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鄉的徐術忠也曾當過風鑽工,今年35歲的他,正值壯年,然而因為患上塵肺病,現在體重只剩30多公斤,日夜只能靠著醫院氧氣瓶生活;與他同處一室的徐瑞乃,43歲,情況更為嚴重,呼吸就像哮喘病一樣難受。
1990年,徐瑞乃與弟弟徐瑞寶離開家鄉,來到深圳當風鑽工,一日的工資可達500元,在當年可是不小的金額!他們每天處在深達幾十米的花岡岩地下層面,先以鑽炮眼的方式爆破,形成巨大的樁孔後,再用水泥灌注打地基,工地環境塵土瀰漫;徐瑞寶回憶起當年,曾有一個月天天加班,當月就掙了1萬元,因為工資誘人,如果不是親朋好友,可不會隨意介紹這份"好工作",僅徐瑞寶所知,那時後起碼有200人是耒陽來的。
深圳市職業病防治院綜合業務科主任羅孝文表示,塵肺病的發病率在我國目前是排名第一的職業病,而且治好的可能性不大,"就好像皮膚上有一塊疤痕,你想把疤痕徹底去乾淨是不可能的"。
"如果知道幹這個活兒有這麼大的風險(塵肺病),說什麼也不能幹了"徐志輝回憶說道;因為高收入的驅使,讓大家忽略了看不見的風險,他說:"我們唯一的防護是戴防塵口罩,口罩戴爛了才換,一般最少戴一個月。有的口罩爛了,粘起來還繼續用",從2000年起,僅導子鄉就有十多人因為塵肺病辭世。
徐志輝在維權過程中發現:最難的是鑑定!業務科主任羅孝文曾說明:"患者必須出示由用工單位開具的證明材料,證明患者和用工單位具有勞動合同關係,才能最終被確定為職業病。";徐志輝以自己為例,由於他曾拿到深圳市公安局頒發的爆破員作業證,但這張證件卻是他的唯一憑證,他進一步表示,還有更多的同鄉完全沒有證明的材料。
此外,根據一位參與維權工作的政府人員揭露,鑑定難就難在國家制度。這些風鑽工大多是改革開放初期到深圳的,當時的勞動制度也不完善,許多人並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而沒有證明材料,職業病的鑑定就沒有立足的空間,徐志輝無法認同,他堅持地表示,"即使沒有這些證據,只要查出有塵肺病,這留存在身體內的病痛,為什麼就不能做證據呢?"
在全世界許多國家中,工作權受到法律最基礎的保障,其中包含職業病、職業災害等的認定,都是以勞工的身體安全作為主要考量,如果國家的制度制訂並不完善,便會發生所謂的"制度殺人"事件。徐志輝透露,維權的風鑽工們正期望借由法律的程序獲得應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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