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安監總局新聞發言人、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副局長黃毅向香港文匯報表示,目前中國安全生產監管最難處理的問題是一些地方官員"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以所謂經濟發展或社會穩定為理由,消極對待甚至抵制安全生產工作,致使政策執行"打了折扣,走了過場"。
黃毅說,為解決這個棘手問題,實現2010年將小煤礦數量控制在1萬處以內,中國財政部、安監總局和煤礦安監局最近發布文件規定,政府財政將撥發專項資金用於補助關閉小煤礦地區因此而受損的財力。
這份"中央財政整頓關閉小煤礦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定,關閉小煤礦專項資金的分配以實際關閉小煤礦數量為考核主體,兼顧生產能力、職工人數、地區差異狀況等因素。
辦法規定,關閉小煤礦專項資金採取"以獎代補"方式,透過中央財政專款形式撥付給省級財政部門,由各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同級煤礦整頓關閉工作領導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組織實施,資金主要用於關閉小煤礦的工人安置、消除安全隱患、補助地方關閉小煤礦財政支出等。
中國擬關閉的小煤礦是指年產30萬噸以下的鄉鎮煤礦,2005年以來中國安監部門採取多次強力措施,到目前為止已關閉小煤礦1.2萬多處,淘汰落後年生產能力約3億噸,但小煤礦數量仍多,且存在死灰復燃現象。
為此,中國安監總局日前會同發改委、公安部等13個部委聯合發布"關於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相關部門透過深化煤礦整頓關閉工作,將現有小煤礦淘汰關閉一批、資源整合擴能改造一批、大集團兼併重組一批,爭取"第11個5年規劃"期末(2010年)將小煤礦數量控制在1萬處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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