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時太平天國為亂,江南的聖學被焚壞殆盡。叛亂被平定後,兩江總督曾國藩四方籌集款項準備修繕。一天,接到儀征縣文書,請求紋銀三千修聖廟。曾國藩閱後,批交善後局如實撥發。恰好儀征縣縣令因事進省謁見,大驚說沒有這事。曾國藩下令,捉拿善後局領銀吏,交按察使查辦:領銀吏供認文書是自己偽造的,縣印是自己花了一百文錢請人雕的。按察使報告上,曾國藩批領銀吏和雕印者立斬決。按察使力爭,說三千紋銀還沒有領出,應該減刑;雕印人僅為一百文錢,更無死理。曾國藩說:"偽造文書、官印,是何等大事?豈能赦免?人都畏死,此等人如果不殺,作惡者又有何懼?"急命將二人推出處死。
中共用馬列歪理治理中國幾十年,摧毀了人的道德觀念,致使世風日下,幾乎無官不貪,幾乎無人不騙,不要說按照古代的斷案準繩,就是按照清朝的斷案標準,不知道中國要死多少人?
(《見聞瑣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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