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美控限制視聽產品敗訴 中國在WTO上訴

針對世界貿易組織(WTO)上月在初審判決中國限制外國電影、音樂、書報等產品進口和發行違法,中國今天提出上訴。案件原告是美國。

WTO的爭端解決專家小組在8月12日公布本案報告,美國宣稱大勝,中國在次日表示不排除上訴。本月稍早又發生了美國宣布對中國進口輪胎征35%關稅、而中國對美國禽肉和汽車零件展開反傾銷調查以為報復的事件。

WTO爭端解決機構(DSB)原本排定今天下午集會通過專家小組報告,但上午臨時取消,WTO一名發言人證實,因為中國上午提出上訴。

專家小組原判決指出,包括中國規定美國音像製品、圖書、雜誌等必須經由指定國營機構進口等做法,違反了中國加入WTO的承諾和世貿相關協定,中國必須修正做法以符合其義務。

在這起美國於2007年4月按WTO程序向中國提出諮商的案件中,專家小組對於一些爭點並未加以裁判,但美國認為在主要部分它都已取得勝利,並指判決能為美國創意產業在中國取得平等的競爭地位、打開市場、驅逐盜版。

臺灣、澳洲、歐洲聯盟、日本、韓國都以第三方參與本案,但臺灣在審理過程中並沒有提出意見。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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