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為我們村民作主
2006年3月24日上午8-9時,在廣西武鳴縣羅波鎮壇李村六旺屯發生一起公共安全專家干警非法拘捕村民事件,事情具體情況如下:
1999年12月,羅波鎮go-vern-ment領導和壇李村party支部書記陸俊英來我屯召開群眾會議,提出要承包我屯的部分荒山種植甜竹,後改種尾葉桉(每畝每年付給人民幣3元整),當時群眾討論之後意見不一致,大部分群眾不同意發包,會上部分鎮領導說:"土地歸國家所有,不給也要包。"。最後在 2000年1月4日,壇李村party支部書記陸俊英又來我屯繼續召開全體村民會議(註:六旺屯歸壇李村管),經協商同意將本屯的荒山湖蘆、彩塘、山白、汽車頭、補主、立兩、安告雖、百蘭、六過丁九個山頭承包給壇李存民委,雙方制定了補充合同和山名,承包方在取得上述荒山經營權後,即燒山種植速林林尾葉桉。直至2002年不再盈盈管理,也不付給我屯承包金。
於2003年下半年,未經我村民同意,壇李村支書陸俊英違反合同擅自將從未對外承包的其他山林同原村民委的承包合同,一同轉包給第三方(我村村民至今尚不明白第三方身份),第三方即進行第2次燒山,再次毀林造林(註:原承包方終止的尾葉桉已有部分成林)。第三方承包者為了修山路,想開推土機進山,但須經過一座橋(註:此橋為六旺村民籌資自建),考慮到橋的承受能力,為防止橋面下沉,村民預先對其進行了警告。第三方不顧警告,半夜強行通過,致使橋墩小下沉、橋面破裂的嚴重後果,村民勸其採取措施修補,第三方承包者不予理睬,至今此橋仍是一座危橋,隨時面臨倒塌的危險。
在這些事件之後,第三方承包者造成我村直接損失如下;1、無理侵佔我村從未對外承包的十幾個山頭;2、造成我村橋面破裂,如今已成危橋。這些致使村民同第三方承包者的矛盾進一步激化,而這才僅僅是開始。 2006年2月17日,還是因為山林承包的問題,縣政法委何副書記、羅波鎮party委曾書記、劉副鎮長、鎮司法所所長、羅波派出所、壇李村干及六旺屯 30多位村民代表在壇李村委開了一個會,經過協商作出決定:六旺屯山林承包問題未解決之前任何承包方不得擅自運肥上山。
2006年3月24日,這是平凡的一天,可是對我們六旺村民來說卻是噩夢的開始。上午7-8時左右,第三方承包者違反規定欲開車運肥上山,在路口被村民堵住,村民按2月17日的決定對其進行勸說,不准其上山,雙方還在理論當中,誰也沒有料到,沒過一會兒,公路上就出現了由武鳴縣政法委組織(縣委副書記潘祖樂/縣政法委書記黃明隆)的公共安全專家局/檢察院/法院/司法局/調處辦/林業局/羅波鎮政府等部門三十多輛警車,另外還有兩輛消防大巴車,從車上下來400多人,佈置封鎖了各路村口,有一名警察從村口的豬肉案上拿起豬肉刀封住西邊路口,並對在場的的村民下令:"給我統統蹲下!" 之後走過來來一位瘦臉的警察,年齡在50歲上下,身高1.60米左右,他又下令:"今天你們不許講話,不許走動。" 怎麼會有那麼多的警察進村,村民們還鬧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
村民韋保安問了句:"我們村有殺人犯嗎?" 他剛說完這話,就有4名警察上來不由分說抓住他,反銬他的雙手,並將他按倒在地,村民韋保安的額頭當場被磨破,肘部出血,衣服被撕破,4名民警還未停手,又抽出他的褲腰帶將他捆綁住。在場的鄧秀英實在看不下去,站出來理論,結果被兩名男警將雙手後反扭,造成兩腫痛,村民韋宗良、韋保金也相繼站出來理論,他們倆都被警察直接押上了警車。接下來又有82歲高齡的老人韋良勇(註:曾參加過抗美援朝的老戰士,當年我們最可愛的人)出來要理論,沒想到這個老人也未能倖免。
當日,在場的所有村民都受到了人身的限制,有70多歲牽牛出去耕田的韋標玲,有來我村販豬仔的外村村民譚雲平,還有早上送小孩上學回來的家長。封鎖時間持續了??,最後警察將32名村民押上了警車,其中的28名被帶到了羅波鎮政府大院,被命令蹲下,不准說話,不准亂動,不准上廁所,致使村民韋良軍尿褲。另外4名(韋意玲/韋保生/韋良新/李文蘇)被帶到武鳴縣拘留所關押。
首先聲明,本村村民自對外承包山林以來從未侵害承包者的利益。至於為何會招來如此橫禍,回驚動到縣、鎮裡面的警察,本村村民都大為不解,不過本村村民猜測這可能和上面某些人的利益相關。為維護我屯村民的合法權益和公民權利,為維護六旺屯的自主經營權,懇請有關部門及時調查此次事件的真相,追究參與此次事件的有關部門的責任,還村民一個公道。依法解決與此次事件有關的各種問題。
此事件到2008年11月28日已經上訴到南寧中級人民法院,但至今未有結果,我們村民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
韋宗剛13878703046 韋保生1387877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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