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雛妓賤賣:逾萬淪性奴日接客12小時(圖)
廣東省娼妓氾濫,掃之不絕,當中的雛妓人肉市場更令人震驚,保守估計有逾萬名雛妓大軍淪為賤價性奴。本報記者深入調查,揭露一個個雛妓遭操控摧殘的血淚史,當中一名十四歲女童,原是一名童工,但慘遭歹徒強姦,復被禁錮虐打並強迫賣淫,一天十二小時不停接客,最近為籌錢墮胎,懷孕仍要加倍接客,每次僅收肉金七十元,比在香港買兩斤豬肉價格還便宜,然而殘酷的現實令她無法逃離苦海。
十四歲的小冬(化名),是眾多不幸小女孩中的一員,她上演鮮大多數雛妓的遭遇。這名湖南女孩因殘酷現實的折磨,變得冷漠和很強的自我保護意識,當她輕撫鮮腿上被煙頭灼傷的疤痕時,依然難掩心中激動,眼泛淚光向記者道出一段聞者心酸的故事。
打工被友姦強迫賣淫
小冬十三歲讀完中一後,在○六年七月跟隨同鄉到東莞的針織廠打工。由於年紀小,被廠長剝削,結果她第一個月不但賺不到錢,還倒欠工廠九十多元伙食費。第二個月每日工作十二小時才還清債項,工作亦已逐漸熟練。由第三個月起,扣除各項開支,每月有一百多元剩餘,滿以為生活開始有改善,詎料厄運降臨。○六年十一月,小冬跟隨工友到朋友家玩耍,結果被有黑社會背景的友人強姦,之後又把她禁錮,並強迫她接客。
雛妓在住宅式的私竇內等客挑選,"雞頭"的女兒(後)則穿鮮校服在屋內活動。
逃跑遭虐打煙頭灼身
"每天最少要接三次客,但是他們一毛錢也不給我,還經常打我。"小冬哽咽鮮說,她沒法忍受這種生活,曾經試過幾次逃跑,但都給捉回來,而捉回來後遭受的虐打一次比一次恐怖。"第一次他們掌摑我,第二次拳打腳踢,第三次把我推倒在地拖行,又用煙頭灼我,這腿上的疤痕就是煙頭留下來的,這樣的疤痕,身上其他地方還有。"
經歷了三個多月接客生涯,小冬得到一位嫖客的同情,私下給她五百多元,使她逃出禁錮的苦海,奈何她舉目無親,又無身份證,難於找工作,在錢花光之後,眼見無路可走,幾經掙扎,惟有找到一間髮廊的工作,結果自投羅網,墮入操控雛妓組織的魔掌中。她苦笑鮮說:"沒想到我千辛萬苦逃了出來,可是還是逃不掉這種生活。"
小冬含淚道出自己的雛妓血淚故事大住肚接客肉金70元。
小冬說過皮肉生涯易被欺負,為得到保護,她早前結交一位男友,男友由她供養。已認命的小冬默默承受鮮苦難,每天由下午二時至翌日凌晨二時,她與十多名雛妓被關在一間士多的閣樓等嫖客前來揀選,少則每日三個客,多則十二個,最近她又遇上妓女最怕遇上的麻煩─懷孕,墮胎是唯一的選擇,但墮胎除了需要錢外,還要一個月不能開工,但為了生活,她只能趁墮胎前這個月盡量接客,每次收肉金七十元。說起將來,濃妝艷抹但仍難掩稚嫩孩子氣的小冬一臉惘然,更不敢寄望誰能拯救她,她說像她這樣的女孩實在太多了,在東莞的雛妓妓寨亦有很多,因此亦變得有點麻木了。
14歲3000元賣初夜
不少雛妓下海被奪初夜,都有屈辱的辛酸經歷。很多雛妓在紙醉金迷的世界變得勢利,不再信任男人,也有的變得閱歷不凡,小小年紀最希望的不是重返校園,而是盡快長大領取身份證,擺脫私竇束縛,到其他大型娛樂場所賣笑,賺取更多金錢。
變態嫖客摧殘痛足三日
去年十一月才剛過十六歲生日的娜娜(化名)來自貴州,有一名兄長,因父親經常酗酒鬧事,母親再嫁到湖南長沙。父親再婚後,娜娜難以忍受後母,十三歲在長沙隨母打工生活,讀到初一就無錢讀書,最後誤交損友,十四歲便被人從長沙誘騙到深圳羅湖,展開其雛妓生涯。奪去娜娜初夜的是一名有點變態的臺灣人,該男子行事粗暴,令娜娜足足痛了三天,不過亦讓她嘗到賺錢的興奮,首次出賣自己,就賺了從未見過的三千大元。後來她才知,原來雞頭比她還賺得多,雞頭將她的初夜以八千元賣給該名臺灣人。
在極端苦悶和無聊下,娜娜找了其中一名雞頭做男友,不過,該名男友只將她當作搖錢樹,每日要求娜娜將所有接客款項上繳,否則即喝罵毒打,試過一次她私吞客人百元貼士慘被毆打。由於娜娜生得小巧玲瓏、小鳥依人,很快成為私竇的搖錢樹,半年後她為私竇賺足錢,終於擺脫男友離開私竇,在其他姊妹的指引下,轉到常平一間酒店私竇內繼續搵食。
跑私竇為方便陪港男友
與娜娜有相同經歷的小紅,現年二十歲,亦是私竇中的一員,當娼四年。她十六歲被拐下海,在賣淫集團安排下,走遍港、澳和吉隆坡,閱盡不同人客,有孌童癖也有性變態的,最變態的是有名外籍壯男,幾乎每兩、三個月都上來常平,每次都花上近萬元,要十多名雛妓服務。不過,近期她找到一名港人包養,男友一週上來一、兩天,若到大酒店上班,怕無法陪男友,惟有出來跑私竇,希望多賺點錢回家過年。她說:"我家在湖南邵陽的山區,實在太窮了,沒辦法,我希望弟妹可以繼續讀書,今後要活得比我好。"
雛妓殺入香港
雛妓充斥內地的淫業市場,賣淫集團亦將雛妓偷運到香港,交給香港的賣淫組織操控,並公然在網上作宣傳。警方在多次掃黃行動中都發現來自內地的雛妓,其中去年一次行動,在旺角救出一名十五歲內地少女。
每次肉金200至400元
消息人士透露,賣淫集團透過中介人在內地招攬未成年少女,然後透過海路和陸路,安排這些少女來港賣淫。每名少女來港後,需要支付賣淫集團二萬至四萬元不等的偷渡費,這些少女惟有"錢債肉償",在清還偷渡費後,每接一名嫖客才能分得二百至四百元不等的肉金。
由於這些少女均未成年,故賣淫集團都會安排她們在"私竇"內賣淫,專做熟客生意。這些被招攬來港賣淫的未成年少女,許多以為可以來港掘金,但由於賣淫集團食水太深,這些少女最終往往只能抱憾而回,部分更染上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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