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音,英音,加拿大口音的區別,觀點分享

很多人在網上討論加拿大英語與英,美英語的區別.我現將我觀察所得與大家分享.

作者注:之前發過關於美,加英語區別的帖子,在本帖重新採用並補充完善.另外,本文中國際音標字元字體因顯示不出,暫以相近拉丁字母和漢字註解結合使用.

一,首先說一下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的區別.

英式英語保守,嚴謹,表現在讀音與拼字不對應的情況比較多,而英國人卻喜歡恪守這種不對應,以顯示對其語言正統地位的認同和尊重,就像孔乙己認為 說得出回字有另三種寫法的人才真正算得上有學識一樣... ...與英國人的這種固化與保守不同,美國人說英語則是另一種姿態,他們崇尚的是:可見即可讀!套俗一點的話就叫:有邊讀邊.基本上英音中不規律的發音都被他們革過命來變成規律的了,比如:英式讀Forehead [graph: rid],美式就讀[graph: Rheda]英式讀Medicine [medsin] i不發音,美式照讀[medisin].

就算佔詞彙絕大部分的規律性發音,也在美國人散漫慵懶作風下變了味,表現如下:

1, 懶母音:美國人發[a], [e] [i] [o] [u]這些母音沒有英式區別明顯,特別是輕聲母音,他們不會為發or音把口弄圓,為or音把嘴撅長,也不為音把唇拉平i,所有這些幾乎都向最容易發的[e 反]音靠攏,比如和choose cheese差不多,不讀family [ 'f (ae粘) milli]而讀[ 'f (e粘) m (e反) li],不讀promise [promis]而讀[prom (反e) s].

2,喜歡把半母音[j] [w],及次聲母音省略掉,比如new,讀knew [nu:], Renfrew讀[renfru:] i forest把後面的音省掉讀成[graph: rst]而不是[graph: Rist] Jeremy讀[d Ermi了]而不是[d了eremi].

3, 濫用失去爆破音,英式中只有單詞開頭的st, sk, sp中的t, k, p音失去爆破改讀d, g, b,而美式的t, k, p, tr等幾個音,不論在字頭字尾,只要前面接s,甚至是接ci, si, se, ce等音節,就一律失去爆破.比如city中的因為前面有t [i]音而讀成[d ],即[sidi]; second中的c (k音)因為前面有[is]音也變成了[g]音,即[seg (e反) NA] ... ...而這些發音在英式中因為不是緊跟而仍讀s [site], [sek (反e) nd].

4, 單詞後部的讀成t [d]音, letter, water, seattle, dirty ... ...只要不在字頭t,大膽把它讀作d音準沒錯! P b也有讀成音的現象,不過t沒這麼嚴重, pp多見於雙寫之情況,如Slipper.

以上種種例子不勝枚舉,希望各位能舉一反三.應該說,只要找好規律,調整對發音,說美式英語還是比英式英語來得輕鬆.


二,再說說加拿大英語的發音,我認為,加拿大口音是在英音與美音之間,很大程度靠近美音,但也有其堅持正統的一面:

1, 美音幾乎所有閉音節都讀to [ae粘],像fast, last, task, staff ...無一例外革了英音的命,但加拿大的這些詞還是回歸英音,讀[a],革命得不徹底呵;

2, 美音見到開音節都讀開音,比如move就讀成[m (e反) uv],而加拿大還惦記著老祖宗,跟英音發[mu: v],他們的解釋是因為他們是英聯邦國家;

3, r在音上,美國人簡直是誇張,幾乎前面的母音還沒讀完,舌頭就已經捲到能堵住自己喉嚨的地步,比如car,聽起來就只有[kr]這個音,而加拿大就介乎美英之間,既捲舌又點到為止,感覺加拿大音聽著挺清晰舒服的;

4, 語法上,加拿大音遵守著英音規律,美音基本沒有No, he does not的,已經改成No, I do not了,而加拿大還是用No, he does not!

5, 拼字上,加拿大還貼近英國多一點,比如centre, metre,在美國早變成center, meter了.

總的來說,英,美,加三地統一,規律性的語音語法,加拿大音是跟著美音,走"變味"的路線,與美音幾乎沒有差別,只是沒美音那麼誇張而已.而對於英音中不大規律的,在美音中已被革命了的發音和語法,加拿大顯得很學院派,還是跟著英音走.

以上為個人觀點,望拋磚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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