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投資司有關官員向香港文匯報表示,這份文件首次明確給予民間資金進入金融保險等5大壟斷領域的"通行證",並透過具體的財稅和金融支持政策,放寬股比限制,降低民間投資的准入門檻,激活並便利民間投資。
這位官員表示,發改委在起草"20條意見"前,曾就民企投資意願低落進行研究,發現主要原因有3:市場環境欠佳,盈利前景不明朗;民企融資較難;部分領域存在行業壟斷,民營資本無法進入。因此如何激發民間投資的積極性和活力,成為下一步宏調的關鍵。
發改委官員表示,"20條意見"就提出將壟斷行業向民間資本開放,允許民間資金進入基礎產業、基礎設施、金融保險、文教衛生和公共服務等5大領域,放寬股比限制,降低民間投資的准入門檻,並修訂"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進一步縮小核准範圍,對不需政府核准的民間投資項目實行登記備案管理。
另外,"20條意見"內容還包括改進對民營企業的金融服務、減輕民企稅費負擔等。
據中國國家工商總局的資料,截止2008年底,實體性民間資本約有人民幣11兆元。中國社科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劉迎秋指出,目前超過75%的新增就業都是由民企吸收的,如能落實"20條意見",民間資本將獲得更多投資機會,對拉動就業將有很大貢獻。
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哈繼銘表示,如果"20條意見"落實到位,民間投資真正放開,中國經濟有望改變目前單純倚賴政府投資的狀態,政府主導投資比例下降而民間投資好轉,從而使中國未來增長更加平衡、可持續。
他說,過去10年間,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和改革住房體制,為出口製造業和房地產業吸引大量民營資金,也使這兩個行業成為中國過去10年經濟增長的重要支柱。如對民間資本開放更多的服務業和基礎產業,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應不遜於過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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