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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小學生賣淫案:父親已被捕 警方做死案

 2009-07-03 20:58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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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士華一家,3月16日被警察拘捕,受到刑訊逼供,被迫承認2個養女賣淫。一個13歲,一個14歲。

張安分不相信自己讀小學的女兒賣淫,被迫去醫院做了處女鑑定。

雲南信息報記者報導此事,引起傳媒關注。輿論嘩然,偏向劉家。警方道歉,承認自己執法粗暴,並且抓錯了人。

事後劉仕華要求賠償20萬,激怒警方。警方一方面假意和劉的律師商談賠償,一方面暗中查出劉曾經有偷盜馬匹服刑記錄,令警方更為高興的是,還查出他還有一個親生的大女兒,曾經有被派出所罰款1300元的記錄。

警方到他們屋裡強行搜走了被刑訊逼供的證據,如被打破的牛仔褲等。

6月上旬被警察第二次拘捕,受逼供,誘供7天左右,被迫承認大女兒(16歲)賣淫。此後劉仕華被認為容留女兒賣淫。其大女兒被警方控制。警方發出通告,雲南全部媒體採用通告,說劉仕華容留賣淫,掉包,欺騙媒體。

記者們沒有辦法接觸大女兒。張安分被放出的時候,因為其丈夫還在看守所,她懷疑來的記者是警方的人,對記者說的話,和被迫對警方說的一樣,承認大女兒賣淫。

大女兒前幾日,首次對記者說,她沒有賣淫,但是她確實在社會上交友,並且有性行為。她從小沒父母,和爺爺奶奶長大。2個老人去世,她十幾歲才第一次見到父親。她是一個早熟的女孩子。

而她的1300元的罰款,也是被迫的。警方有了第一次的罰款,第二次自然就容易了。

劉士華容留親生女兒賣淫,在情理上,有很大的存疑。他怎麼會掙錢讓2個養女去讀書,反而讓親生女兒賣淫呢?

劉士華身體不好,所以他做土石方,是他作為小包工頭,雇佣工人去幹活,他在被拘捕前,有3萬元存款,很難相信,他會因為經濟問題唆使女兒賣淫。

大女兒因為到昆明不適應,孤獨,交了些社會朋友,劉非常反對,還打過女兒。可見他管教女兒,怎麼會允許她賣淫呢?

警方在說大女兒賣淫上證據不足。首先,根本沒有抓到嫖客。另外,他們分明做錯了人,並且逼供。

目前,劉仕華羈押在看守所,不日即將被逮捕,此案將會作為死案。一旦這樣,他被保釋就醫的可能性就很小。只能坐牢。無辜地坐牢。如果他的肺結核在獄中復發,他將九死一生。就因為他為自己的女兒的尊嚴,反抗過。就因為警察憎恨這樣的「刁民」。

我知道這樣的案子很多,性質比這個嚴重的多的,更黑暗的,還有很多。但是,這個案子浮出了水面,是因為那2個倔強的大字不識的農民不肯放棄為人的尊嚴,不肯放棄女兒的尊嚴!

現 在警方就是要逮捕劉,並且誘拐輿論,令輿論不再同情劉仕華一家(當地人還歧視貴州畢節和雲南昭通人),強制媒體,並且試圖引誘律師倒戈,偏向警方,而且對 外地媒體封口,試圖讓此案永遠變成死案!我們不知道這個世上有多少樁死案,但是這個案子幸運地被媒體發現了!被律師關注了!這是一個好的契機,如果我們成 功了,意味著,以後警察不會隨意欺負性工作者,和未成年人。會有更多的人,女性,兒童得到保護,減少威脅,傷害。

因此,呼籲社會上的法律援助參與進來,並且強烈希望其他媒體繼續跟進。利用傳媒力量,迫使警方不那麼囂張。
来源:南方報業資深記者吳虹飛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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