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揚中市56歲的袁某痴迷燒香拜佛,08年期間到禪院上香多達幾百次、並多次賒欠香錢,打下55萬餘元的欠條。面對「天價」香火錢,禪院向揚中市法院提起訴訟。
記者昨從揚中市法院獲悉,21日該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主審法官透露,該案主體特殊又涉及宗教信仰,不僅在該院屬首例,可能在全國司法界也十分罕見!
記者瞭解到,原告是揚中市某禪院,被告袁某現年56歲已經退休,但多年來始終痴迷燒香拜佛。為拜佛敬香將家中房子已抵押不談,每月的退休工資還要扣掉部分還債。
解某現年43歲做小生意,兩人都是揚中本地人,也是揚中禪院的常客。
2008年期間,袁某多達幾百次到禪院上香,並且先後多次賒欠香錢,光形成欠條的就有20多筆。據悉,所有欠條合計人民幣552,360元,其中最高的一筆香錢高達12萬餘元!
作為香客朋友,解某多次幫袁某代寫欠條(所以最後也成了被告人)。面對 「天價」香火錢,禪院向揚中市法院提起訴訟。
考慮到案件主體的特殊性,揚中法院認定這些債務具備合法性,不過原告也存在一定責任。就這一罕見糾紛案件,法院組織雙方進行了多次調解,雙方一致同意在香的成本基礎上適當上浮、以256,125元一次性了結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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