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過年回家,我所見的農民與農村 (上)
三農問題作為一個問題已經存在了十餘年,無論是學界的一些學者專家做出怎樣的學術分析(關於三農問題研究的論文,從社會學到傳播學,充斥大量刊物的版面)和驚人高論(如農村土地私有化等),還是政府的一些政策舉措,但似乎都與真實的農村相距甚遠。"農村"正在逐漸淪為一種話語分析的方式,成為這個喧囂時代的一種陪襯。就像財主家辦喜事的時候,總會叫上幾個窮親戚一樣,諾大的榮國府也有幾個破落的遠房,當然,這些裝扮的只是人情,而不是關愛。盛世之奧運會與農民何干?金融危機、股市樓市低迷貌似鬧得城市裡是人心惶惶,而在農村,一切似乎並沒發生過。該賭博的還賭博,該打女人的還繼續打女人……
前些年,《中國農村調查報告》一紙風行的時候,我也看了,並且是在其還沒有出單行本,還沒有紅火的時候,在《當代》雜誌上看的。看完之後,也並不為然,因為,作為一個生於農村,長於農村的人,我認為這本書,距離真實的農村仍然很遠。當然,若說兩位作者是用農村這個題材而行沽名釣譽之事,有亂扣帽子的嫌疑。但是,我也可以很直白地說,這本書中的諸多內容,只是一種常識。在農村,大家都知道,只不過,這種常識,許多人不知道罷了,於是也就成為了一種"有力量、有勇氣的文字"。
當然,在這裡,我要聲明的是,我說的農村,是我的家鄉,安徽東北部的一個地方。至於你若拿華西村來作為中國農村的證明,我也不與你爭辯。
好吧,接下來,就將陸續寫上這次過年回家的一些見聞,也希望可以勾勒出一個真實的農村。對於一個在上海這樣的城市學習並工作的人而言,既是一場尋根之旅,也是一次悲壯的返鄉,更是從後現代進入了前現代,從21世紀進入了中世紀,箇中滋味,有憤慨,有悲涼,有心酸,有無奈,不一而足。
一、早婚
不得不先從早婚這個事情說起,這也是最讓我震驚又感到悲哀的事情,當然,你也可以說這是農民的愚昧,是農村的落後。但無論用怎樣的字眼,這些事情的確是在農村發生了。
根據我國的婚姻法規定,法定最低結婚年齡是男22週歲,女20週歲。
可是在我們村,1991年出生的一個男孩,準備在正月裡結婚了(這個男孩,是在網上認識的我們縣另一個女孩,女孩的年齡我不知道,回家後過一次,那天很冷,其圍著圍巾包裹著臉,沒看出具體年齡,但我想,應該不大,因為在我們那,結婚的很少有女的比男的大),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相當地震驚,當然更震驚的還有,這個女的,還在冬天裡打過一次胎(由此也反映,農村青年人的避孕知識的匱乏)
回去之後,打聽了一下,在我們村以及周邊的幾個村,結婚的一般都在20歲之下。很少有超過20歲還沒有結婚的,除了在外讀書的之外。不然,過了這個年齡若不結婚,也就意味著可選擇性很小,或很難找對象了。
有一天,我遇見了前面所說的那個男孩(在我讀書的時候,他還只是一個小P孩,並且在我印象中一直都是),我問其,結婚領證了沒?他說沒有,我說,沒領證你就結婚啊。他說:不礙事。我問:那以後生孩子怎麼辦?他說:到時候再說唄。
所謂的到時候再說,也就是請客送禮花錢修改年齡,補辦結婚證,不然怎麼給孩子辦准生證和戶口?
又有一天,和我們村的大隊書記一個桌子喝酒,我問他農村的早婚事情,他說很普遍,不僅我們村,在我們縣,甚至隔壁的幾個縣都是這樣。對於這種事情,他也沒辦法管。
"想管也管不了,這些孩子結婚之後就常年在外打工,找都找不到人",這個書記如是說。
早婚,在我們那裡,現在可謂是成為一種社會風氣,或曰是產生了群體仿效反應,一個看一個。你20結婚,我就19結婚,你19結婚,我就18結婚。基本上是沒有領結婚證的,在父母看來,早點給孩子完成了婚事也就早點完成了任務,也免得其在外面打工學壞了。
我們村的一個女孩,年齡就在19歲的樣子,年底的時候,回家辦了婚事。而孩子已經幾個月大了。和男人是在外面打工認識的。
結婚證無法證明婚姻,只有在村裡辦了酒席之後,才是結婚。
因為早婚的現象,回去之後,父母每天都在逼我結婚。按照他們的話說,因為我到現在還沒結婚,在村子上,他們就被別人瞧不起,抬不起頭來,被人嘲笑。由此也可以理解,為什麼會產生這種早婚的現象了。
至於上面有人說要交代背景,我們村,安徽東北部的一個縣的一個很普通的村,就像那片土地上的許多村莊一樣。千餘人左右,全是一個姓氏,有四個房系,有點像宗法制的鄉村,人均4畝地左右,除了田裡的收入之外,村裡的青壯勞動力常年在外打工。另外,很坦言地說,村民的生活並不是很窮,在我們村,這幾年就豎起了幾座兩層小樓(造價一般在15萬左右),有人還買了一部夏利車(6萬左右),當然,村子裡窮的人也很有。
二、早育和晚育
早育很好理解,因為前面所提到的早婚現象。在農村,一般結婚後一年內就會生孩子,而若在一年內沒生孩子的,就會被嘲笑,被歧視。(我們村的一對夫妻,結婚四年多了,沒有孩子,男的就經常毆打女的,不過,據說,女的已經去醫院檢查過了,沒有問題,而男的死活不願意去檢查)
農村的這些女人,可以說是沒有青春的,在結婚、生育之後,很快就變得蒼老。剛20歲出頭的女子,衰老到像四十歲一樣。
聽說,村上一個女子,年齡剛20,08年春天結的婚,冬天裡,小產了一次。
在農村,一向都是結婚之後就很快要孩子的,晚育是一個很奇怪的現象,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貌似頭胎是男孩的,不允許生育二胎。但是在最近幾年,這些頭胎是男孩的,並且已經結紮過的婦女,紛紛去重新做手術,然後再生一個。
隔壁村的一女,今年已經40,兒子94年生的,今年已經上初三了。去年又生了一個男孩,這次回家看見了,才1歲大。
90年代計畫生育抓緊的時候,農村的婦女都要強迫去結紮,我一直認為,結紮是一種很不人道的事情。但仔細想想,也沒有其它辦法,不然如何控制生育?你沒法指望農民去用安全套,去算安全期,去吃避孕藥。
可現在呢,這些結紮過的婦女,而且都接近40歲的年齡,又紛紛去再做手術,再生孩子。
父親說"這幾年,一個看一個,大家都生了。"
一天早晨,村西邊的路上走來一個步履蹣跚,挺著大肚子的女人。我不認識,問母親是誰,母親對我說是某某。本來有兩個孩子,一女一男,可她的女兒,三年前因病死掉了,(當時回家的時候,我曾經路過她的墳,死的時候才十五六歲的樣子),家裡只剩下一個男孩了,於是又去做手術,現在又懷上了。
可她的年齡呢?我沒問,不過根據我的推測,應該在45歲之上了。
這就是農村,真實的農村,45歲的女人和18歲的女人,共同懷孕待產。這也就是新農村,有了網戀,有了未婚生子,有了高齡產婦,可以說是與城市接軌了。
在村口的那個房子的一面牆上,赫然粉刷著一行防治愛滋病的大字(具體的標語內容忘記了)。
三、死亡
每次過年回去,我都會問父親,這一年,村裡死了誰。整個村莊都在老去,村子裡的那些我熟識的人,長久地停留在我記憶深處的人,都會在某個我所不知道的一天死去。當然,我也會和他們一樣死去。墓地,我都選擇好了,包括我父母的,和我自己的。都將會埋葬在那塊如今滿是青綠麥子的田裡。
而我從來不關心,這一年,有哪些新的生命在村子裡降臨,因為他們都與我無關。起碼與我的記憶無關,
08年,我們村子裡死去了三個人,一個女人,兩個男人。除了那個女人,是因為偶然事故,從我們村一戶人家新蓋的兩層小樓上掉下來,摔死的之外(摔傷了頭部,不治身死),我想說得是那兩個死去的男人。
兩個男人,死去的時候都才60左右,一個59,一個60出頭。都是因為突然被檢查出來得了癌症晚期。然後,在熬了不到半年後就死去了。在死去之前,他們都是村子裡做農活的很厲害的人,當然,沒有醫保的他們,不會去想著檢查身體,就像是自然界的動物,安靜地存活,安靜地等待疾病的突然襲來。
在農村,經常會聽見這樣的一種幸福定義"有吃有喝,沒病沒災"。而若是一旦得病,也就意味著死亡,因為,每每總是小病拖成大病。然後就是等待死亡。
08年死去的這兩個男人,那個60出頭的,我不是很熟悉,暫且不提。而這個59歲的男人,則是需要說一下。按照輩份,是我爺爺的父親輩。
他有兄弟兩人,他是老大,家裡有個磨香油的磨坊,他家的麻油,在遠近十幾里都很聞名(手工製作的那種,炒了芝麻,用石磨磨製出來的、然後三斤芝麻換一斤麻油)。
年輕的時候因為窮沒娶上媳婦,後來在80年代,買了一個雲南的女子,後來,在為他生了一個女兒之後,跑了。之後,他就一直撫養著自己的女兒,單身生活。
他的弟弟,娶上了媳婦,有兩個孩子,不過,在我讀初中時候的某一個夏天的午後,在自家的梁頭上吊自殺了,據說,死的時候,穿了一身白色衣服,自己親手做的。
在他的弟弟死後,村上的人本想撮合他和弟媳婦組成一個家庭,但因為年齡相差較大,弟媳婦沒同意,後來,弟媳婦又招了一個男人進門。
如今,他也死去了,死於胃癌。夏天被檢查出來,元旦的時候死的。
暫且不去敘述村上的這些往事,畢竟在死亡面前,所有文字都是輕浮的。(初二那年,我們村一年之內,有三個年輕女子,喝農藥自殺了。恰巧的是,她們的墳,分別在在村子的三個方向上,一時間人心惶惶,說剩下的那個方向上,還會再有一個)
年前的一個午後,我去田裡溜躂,遠遠地看見一座新墳,上面還有幾個花圈。回家之後,趕緊問父親,那是誰的墳。
不知道,下一年回去,村外的田間又會多出幾座墳來。
說到死亡問題,順便再提一下火葬問題。之前政府強制實行火化,這也使得,在我們縣的廠紛紛倒閉之後,火葬廠竟然存活了下來,據說效益還不錯。初三的暑假,曾經作為娘家人,去過一次。
但是由於農村的習俗,雖然火化了之後,仍然要用棺材,講骨灰盒放進裡面,然後辦喪事,下地。
後來呢,這裡面就產生了貓膩,只要出錢(據說是好幾千,當然數額多少,也要看是否有人),就可以不用火化,火葬廠收了錢之後,也會出具證明。(查也查不到,除非開棺,這是很危險的,很容易造成警民衝突)
當然,若是有權勢的,不交錢也可以堂而皇之地不用火化屍體,直接下葬。
之前幾年,還鬧得要在村裡設置統一公墓,安放骨灰盒,後來也不了了之。現在,基本上都是埋在自家的田裡。成為鄉村田間的一種點綴。區別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樣將墳頭堆得很高了。
火葬,原本是為了節省耕田,現在看來,起碼在我們縣,成為了一種形式,甚而成為權錢交易的灰色地帶。
竟然連死人的錢都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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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蕭三郎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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