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官員駕車肇事率不斷上升
據中國信息中心記者的報導,中國官員的駕車肇事率不斷上升。分析界人士指出, 中國社會中的官本位主義、官員頭腦裡人權觀念的薄弱、以及中國獨立司法制度的缺失,都是這一現象的深層次原因。
報導說,今年以來,中國平均每三天就至少有1人在官車的車輪下喪生。報導表示,官員心裏只有自己的權力--力量的"力",而沒有別人的權利--利益的"利",這是他們駕車肇事率不斷增長的直接原因。多數中國人相信都會同意這一分析。
美國羅徹斯特理工大學榮譽退休教授朱永德表示,他對中國官員駕車肇事的現象早就有所瞭解,他認為這與中國官員傳統的特殊地位有關。朱教授還表示,他希望中國社會能從人治過渡到法治:
"官員撞死人,不僅在現在、在共產黨的統治之下,在以前同樣發生。公車、軍車開車撞死人,在過去一直有這樣的情況。在抗戰的時候,我們住在昆明,有一次兩方面都是軍車,都是官車,但是一方面的車子比另一方面的多,他的勢力就比另外一方面大,他就能把另外一方面的人抓起來,甚至於打得半死。所以,中國一直到現在為止,官員的特殊地位,當官的是特殊階級。我相信中國這方面的法律也沒有健全。這個東西是個問題,不是很容易解決的。為什麼緣故呢?中國的傳統是一個人治的傳統,不是一個法制的傳統。中國的文化傳統--要從人治的傳統轉變成法制的傳統,利用法律來保護我們自己。"
山西維權人士鄧太清表示,在中國是官權為上,一切權力-- 包括路權 --都是以官權為中心。鄧太清還表示,要提高中國民眾的維權意識:
"中國呢,說實話講,從各代的封建王朝的專制到現在黨天下都是一脈相承的專制社會。專制社會最大的特點就是官權為大,官權為上。一坐了官以後就高人一等。高人一等就是路權什麼的都要以他為中心。這就是中國老百姓的一句俗話: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電燈。我就是官,你們就要聽我的,你們一切以我為中心,為我服務。你要擋了我的路,我就要發火,甚至於可能在一怒之下,我就撞一下你。他不一定想把人撞死,但你也知道,那機械的東西萬一掌握不當就把人撞死了。所以,中國社會到現在還是一個官本位體制,沒有進入到一個以人為本的社會。希望不斷喚醒民眾,推動民眾爭取自己的權利,讓民眾認識到,你權利是你爭來的,天上掉不下餡餅來。各地民眾維權抗爭就是爭取自己的權利,讓官員認識到,你的權利跟我們是一樣的,你不能高於我們。經過廣大民眾的抗爭、推動,使得中國社會有所前進。"
這位維權人士表示,中國法制不完善,是一些官員肆無忌憚的根本原因之一:
"中國現在還是一個以人治為主的社會,它還沒有進入到依法的社會。這麼多年來,一直喊依法治國,依法治國。坦率講,法制在官的意識裡,法就是我的家法,我想用就是法,不想用就無所謂。一個官員在當地,因為中國是一黨專制,一切的公檢法都在黨的領導下。他在體制內做官,跟公檢法系統可以說是稱兄道弟,常來常往。他就是犯了法,別人來講可能就是個事兒,在他就不是個事兒。如果新聞媒體鬧得大了,引起各方面反應強大,那麼他也就沒辦法,只好處理。另外,他有權力,也有金錢,實在不行就拿金錢收買,讓當事人不進行追究,那也就不了了之了。普通老百姓既沒權力又沒錢,就不敢這麼胡作非為。你撞了人家,不僅面臨司法追究,還要面臨巨額的經濟賠償,沒有這個承擔能力嘛。中國的官是要權有權,要錢有錢啦。"
鄧太清說,中國的法規也禁止酒後駕車,但是有權柄的官員有時可以逍遙法外:
"中國也查,我有時候出去也在查這個酒後駕車的,但是官員都自認為交遊甚廣,查著了他認為也怎麼我不了,就肆無忌憚,而且甚至於交警部門的某些權力還要來求這些官員。"
對於中國一些官員的家屬駕車肇事的事件,中國媒體也時有報導。維權人士鄧太清說,俗諺所說"一人得道、雞犬升天"的情況在當今中國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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