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保單 將課所得稅
儘管金管會前晚大動作反對,昨天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仍達成投資型保單課稅共識,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將課徵所得 稅,滿期給付指定他人為受益人課徵贈與稅,死亡給付若不符合「適格比率」,就要課徵遺產稅,財政部建議明年起開始實施。金管會反對 財部堅持課稅 建議明年實施
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由於部分投資型保單「假保險之名、行逃漏稅之實」,為維持租稅公平,因此對投資型保單課稅。
但金管會昨堅持,課稅恐降低民眾購買投資型保單意願,金管會官員表示,至今年五月底,保費一百萬元以下件數達八十六%,顯示購買投資型保單者,多屬一般民眾,並非富人。
財政部賦稅署則說明,投資型保單的投資部分,與投資人直接投資一般商品無異,應回歸所得稅法課稅。
臺壽保駐會董事林文英說,如果真的要課稅,等於是叫保險公司不要賣投資型保單。
截至今年五月為止,國內投資型保單總件數為四百九十六萬多件,過去在股市多頭時期,國內每兩張新保單中,就有一張是投資型保單。受金融風暴衝擊,今年上半年只有一成五。
滿期給付 指定他人受益 要課贈與稅
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分成三類,存款利息、股利或其它所得等,計入要保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也就是未來民眾買投資型保單,若產生的利息收益及股利,需納入每年最高二十七萬元利息免稅額計算,超過部分就需納稅。
債票券、證券化商品利息及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等,採分離課稅十%;證券交易所得或海外所得等,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但應依最低稅負制規定課徵基本稅額。
而投資型保單生存滿期給付,若「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應課徵贈與稅,目前贈與稅免稅額二百二十萬元,滿期給付超過二百二十萬元,就要課徵贈與稅十%。
與目前投資型保單保險給付納入所得稅制計算,超過六百萬元依最低稅負課稅,稅率為二十%,對民眾影響甚大。
死亡給付 超過適格比率 要課遺產稅
賦改會並決議,投資型保單死亡給付是否課徵遺產稅,視其「適格比率」而定,符合適格比率的保單免課徵遺產稅,不符合適格比率者應課徵遺產稅十%。
所謂「適格比率」,指「死亡給付佔保單賬戶價值」的最低比率,目前金管會建議的適格比率為一○一%至一三○%,賦改會認為應適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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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自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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