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三名青年女性被判縱火罪重刑(圖)

三名青年女性被控縱火判重刑

據BBC報導,西藏法院星期二(4月21日)就去年3月14日拉薩騷亂再度宣判三名被控縱火者。

中國官方媒體發表英文新聞,引《西藏日報》報導稱三名被告人中一人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另外兩人一人被判無期徒刑,一人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

根據之前的報導,這三名被告人都是青年女性,在去年3月14日拉薩騷亂期間兩度縱火,造成6人死亡。被判處死緩的西藏女子彭吉被控是兩起縱火案的主犯,而另外兩名被告人被控在第二起縱火案中成為幫凶。

起訴書稱彭吉首起縱火造成服裝店的漢族老闆死亡,第二起縱火則造成服裝店五名店員死亡。 而被控為彭吉幫凶的兩人中,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也叫做彭吉,被判處十年徒刑的叫做其米拉宗。

據新華社此前報導,其米拉宗今年20歲,來自日喀則南木林縣,另外兩名彭吉分別是21歲和23歲,來自日喀則薩迦縣和拉薩尼木縣。

拉薩中級法院在本月早些時候對5名被控在3月14日騷亂中參與縱火的西藏人判刑,其中兩人被判處死刑,兩人被判死緩,一人被判無期徒刑。

新華社在2月份曾發布報導說,西藏法院已經對參與騷亂的76人做出判決,分別判處三年有期徒刑至無期徒刑。

中國指責騷亂造成21人死亡,而西藏流亡政府則堅持中國在騷亂後的鎮壓已經造成200多名藏人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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