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敢於反對「人民公社」的女人

她為家鄉的飢饉所震驚

1960年,劉桂陽,女,21歲,湖南省衡陽縣上峰鄉白沙村人。1957年,18歲的劉桂陽和退伍軍人李培務成了家。李培務在湖南省郴縣鯉魚江電廠保衛科當警衛,劉桂陽在廠裡當運煤工,干苦力。

當時農村由於大躍進三面紅旗工作的失誤,飢餓流行,農民沒有飯吃,餓殍遍野。劉桂陽得知農村的爺爺和父母因為飢餓,都得了浮腫病,焦急萬分,趕回家去。路遇一位老人,拄著枴杖,出門討米,行走吃力。聽老人說,他所在的食堂70多天沒有一粒糧食,九成以上的人餓得得了浮腫病。劉桂陽趕回家後,又得知姑媽因要求分點自留地種菜而被批鬥,逼得跳塘自殺了,留下5個孩子天天哭喊,全勞力每天只有2兩米,大家都在死亡線上掙扎!

在北京張貼標語被捕

劉桂陽看到人民公社農民的生活這麼苦,餓死餓病這麼多的人,還不如舊社會,毛主席和黨中央知道嗎?她下定決心去北京反映情況。動身之前,她買來毛筆,墨汗和白紙,關在屋裡面寫標語:
打倒人民公社!
鏟除消滅人民公社!
人民公社使大家都挨餓,人民公社不好!
人民公社是發展生產的障礙!
人民公社是阻礙社會主義前進的高山!等等

這些觀點雖然出自劉桂陽的口,但代表了當時廣大農民的心聲,是在飢餓線上掙扎的農民的呼號!劉桂陽一口氣寫了12張,她也預見到了由此會引起的嚴重後果,於是她給丈夫留下一封信:
我於今日遠離家鄉,為挽救我爺爺和廣大農村群眾的生命貢獻我的力量,也可能獻出生命。萬一如此,請把兒子撫養成人。
愛妻桂陽留字

1960 年7月26日,她來到北京,尋到中南海北門。傳達室的人接待了她,她說自己是來北京為農民反映困難的,要求周總理或國務院的領導接見。結果當然可想而知,劉桂陽被擋在門外,她不甘心,難道說白來一趟!她來到門樓西側,把6張標語貼在了西牆上,立刻有路人圍觀,大家都用吃驚的目光看著她。劉桂陽貼好後,又跑去告訴大門前的警衛戰士說,那標語是我貼的,我要向毛主席和黨中央反映農民的真實情況。

半小時後,開來一輛吉普車,從車內跳下兩男一女三個公安,要她上車。車子一路呼嘯,來到一個關押犯人的地方。公安向她宣布:這是北京西城區公安局,因為你犯有張貼反動標語罪,從現在起,你被拘留了!

劉少奇對劉桂陽一案曾批示

1960年,國家主席劉少奇主持一線工作。他從一份《公安工作簡報》上看到了劉桂陽一案後,對公安部副部長徐子榮作了批示:

「農村因缺糧餓死了人,這是事實。請你馬上轉告當地政府,對劉桂陽事件先不要定性,送回原籍,並把結果上報中央,要對她反映的情況進行詳細調查,再進行處理。」

1960 年9月16日,湖南省郴縣公安局派人來京將劉桂陽押回了郴州,銬上手銬。當月27日,郴縣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處劉桂陽有期徒刑5年,並在她工作的鰈魚江電廠召開宣判大會。1960年11月20日,劉桂陽突然獲釋,保外就醫。這時她的爺爺餓死了,她上北京終未能挽救爺爺和千萬農民的生命!

1961年2月,因為劉少奇作出指示要求複查劉桂陽的案件,郴縣副縣長王朋義找劉桂陽談話,告訴她的事將按人民內部矛盾處理,宣布撤銷法院對她的判決,並對她的工作和生活作了妥善安排。不久,劉桂陽回到了電廠上班。

1968 年10月31日,中共八屆十二中全會,把劉少奇永遠開除出黨,撤銷黨內外一切職務。劉桂陽也跟著遭了殃,成了「黑線人物」。1969年3月16日,劉桂陽被軍管會拘押,並在上萬人大會上宣布1961年對她的改判無效,並加判刑期5年,執行10年有期徒刑。她被拘押在湖南省茶陵縣淶江荼場勞改,與著名的潘漢年在一個勞改隊。這期間,她禍不單行,13歲的兒子夭折,父母相繼去世,精神上和肉體上飽受痛苦。

1970年8月林彪一夥垮臺。10月 27日,郴州中級人民法院撤銷了軍管會對劉桂陽的判決,維持1960年的原判,監外執行,劉桂陽被遣送回農村勞改。一直到1979年4月1日,郴州中級人民法院才宣告劉桂陽無罪,不久,劉桂陽重新上崗,成了衡陽市電業局的工人,直到1987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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