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主黨黨員徐梅
高智晟律師被中共特務秘密綁架,非法關押50多天,期間被施加了令人難以想像的酷刑折磨。消息傳開後,我們在海外自由土地上生活的同胞無不感到憤怒和悲哀,因為這件事情就發生在我們的祖國,就發生在這個所謂的"和諧盛世"。
這件令每一個中國人蒙羞的事件傳開的時候,中共國家副主席、"皇儲"習近平在墨西哥用近乎無賴的口吻責罵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外國人是"吃飽了撐的",是"說三道四",還放言:"我們中國一沒輸出革命,二沒輸出貧困和落後,三沒折騰你們,有什麼好說的?"
根據習近平的高論,竊取了國家政權的中共只要對外國人實行"三不",在自己家裡就可以對自己的國民生殺予奪,濫施酷刑,別人不得批評,否則就是"吃飽了撐的",這真是中共無賴嘴臉、土匪邏輯的一次大暴露。
我們知道,人權,即人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非法剝奪,是聯合國人權憲章明確規定的基本原則之一。中國是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常任理事國,遵守聯合國憲章和人權公約是它的基本義務,當它嚴重違背自己的承諾,瘋狂踐踏自己國民的基本人權的時候,還不允許國際社會進行調查、批評,還把國際社會的檢查監督權利以及批評權全部視為"吃飽了撐的"、視為"說三道四",豈不等於說,習近平已經自覺將中國自外於世界文明價值之外了?
還有更可笑、可悲的是,即便根據中共自己的法律,沒有任何手續對高智晟實施綁架,拘禁,酷刑折磨,也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至少構成綁架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和侮辱罪,實施這些行為的秘密警察全部都是罪犯,指示和操縱這些罪犯的機關也是同案主犯。
而且,對高智晟的非法綁架和酷刑折磨並不是孤立的個案,從1999年7月以來對自由信仰、和平煉功的法輪功群體大規模鎮壓,無不採用這種綁架、拘禁、酷刑折磨的手段,而且迄今為止已經造成了至少7000人死亡,這種和平年代製造的人權災難,其後果之嚴重,手段之殘忍、規模之巨大,中國歷史上無出其右。這是更嚴重的國家犯罪,是一種滅絕人性的反人類罪。根據國際人權法則和中國法律,參與其中的中共高官無一不是罪犯。
揭穿了這一點,我們就不難理解習近平為何要堵批評者的嘴了。一個犯罪集團的頭目,怎麼可能允許別人對他們的罪行進行那怕最溫和的質詢和評判呢?
2009年2月15日於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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