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處罰 更多美國公司核查僱員身份

儘管目前加入美國聯邦的電子核實僱員身份系統(E-Verify)的僱主佔全美總量的比例不到2%,但為了避免因僱用非法移民而被起訴和罰款,更多的州和公司正在考慮使用這項服務,越來越多的僱主加入到電子核實系統中,目前每週有1000個公司加入這一免費系統。

1996 年的非法移民改革和移民責任法( IIRIRA )首次批准使用核實僱員就業合法性的計畫。1997年出臺了基本試點/就業資格認證計畫(Basic Pilot/Employment Eligibility Verification Program),該計畫採用自願參加的方式。2004年開通了僱主免費網上核實系統,可將新僱員的資料與國土安全部(DHS)和社會安全管理局 (SSA)的信息進行比較。

2007年9月對E-Verify的評估發現,外國出生的美國公民比本土出生的美國公民更容易錯誤的收到工作合法性「暫時無法確認」 (Tentative Non-confirmations ,TNCs)的通知。今年2月份美國公民和移民局(USCIS)將國務院的護照信息納入E-Verify。如果國土安全部或社會安全管理局儲存的信息不能立即核實該公民是否可以合法工作,在簽發「暫時無法確認」的通知前,可以再查證國務院的記錄。並入護照資料後,這種錯誤率減少了39%。

所有聯邦機構從2007年起使用E-Verify,從今年5月開始,所有聯邦項目的承包商必須使用E-Verify。目前有11萬3千僱主使用E-Verify。自2008年1月1日以來,有300多萬次的身份查詢,其中96.1%的查詢立即被認定可以合法工作。

亞利桑那州和密西西比州規定所有的僱主須使用該系統。其他10個州要求它的州立機構和承包商使用該系統。在加利福尼亞州、德克薩斯州和麻薩諸塞州是僱主可自願加入。過去3年中,麻州加入E-Verify的公司數量比此前增長了4倍。

被定為暫時無法確認工作是否合法的僱員有8天的上訴時間。被認為不能合法工作的人不會被打上需驅除出境的標誌,因為該E-Verify系統只用來確認不用於執法。但被發現僱用非法勞工的僱主會面臨監禁和上百萬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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