品,仍得靠關連性的事件突顯最終的人性表現,這些事件的組合,往往與故事的發展脫離不了干係。
人性表現是小說的必要之重,組成一篇小說的藝術成分會加重小說的份量,而表達藝術的手法則可以超脫固有的表現模式,令人眼睛一亮,它可以是一個輕的手法托起人性之重,可以俏皮的設計敘述手法以彰顯內容,那些試圖吸引讀者閱讀下去的敘述方法,就是作者自我挑戰和樂趣之所在。
在這次的短篇小說中,有幾篇試圖以輕鬆的態度去承載沈重的主題,比如〈回家〉、〈別人的嘴巴,我的故事〉,都有一種輕鬆的敘述態度,若無其事似的講著人物的故事,卻點出生命中極大的無奈與應對遭遇的姿態,〈回家〉以無厘頭的方式敘述了意外未婚懷孕的事件,而衍生出對愛情對生命與對親情的認知,隱透出年輕女性的新生活與婚姻觀,諧謔的筆法承載出人生的大課題;〈別人的嘴巴,我的故事〉更是刻意以一種愚昧、鴕鳥式的眼光看待別人對私生活的穿鑿附會,藉以尋求自處之道。舉重若輕,閱讀的興味於焉產生。
中篇小說則令人感到惋惜,入選的六篇雖各有特點,片段的敘述能力不差,但就完整性和合理性來講,都有不足之處,尤其以主題來看,性描寫的比例頗高,感官性強掩過目的性,即使文字技巧在水準之上,仍看不出以感官為訴求的必要性何在。中篇比短篇字數多,內容可能更複雜,敘述的完整性也面臨考驗,無論寫的是現實或非現實,若無法具有情節發展的合理性,以取得說服力,那麼破綻更易顯現。一篇好的小說,應能挑起讀者內在的共鳴,共鳴何以存在,書寫者不得不思考,一篇作品出手,目的性何在,為什麼值得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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