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國際難民署:
願意接受庇護的他國政府:
所有提供各種幫助的兄弟姐妹們:
您們好!
我叫郭永豐,42歲,男,中國公民,1967年8月1日生(陰曆6月25日),身份證號:622621196706250837。
女兒:郭琪,14歲,準備上初中三年級就學,因父親原因學業已受到嚴重影響。
聯繫電話:0755-29217638,0755-26984947
現暫住在深圳西麗鎮九祥嶺村西區。
由於在網路徵集中國公民聯署簽名,並準備向中國政府申請成立中國公民監政會的網路活動,長期受到當局威脅、恐嚇、監禁直至雇凶砍殺,如今仍在當局的雇凶追殺中,生命安全得不到絲毫保障,在嚴密跟蹤中,單獨出行最容易遭謀害。故特在家裡提出此申請,懇請聯合國難民署派官員緊急到深圳調查核實,以准許我早日尋求到美國、英國、法國或德國等願意接受保護我人身自由和生命安全的第三國避難,以徹底消除我的後顧之憂。
理由及全部經歷詳細列述如下:
本人原來打工謀生,自2002年中旬自辦公司遭遇深圳市住宅局腐敗領導的直接干預和封殺,致使公司倒閉之後,一直探索根除腐敗的辦法,後成為民主人士。
1999年,在深圳物管協會工作時,曾提出三條腿干"革命"辦法,專門寫信給江澤民、李鵬、朱鎔基,沒有回音。
2004年9月,在網路發起成立中華民主先進者聯盟,並在各省建立分部19個,創編《聯盟週刊》第十九期時,於2005年4月21日被深圳國安從單位帶走,關押96天,在家監視85天,10月20日解除監視,電腦至今未還。
2005年底,為了建立真正自由民主的中國,給中共中央胡錦濤寫信一封,至今沒有回音。
2007年3月份,發起支持胡溫實現真民主簽名活動,後以此為基礎,在網路徵集公民聯署簽名,擬向政府提出申請成立中國公民監政會的建議書。
2008年年底,打算去北京諮詢申請成立中國公民監政會有關事宜,本人被深圳國保強制攔截,遭到他們所派來三四十人的圍追堵截,最後軟禁在松坪山朗山酒店。在關押期間,他們讓房東斷我家水電一上午,逼迫我家人三日內搬走,並故意拔斷我正在接聽的電話線,激怒精神容易亢奮的我不得不用電話機砸人,為此把我弄到高新派出所拘留至午夜兩點多,才讓我寫了保證書,還通知與此事毫無關係的我妻子來,繼續對本來膽小怕事的她威脅施壓
2009年3月3日上午,中共兩會召開之日,我被深圳南山區高新派出所逮捕,送南山區拘留所關押10天240小時,之後由南山區委派人軟禁兩天共計48小時,兩會結束後的3月15日晚8時釋放回家。
4月3日,我前去北京工作,深圳國保竟然與北京警方於4月5日晚綁架正在北京參加工作前培訓的我回到深圳。
4月23日,我被深圳市公安局治安分局非法傳喚,在傳喚期間,家中手機被國保竊走(根據公安不立案也不破案的舉動,可以充分這樣判定為國保所為,否則早破案了)。
4月24日至5月9日,他們以我非法從事社團活動名義拘留我15天,拘留期間我一直絕食抗議,並寫下《我要用我的生命捍衛中國公民的法定監督權》和《公民監政模式實現中國民主最穩定》。
6月2日至6月6日,我再次被監禁4天。
6月10 日,國保雇凶砍殺我(根據公安不破案的舉動,可以充分這樣認定,否則早破案了),造成血淋淋的場面,具體見圖片。
被砍殺過程如下:
2009年6月10日下午四點四十分,我像往常一樣在離住處不遠的小山上跑步,當碰見一些年輕人時以為是路人沒太在意。當跑過這些人時我不由自主地向後一看,突然發現一年輕人站了起來雙手揮著一根很粗的木棒向我衝來,我見狀立刻調轉身往回跑,躲避不及,被當頭一棒,打飛了眼鏡。正當我避過這個年輕人繼續往回跑時,回去的路又被三個手執菜刀等刀具的黑衣年輕人並排截住,窮凶極惡的四個人立刻將我團團圍住連砍帶刺一通暴打,把我打翻在地。為了逃生,我從摔倒的地下撿起一塊石頭嚇唬他們離開,四個人這才與我保持距離。我試圖扔出石頭打一人時,這人退遠了,其他三人又迅猛撲上來,我只好又用石頭嚇唬這三人,這樣僵持了一段時間,我發現極難逃出圍攻,已經遍體鱗傷鮮血淋漓的我只好快速再摸一塊石頭嚇唬他們,他們這才與我拉開更遠的距離,我才有了逃生的機會。於是趕快往回跑,只見這四人不能近身攻擊,只好也撿起石頭砸我,並追趕著。由於我已跑遠了,快到了馬路上,他們才沒有繼續追上來。
下山之後,我發現身上多處刀傷和棒傷,其中左臂右橈骨被砍斷,左手前臂扎斷一根筋(由於經濟原因未驗傷),骨頭輕微損傷,右手大臂被砍兩刀,右手前臂劃下一長刀印,左肩靠背挨了重重一棒,左眼眶被打裂,左右大腿各挨重棒打擊,新手機被打爛,眼鏡被打飛,全身幾乎沒有一處不疼痛,徹夜難眠很長時間。如果不及時逃離,一定性命難保。這明顯是一起有組織,有預謀,多次踩點,周密策劃的雇凶殺人案。
如此故意殺人案,西麗鎮派出所又是怎樣作為的呢?
2009年6月10日下午,西麗派出所的警察接到110報警後趕來,到了之後只坐在診所裡等著醫生給流血不止的我包紮傷口,既不給流血不止的我本人拍照,也不到案發現場去取證,整個過程讓我感覺"很應付",尤其是我委託診所對所有傷口的拍照,竟然在警察的過問下,以相機壞了為藉口徹底銷毀,而我在拍照開始時還多次詢問拍照人員這相機是否絕對沒問題,得到有力保證後我才放心讓他們拍照後包紮的,否則我就會找另外人拍照,必須留下有力證據的。
在診所包紮完備後,我在辦案民警帶領下去西麗鎮醫院拍片,花費540元,竟然沒有拍到任何骨傷或傷筋的問題,但在以後去南山區醫院拍照時,竟然發現西麗鎮醫院的拍片完全無效。於是重新只對一處骨傷拍片,竟然發現確實有斷骨。
6月10日晚,警方在錄口供時,對本案故意有輕描淡寫描述,比如把木棒寫成木棍等。雖然之後辦案人員李林溪警官帶楊熙又來我家一次,補充做筆錄,但從此就杳無音信。
一開始時,警方一再表示負擔我的全部醫藥費,結果在診所的費用由我妻子支付,轉到西麗醫院的拍片費先是派出所墊付,第二天就被轄區民警溫先生討回去。但西麗派出所辦案民警李林溪對一媒體的記者說,"怎麼會對受害人有什麼偏見?昨天他受傷之後,我們都一直陪著他在檢查,什麼醫藥費都是我們付的,他所有的檢查費用,昨天晚上的檢查費用花了一千多塊錢,就是我們民警給他付的錢。"
6月11日,作為身受重傷的我,理應由警方全程陪同去做法醫鑑定,結果警方沒有派人去,只由本人孤單前往,並跑了很多趟,讓本來身負重傷經濟非常拮据的我支付非常昂貴的各種費用。
當我在南山區法醫鑑定所花了很多費用和時間做完法醫鑑定時,法醫竟然明確告訴我不給法醫鑑定報告,甚至備份材料,並拿走我的病歷本,他們叫我找西麗派出所要。也沒有告訴我任何鑑定結果。後來我到派出所碰到辦案民警李林溪時,李讓我知道了鑑定結果,依然沒有拿到任何書面的鑑定報告。
按照刑事案件處理規定,當事人遭遇凶殺報案後,接案公安理應代當事人支付所有醫藥、看護、法醫鑑定等費用等。
時至今日,我多次打電話到西麗鎮派出所查詢案情進展情況,接線員總是讓我去派出所詢問,但當我跑到派出所之後,辦案民警人又不在。案子這麼久,為何該派出所遲遲不破案?為何不按照原告印象中的罪犯畫像通緝?原告曾給派出所打電話,要求辦案民警找他,他會提供新的線索給他,為何辦案民警不理會?
來自現實的威脅:
據博訊新聞網報導:
http://news.boxun.com/news/gb/china/2009/08/200908261400.shtml
深圳國保說繼續要追殺郭永豐先生
(博訊北京時間2009年8月26日 首發 - 支持此文作者/記者)
深圳一國保告訴一民主朋友,說砍殺郭永豐的事情由深圳市常務副市長兼政法委書記李鋒批示,已跟蹤郭永豐三年多的深圳國保張姓及鄒姓國保按照領導批示與南山區國保一起雇凶埋伏砍殺他,系集體犯罪,不可能破案,只能不了了之。
尤其在李鋒直接干預下,法院不受理郭永豐起訴被非法拘留的訴狀,也不駁回訴狀,西麗鎮派出所不積極破砍殺他的案子。
另外,深圳國保還告訴說,他們正在繼續雇凶追殺郭永豐,他的煽動群眾反腐敗的聲勢太浩大了,黨國絕不允許。不殺死他,這陣風難以從根本上徹底遏制下去,黨國獨裁一定就岌岌可危。
根據郭先生最近告訴我們的消息,有人經常打騷擾電話給他,接通後不說話,只哼哼哈哈咆哮威脅,已經好多次,估計這種死亡威脅沒有結束。
郭先生發信息告知國內朋友,如果在黎明前他死了,希望其他朋友在民主實現後代他徹底清算這些罪犯。 [博訊首發,轉載請註明出處]-
支持此文作者/記者(博訊 boxun.com)
8月3日上午九點,我帶著女兒和兒子,準備去深圳市中級法院遞交訴狀,下午準備去見幾個維權朋友,被深圳市南山區國保及轄區民警十多人一下樓就截住,他們強行將我和孩子帶到本村治安辦,對我包中物品進行非法搜查,因沒有出示搜查證,在我強行要求下,他們才有人拿出工作證讓我看了一眼。當場沒收我包中及我正在戴的20多頂印有"民主中國"字樣和自由女神像的白色太陽帽,我所做寫有"反腐人士郭永豐遭人雇凶砍殺,警方為何遲遲不能破案"字樣的橫幅一條,及我身上所穿印有64字樣的文化衫一件,沒有給我開據任何收條和憑據。
非法給房東施壓驅趕我家多次搬遷,嚴重侵犯我和家人的安定居住權。
1、2008年四、五月份的驅趕:
當時我家住在西麗鎮新圍村,在南山區國保的指使下,西麗派出所民警多次給我們所居住新圍村18號房東施壓,該房東不得不以給我家漲房租理由趕我家搬遷。開始居住時2005年9月份房租550元,一年之後漲至650元,兩年之後漲至750,三年之後的2008年五、六月份,乾脆漲至950元的超房租,趕我家不得不搬遷至現居住地官龍村。在我家離開該出租屋時,房東實話告訴我們,由於當地警察的經常騷擾與施壓,他們不得不這樣驅趕我們,否則,他們不會一下漲到950元。
2、2008年8月、12月份的驅趕:
第一次驅趕:
2008年8月份,當我家新租住房屋剛剛安頓下來,就遭到房東的變相驅趕,說可以支付剛剛粉刷房屋的費用250元給我家,他們派人找了個我們原來看到只有700元租金的房屋讓我家900元租住,我當時堅決拒絕了,所以沒有搬成功。
第二次驅趕:
2008年12月27日凌晨5點左右,正欲去北京民政部、監察部等諮詢成立中國公民監政會情況的我,在深圳市公安局經常與我打交道的國保指揮下,由我所居住地西麗派出所多名干警和保安人員將我強行帶到南山區松坪山朗山酒店非法軟禁起來。下午2點左右我給在家的女兒打電話得知,在我被拘禁後,我所租住房屋被房東停了水電,家裡由於斷了一上午水電,家人無法做飯、洗衣服、沖馬桶等,並被房東嚴厲警告三日內必須搬出該出租屋。一個人最重要的就是吃住,住房不保,怎能安身立命?如果沒有深圳南山區國保人員的施壓,本是平民的房東,何能如此猖狂放肆?尤其是,此前長期與我打交道的該國保人員正好跟我談起要我到深圳寶安區等什麼地方從新租房的事情,以便讓我少給他們添麻煩。
3、據房東多次給我夫人打招呼,只讓我家住到一年合同期限屆滿,不得續租,但按照合同,只要無正當理由,我們有優先續租權。
房東派保安員再次告我,他們所受壓力太大,讓我一定按時搬家,沒辦法,我不得不再次搬家,如今新的房東又再次受到來自警方的壓力。
妻子兒女所受到的影響:
由於我的原因,妻子工作常受影響,為了不失去工作,妻子多次提出與我離婚,並哭鬧不休。
女兒原來學習很優秀,由於我的原因,如今已受很非常嚴重的影響,暑假前學習成績很差。在我被居留時,警方找了他們的校長,校長也專門找了女兒談話。
工作生活沒有任何依托:
由於從事民主工作,任何單位都不敢接受我,或者即便有,也會被馬上干預辭退,如北京之行就被綁架回深。
限製出國自由:
已申請多年辦理護照和港澳通行證,至今沒有成功,再申請更加無望。
以上種種,尤其是生命安全完全喪失了保障,常常所接到電話的騷擾與恐嚇,使我如履薄餅,陷患重重,完全生活於紅色恐怖中,時刻都想逃離,請社會各界盡快幫幫我吧,求求您們了!
--------中國公民監政會發起人 郭永豐,在最絕望中的緊急吁求!
2009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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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監政,鏟除腐敗,共建和諧,公正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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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維權人士向聯合國難民署申請庇護
作者:東方 文章來源:VOA
一批中國公民因維權受到打壓,向當地司法部門提起訴訟而法院不予受理,去北京上訪又被遣送原籍,他們走投無路,不得不公開向聯合國難民部門提出政治庇護的申請,希望有關國家能夠接受他們政治避難。
*中國公民大逃亡*
一些海外中文網站在披露這個事件的時候用了《中國公民大逃亡》,《中國眾民主維權人士向聯合國申請政治庇護》等引人矚目的標題。
過去曾經發生過中國維權人士輾轉逃到泰國以及其他中國鄰國,然後向聯合國有關機構提出難民申請的案例。
據法新社報導,今年三月,因為替法輪功成員辯護而被中國政府關押的律師高智晟的妻子耿和與兩個孩子,成功躲過當局的監控,乘火車抵達中國南方,步行進入泰國,然後申請難民,並順利來到美國。
中國維權人士這次從中國國內向聯合國難民署申請難民身份,希望有關國家能夠接受他們的政治避難申請。
*官民矛盾激化*
觀察家指出,不管他們是否能夠成功申請到難民身份離開中國,這個事件本身凸現出,在中共慶祝建國六十週年之際,一些地方政府和民眾之間的矛盾和衝突,已經到了相當尖銳化的程度。
深圳維權人士郭永豐是"中國公民大逃亡"活動的發起人之一。他本人曾經因為籌建維權機構"中國公民監政會"而在深圳遭人砍殺,深圳的司法部門至今對這個案子仍然互相推諉,凶手沒有被繩之以法,而郭永豐本人作為受害者,至今仍然受到騷擾和威脅。
郭永豐介紹說,他們這次向聯合國申請難民庇護的活動有三個目的:
"第一我們希望中國領導人知道我們的生命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不用說生計的問題了。第二,讓國際社會也知道我們的處境。第三,也是更重要的,就是讓中國更多的受迫害的民眾知道,中國這個地方不是人呆的地方。不是真正的大寫的人呆的地方。讓更多的人能夠相應我們的號召。"
*200多人提出難民申請*
在向聯合國難民署提交的難民申請書上簽字的,已經有來自四川,河南,上海,江蘇,內蒙古,北京,山西等地的200多位中國公民,其中既有上訪無門的下崗職工,也有作家和知識份子。
來自中國四川瀘州的下崗工人王成明在寫給聯合國難民署的信中表示,中國政府根本沒有認真對待老百姓的生死存亡,他認為當局宣傳的"以人為本"對他來說是謊言。
王成明說:"我熱愛我的祖國,但是我身處的這個國家的政府現在拋棄了我,萬般無奈,我懷著相信這個世界一定還有保護我的地方,給我一條生存的路的信心,緊急向聯合國難民署求助,申請國際難民待遇,等到我的政府認識到他們這樣不人道行為的後果,可以重新接納我回到我所熱愛的祖國的時候,我再回國做一個真正的國家公民,盡我作為公民應盡的義務,享受我作為公民應該享受的權利。"
他希望聯合國能派官員認真調查瞭解他本人以及聯合簽名人員存在的危機的實際情況,給與他們人道主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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